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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农村能源工作站

发布时间: 2024-08-08 15:20
单位名称 蓝田县农村能源工作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农村新型能源综合开发利用,改善农村环境卫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新能源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应用以及后续维修管理的技术服务。
住所 蓝田县北环路西段18号
法定代表人 宋方君
开办资金 9.1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蓝田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15万元 9.15万元
网上名称 蓝田农村能源工作站.公益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开展农村沼气安全隐患排查及报废工作。按照省、市、县安排,组织技术干部对全县6410户农村户用沼气,43个养殖小区沼气工程的安全隐患进行了全面摸排。通过摸排,我县农村户用沼气可以正常使用为189户,符合报废条件的农村户用沼气池为6221户。对长期使用的沼气用户,我们根据安全隐患实际问题,及时进行了免费更换。对符合报废条件的沼气池,我们按照相关政策上报市农业农村局进行报废处理。对部分养殖小区沼气工程存在的标识不清,使用安全不规范的行为进行现场指导培训,并在醒目处张贴安全使用挂图,确保沼气安全运行。2、开展农村清洁能源利用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干部职工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学习农村新型清洁能源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利用,开拓了业务干部的视野,提高了业务干部的认知水平和业务能力。同时在全县开展农村沼气综合利用及安全管护培训15场次,参训1100余人次;开展光伏利用技术及后续管护技术培训5场次,受训150余人次。发放农村新型清洁能源利用技术手册1000余份。3、开展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调查工作。组织技术干部深入普化镇全岭村,对20户定点调查农户开展农作物秸秆农户分散综合利用调查工作;在蓝田县福盛养殖专业合作社、西安绿聚能秸秆综合利用合作社2个新型经营主体,定点开展市场化秸秆综合利用调查工作。4、开展农业设施大棚、养殖场等散煤治理大摸排工作。配合县发改委完成了农村煤改洁专项补贴资金核算等工作。5、在孟村镇开展干部包镇村保“三夏”工作;在蓝桥镇狮峰村开展“大调研、大走访、大排查”工作;在孟村镇开展抗灾保秋粮百日大会战暨农村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等局党委安排的中心工作。二、取得效益1、通过对养殖小区沼气及户用沼气进行安全摸排、报废处理及对正常使用的189户免费更换管路及灶具。有效的提高了沼气安全使用率。2、通过在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中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参观学习农村新型清洁能源新技术、新设备的开发利用,开拓了业务干部的视野,提高了业务干部的认知水平和业务能力.3、通过调查了解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可促进大力推进循环农业发展,减少秸秆污染,使秸秆变废为宝,总价农业综合效益。4、通过对设施大棚及养殖场散煤工作的治理有效减少了秸秆和原煤燃烧造成的大气污染,优化环境,改善空气质量。5、通过开展保“三夏”及保秋粮工作为全年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奠定坚实基础。三、目前存在问题1、农村能源管理粗放,社会化服务水平不高,基层服务网点手段老化,沼气项目使用率不高,功能发挥不够。2、由于农村能源工作处在转型期、单位部分同志借调、运行经费不足等方面的原因,单位工作开展较困难,希望得到局党委更多的支持。整改措施首先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争取上级和领导支持,建议相关部门支持一定的经费,高标准建好沼气工程。加强沼气技工和能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提高能源项目建设水平。积极探索沼气服务网点市场化运作机制,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五、下一步工作打算继续抓好党建工作,促进其它各项工作的开展;积极争取,试验开展“零碳村”建设工作。开展农村新型清洁能源利用技术培训,促进我县农村节能减排工作稳步推进。完成农业农村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