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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8-08 11:22
单位名称 蓝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提供服务与保障。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城乡特殊群体养老补助的参保登记管理;参保人员保险费收缴、划拨、管理、个人账户建立与管理、待遇核定支付;县内保险转移接续,卡证制发、档案管理;对镇相关业务的指导和培训。
住所 蓝田县新城路33号
法定代表人 张强
开办资金 4.7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蓝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3.7万元 10.2万元
网上名称 蓝田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开展的主要业务(一)开展稽核工作,防止基金流失。一是积极与公安、民政等部门联系,加强稽核管理,防止基金流失。二是设置数据筛查稽核专岗,同时佐证资料保留存档。三是多方举措,加大追缴力度。一方面给涉及镇(街)社保所下发督办函,要求督促本人退还多领金额;另一方面由中心主任带领工作人员上门追缴。(二)常态化开展内部控制制度贯彻落实措施。一是明确各科室、岗位及人员权限和责任,确保各科室、岗位及人员在授权批准的范围内行使职权;二是事先合理设定不相容的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三是建立定期岗位轮换制度,定期岗位轮换。(三)定期进行数据核查。制定岗位风险清单,对经办机构的风险防控工作、重点业务经办开展情况及个人廉政和岗位风险进行检查调度;对“暂停待遇人员恢复领取、多人养老保险待遇发放至同一银行账户”等高风险业务进行重点核查,实现抽查检查全覆盖。(四)依托“陕西养老保险APP”,提升经办服务水平。一是在参保登记、保费缴纳、资格认证等方面,充分利用“陕西养老保险APP”推“一次不用跑”的服务模式;二是对因病、因残、年老行动不便等不能进行自助认证的特殊人群,中心工作人员重点排查关注,开展上门认证服务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2023年,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应参保38.2万人,已参保37.52万人,参保率达98.22%;全县已缴纳本年度保费19.3万人6720万元,人均缴费水平348.2元;实际领取待遇人数11.9万人,累计发放养老金28227万元,发放率100%;使用社保卡发放待遇10.52万人,待遇入卡率90.74%;累计为17万人次“八大员”代发工龄补贴1224万元,发放率100%;累计为6.9万人次被征地农民发放失地农民补贴1656万元。待遇全部按月及时足额拨付,待遇发放率100%深受社会各界人士好评。三、存在的问题2023年,虽然整体工作进展顺利,但经办管理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完善。蓝田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领取待遇人员基数大,每年需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人员数量很大。部分群众由于不会在“陕西养老保险”APP上自行认证,导致待遇中断。2024年要加大认证工作宣传,利用春节节假日期间,通过人社微信公众号,村组工作群,做好2024年度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宣传工作。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是强化宣传。突出重点,采取更加灵活多样的宣传方式,不留宣传死角。同时注意宣传中引导,鼓励更多参保群众选择高档次缴费,扩大覆盖面,提高续保率和缴费率。二是促进经办管理规范化,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坚持紧贴实际、突出重点、重在规范、以点带面、促进工作的原则,通过培育镇级经办1-2个典型示范点,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动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管理服务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和标准化。三是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认真梳理业务经办过程失误可能引发的信访问题,工作中减少小失误,杜绝大失误。四是深入推进经办中心内部控制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工作,严格建立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各项制度,坚决防范各类风险隐患的现象发生,确保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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