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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边县文物保护中心(靖边县统万城申遗工作中心、靖边县博物馆)
靖边县文物保护中心(靖边县统万城申遗工作中心、靖边县博物馆)
发布时间:
2024-06-28 10:19
单位名称
靖边县文物保护中心(靖边县统万城申遗工作中心、靖边县博物馆)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文物保护服务,弘扬民族文化。考古发掘和文物征集、收藏、陈列、展览、宣教、科学研究;文物维修保护和文物遗址安全。
住所
靖边县五台森林公园内
法定代表人
高展
开办资金
111.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靖边县文化和旅游文物广电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73.84万元
562.77万元
网上名称
靖边县文物保护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3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我单位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遵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一、具体开展业务工作:(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我中心党支部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每周二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通过集体学习。(二)可移动文物保护工作见行见效1、完成了一普后藏品总登记账的数据更新工作及1744件(套)藏品总登记电子与纸质账的重建工作。2、配合榆林驼城驿站传媒有限公司完成了我中心重点文物三维数据采集工作。3、按照博物馆领域“双随机一公开要求”,进行了内部人员调岗,完成了文物账务与实物分离管理工作。4、完成了我中心法人离任文物库房文物的移交工作。5、完成了2017年以来新增文物数据的统计、填报及579件(套)新增文物录入“陕西省文物藏品管理系统”工作。6、完成了库房制度的更新与更换工作,包括藏品管理制度、文物库房管理制度、藏品安全操作制度等。7、建立健全了我中心安全生产与消防安全相关制度、台账。每月进行一次重大安全隐患自查、自知、自改,落实文物保护工作,切实保障了中心生命与财产安全。(三)博物馆日常接待工作(四)人才队伍培养先后报名参加了长城保护管理培训、长城保护交流学习、榆林馆藏文物培训、明代砖石质长城保护培训班、全市田野考古培训班、长城保护交流学习,通过专业培训,增强了我中心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二、取得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1、2023年3月,靖边清平堡遗址被陕西省考古协会评为“2022年陕西六大考古新发现”。2、进一步加强了地上、地下文物的保护与管理;配合完成杨桥畔汉代城址安技防工程和二期项目申报工作。3、配合完成国家长城文化公园项目、长城围网项目相关工作。4、进村入户、进社区、进校园宣传保护长城,人人有责。共计发放宣传单30000份,宣传册15000份,折叠盆4000个,圆珠笔13000根,布袋10000个,挂历10000个。5、对田野文物保护员、长城保护员进行培训并签订标段内的保护责任书,与各乡镇长城保护工作站、便民服务中心签订了境内的长城保护责任书,保证责任到人。6、对长城沿线、镇靖镇五台段的垃圾进行处理,对320乡道被破坏的围网进行更换。7、每月按时向市长城保护中心、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上报的长城巡查记录。2、统万城遗址、靖边长城营堡、新城营、镇罗堡、镇靖堡、龙州堡、清平堡的宣传片的拍摄制作,利用小视频微信公众号播放,收效颇佳。3、完成了统万城遗址博物馆文物展陈工作。三、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1、在博物馆及文物库房安全领导责任制,以及消防安全,文物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方面更应该制定严密的巡查、管理制度,为馆藏及展厅文物安全提供了保障。2、要大力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通过博物馆、长城保护工作站、文保员及城镇集会等向群众免费发放《文物法》等相关宣传资料,进一步营造全社会打击文物犯罪,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环境。3、在人才队伍培养方面要加大人力财力,进一步提升我们文物专业技术方面的水平。讲解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也应该进行消防设施使用、突发事件处理、讲解员礼仪等方面进行专业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四、下一步工作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保证2024年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稳步推进重点文物保护项目。加大对可移动文物与不可移动文物保护与管理力度。完成博物馆日常接待工作,充分落实博物馆的宣传教育职能,弘扬靖边的传统文化及光荣历史。开展、参加多种方式的学习、培训,增强人才队伍的专业素质。开展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完成县委、县政府和文旅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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