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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县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8-05 14:30
单位名称 绥德县物业指导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国家物业管理有关方针、政策,协调全县物业管理指导工作,指导全县物业市场运行工作,指导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住所 绥德县上郡三路金阳光小区8号楼
法定代表人 马龙
开办资金 20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绥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8.4万元 33.4万元
网上名称 绥德县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4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绥德县物业指导服务中心在县委、县政府及住建局的正确领导下,以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为目标,进一步优化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水平,切实解决物业管理矛盾纠纷频发、信访事项层出问题,加快推进“三无”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依规落实,推动本县物业服务行业全面进步,保障绥德物业服务行业平稳运行。现将2023年的工作做以下总结:一、重视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1、加强思想引导,提高队伍素质。加强党支部建设,落实了“执政为公,服务为民”的宗旨,发挥了党员模范引领,树立了艰苦奋斗精神,增强了干部职工物业管理知识储备,提高了干部职工队伍的综合业务素质。2、狠抓班子建设,发挥模范作用。物业中心领导坚持把建设民主集中制、健全内部议事规则和完善内部运作机制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工作任务执行力的重要措施来抓,在班子内部大力倡导“总揽不包揽、果断不武断、合唱不独唱、主见不主观”的民主作风。二、按照上级安排部署,全面完成各项工作1、开展物业专项治理,全面提高小区服务水平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和县纪委相关要求,为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以专项整治促进物业服务事业健康持续发展。以住建局为牵头单位,纪委、发改、公安等10个部门联合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局党委(党组)扩大会议12次,成员协调会议3次,深入城区39个物管小区进行了专项整治。2、维护合法权益,保障物业市场健康平稳运行今年共接到接到投诉328起,通过入户走访,约谈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及上访业主了解存在的问题,及时回复。联合消防大队、派出所、社区督促居民清理楼道堆放杂物180多次,劝离消防通道停放车辆30多车次,清理小区内可回收物堆放19处,整治重要通道违规停放电动车36车次,有效提高了小区安全管理水平。3、打造示范小区,推动物业服务水平提升。为全面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改善小区人居环境,我中心召开了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管理人员和物业服务企业座谈会,就目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讨论分析,并给出了解决办法,制定了《绥德县创建示范小区方案》,组织全县物业企业进行报名创建,结合物业领域专项治理,督促物业企业尽快完善示范小区需要的各种档案资料及相关制度,评选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进行命名和表彰奖励。4、构建“红色物业联盟”,实现“三无”小区物业全覆盖。配合组织部积极推进“三无”小区物业全覆盖,以社区为主体,发动党员、志愿者、“双报到”单位采用进门入户、座谈交流、召开业主大会等方式,听取居民意见,切实抓住“小区管理主体”这个主题点,没有主体的要督促成立主体(小区党支部、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积极向其他地区学习借鉴,真正做到“长管、长效、持久”。我县63个“三无”小区,其中挂靠物业公司进行“点单式”服务小区为36个,单位管理7个,业主委员会管理2个,物管会管理8个,自己小区计划成立物业公司管理的5个,同意政府引进物业公司2个,什么都不需要2个,等待老旧小区改造以后在定1个,“三无”小区单位管理覆盖率已达到65%,目前我县63个“三无”小区实现了单位管理、物防、人防、技防全覆盖。5、全面加强物业服务市场监管,打造宜居环境。积极开展物业领域的专项治理工作,通过约谈物业企业负责人,电话沟通了解上访业主切实存在的问题,及时回复解决。下达整改通知单6份,约谈物业企业4家,行政处罚物业企业2家,移交县纪委线索1条,责令物业公司限期整改存在的问题,不断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行为,为全县居民提供安全稳定和谐的居住环境。6、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提升小区人居环境申报2023年度中省老旧小区改造项目1个,项目名称为:绥德县北门湾片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该项目涉及老旧小区24个,住宅楼43栋,居住居民1415户,总建筑面积13.26万平方米,项目计划总投资19000万元,目前已交由名州镇实施。三、存在的主要问题1、物业管理方面一是车辆、杂物等占用堵塞重要疏散通道的问题普遍存在。部分业主缺乏安全和法律意识,楼道内给电动车充电屡禁不止,有些业主拒绝配合联合工作组清理楼道杂物,导致问题很难从根源上解决。二是开发商履职不到位。例如在房屋销售后责任义务服务不到位导致纠纷,业主以拒交物业费来对抗,致使物业企业左右为难,有的已严重困扰物业管理的日常工作开展。据不完全统计,在物业投诉中,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占50%,水电气暖问题占20%,维修资金问题占15%,服务质量问题占15%。三是业主委员会履职能力弱。全县仅有几个住宅小区成立了业委会,但业委会领导机构不健全,成员分工不明、职责不清,在与开发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协调工作上,不能代表业主争取和维护应有权益。2、党建联建方面一是党员的理论学习和实践活动需进一步加强,有的党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理解不深入,对实际工作的指导有限。二是组织生活的形式单一,活动内容缺乏创新,难以激发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党员队伍中存在一些不良风气和作风问题,需要加强监督管理,严肃党内纪律。通过加强党员教育和组织生活,推动支部工作全面提升。四、2024年工作计划1、物业管理方面一是加大监管力度,规范物业管理行为。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和主动执法力度,创建物业服务行业红黑榜,建立行业信息平台和公布制度,加大对不良企业的惩治力度,对不良企业将进行不良记录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对严重侵犯业主权益、服务差、社会反响强烈的企业采取通报批评、行政处罚、限期整改、降低等级的方法进行治理。二是严格物业行业监管工作。常态化开展物业企业综合检查和抽查,督促各企业严格执行服务标准,公开与业主签定的合同内容及各项服务制度标准,接受业主监督,确保服务与收费相一致。县住建局具体负责,高标准建设物业企业信用体系。三是加大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我县物业企业总体素质偏低,专业技术人员少,专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未达到要求。例如保安、保洁等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不少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不熟悉,服务水平较低。下步将加强对从业人员法律法规、服务意识、专业技能等方面进行培训。四是着力解决收费难问题。一是规范物业管理收费行为,督促企业树立“诚信企业”的良好形象;二是资金流向及时公示,向居民公布服务标准,收费范围、价格等,让业主明明白白消费;三是加强物业企业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做到礼貌服务、微笑服务,让业主享受到“质价相符”的服务;四是做好宣传工作,让业主懂得交纳物业管理费是应尽的义务。五是对恶意拖欠物业费的业主,向所在单位、企业报告,列入个人档案系统,并启动法律程序,申请人民法院执行。五是推进示范小区创建,树立行业标榜。加快物业管理示范小区创建活动,加强小区的综合管理,维护小区的公共秩序,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全面完成创建物业管理示范小区标准,使小区的秩序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卫生环境、从业人员的敬业精神更上一个新台阶,通过打造示范小区树立行业标榜,带动绥德物业市场健康快速发展。六是加快专项维修资金收缴工作。我县已开建立了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2024年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方案,推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稳步推进,解决房屋“养老问题”。2、党建联建方面一是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二是进一步严格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党费收缴等制度。切实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以党支部建设为核心,全面打造思想型、能力型、创新型、和谐型、清廉型的党支部。三是进一步夯实作风建设。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踩“红线”,不闯“雷区”,坚持原则,守住底线,老实做人,踏实干事。把党建工作体现在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上,形成与业务工作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局面,充分发挥好基层党建工作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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