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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政府债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6-19 15:55
单位名称 陕西省政府债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政府债务管理服务。参与全省及省本级政府债务日常管理工作,统计分析全省政府性债务数据,参与债券发行事前评审、绩效评价和风险评估工作。
住所 西安莲湖区市五星街56号
法定代表人 张朋
开办资金 230万元
经济来源 经费自理
举办单位 陕西省财政厅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1.48万元 30.1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严格按照规定办理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更换单位名称,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陕西省财政厅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2023年主要开展的工作2023年,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厅党组工作要求,围绕评审下放市级后“强化评审指导,常态化谋划项目储备”亮点工作,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和方法,加强与各市的工作联系,通过督导、抽审等方式继续把好项目质量关口,坚持标准不降,有效保证了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储备、推送的平稳衔接,圆满完成年度发行任务。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是完善制度,推进机制建设。今年首次将评审交由各市区财政部门自行组织。评审下放后,我们及时编印下发《陕西省财政厅专项债券评审工作指南》,指导规范评审流程,同时坚持安排全员分组赴各市现场指导评审工作,从加快评审进度、推进前期工作、强化项目储备、提高项目质量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各市区财政局积极谋划,成立工作专班,出台相应评审办法,明确了工作职责、评审程序,进一步细化评审规则,确保评审工作正规有序开展。同时,严格按照规定保存整理评审相关资料,以备随时查询和追溯。对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评审工作的规范运行。二是省市联动,加强评审督导。2023年各市首次评审项目时,我们组织中心业务骨干和省级部门专家,赴市区现场指导,手把手帮助各市从组织形式、要素把关、资料记录、凭证存档等方面熟悉项目评审工作。省级组织项目抽审时,我们邀请各市熟悉工作的业务骨干作为评委交叉评审,加强各市之间的工作交流,在实际操作中熟悉业务和工作方法。全年我们赴宝鸡、咸阳、汉中、渭南等市,参加指导8次评审会,审核通过发行287个项目,金额291.05亿元。三是及时总结,强化宣传引导。我们及时组织各市挖掘推广经验,通过厅《财政简报》专刊对西安、咸阳、宝鸡等六个市区的评审经验做法在全省进行了宣传推广,推动各市区完善评审工作机制,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西安市设计激励考核制度,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争取情况纳入考核范围;咸阳市强化对项目评审全过程监督制约,邀请市纪委驻财政局纪检组全程参与项目评审;宝鸡市有效提升专项债券项目质量,借力商业银行,挖掘项目预期收益潜力,科学论证项目自求平衡能力;安康市充分发挥激励鞭策效应,建立专家储备库,通过组织培训及模拟评审明确职责,按标准执行评审专家劳务报酬发放。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建章立制,进一步规范专项债券项目评审和推送工作。在总结全年评审下放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对明年项目推送工作积极谋划、靠前发力,计划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评审和推送工作的通知》,从严要求市区项目评审和推送工作,完善“省级专项债券具备发行条件项目储备库”。同时,进一步加强评审工作培训,增进市区间评审经验交流,对国家新增领域投向中项目收益来源、标准等要素进行收集整理,提高项目评审质量。二是主动作为,强化已发行专项债券项目存续期管理。自我加压,针对专项债券项目存续期管理,已经起草《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存续期管理的通知》,围绕“借”“用”“管”“还”全流程监管,将工作重心从重发行转变为发行和监管并重。对所有已发行项目实行档案制管理,依托穿透式监测系统,结合项目实施方案,分投向厘清项目监管要素,建立每个项目管理档案,要求市县定期填报,从资金监管切入把D:/Users/Lenovo/AppData/Local/ZP/chatglm/resources/app.asar/static/tool.html握项目整体运行情况,重点关注项目收益和后期管理,摸清D:/Users/Lenovo/AppData/Local/ZP/chatglm/resources/app.asar/static/tool.html底数,为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拉好警戒线。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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