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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察官教育培训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6-07 10:34
单位名称 陕西检察官教育培训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省检察干警提供培训服务。承担全省检察系统领导素能培训、检察官专项业务培训、岗位技能培训及其他有关培训。
住所 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24号
法定代表人 何仁长
开办资金 6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9.84万元 39.63万元
网上名称 陕西检察官教育培训中心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三有”争创情况2023年,在省院党组坚强领导和各部门大力支持下,培训中心认真贯彻“三个一”工作思路,坚持能动履职、主动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共举办各类培训班31期、培训学员1443人次。(一)坚持政治引领,强化政治能力培训。坚持把提高政治能力作为首要任务,共安排各类政治培训教学81次211学时,占比30.2%。落实“第一课程”制度,安排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理论、党规党纪、党史检史等专题教学62次179学时,编发学习资料1202套。着力优化教学方式、增强培训效果,组织实践教学16次,开展研讨交流、政治理论测试等42次。安排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专项教学8次26学时。(二)坚持服务中心,强化履职能力培训。坚持以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为核心,推动司法检察理念教育融入检察履职能力培训,助力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共安排检察业务培训教学195次488学时。落实实战实训实效导向,安排实训教学143次355学时、占比72.2%,举办全省检察业务竞赛班6期,我省先后有6人在全国检察业务竞赛中获奖。落实教学练战一体化制度机制,安排领导干部上讲台54次、检察官教学55次、现场观摩教学10次。加大对基层检察人员培训力度,培训基层学员903人次,占比62.6%。围绕数字检察、检察建议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项教学6次。部署指导性(典型)案例大学习大讨论大培训活动,开展案例教学5次。(三)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自身建设。一是注重加强统筹协调,坚持动态管理、阶段性调整培训班次,确保同时段多班次同步举办和省院年度培训计划落地落实。二是注重推动开放办学,赴湖北、广西分院等单位学习调研6次,促进办学理念转变和培训管理创新,成功举办越南高级检察官研修班,邀请江苏、山西等10余省24名检察干警参加我省相关业务培训。三是注重加强学风建设,以试运行教学管理信息化平台为契机,加强学风督查,落实培训考核等制度,组织结业测试11次、评选优秀学员65人次。四是注重优化培训服务保障,基本完成二级预算单位审批手续办理和银行账户开立工作,常态化开展为学员办实事解难题活动,推动解决实际问题130余件次。(四)坚持强基固本,强化党的建设。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落实“第一议题”“三会一课”等制度,强化理论武装,推动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转化为思想自觉和行为习惯。着力增强党支部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党课党日等活动66次,部门重大事项专题请示报告11件次。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坚持“一岗双责”,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深入开展“三个年”“三有”争创等活动,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谈心谈话,凝聚干事创业、共谋发展合力。二、存在问题回顾2023年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坚持实战实用实效导向不够,政治培训方式方法不够丰富、业务培训针对性实效性不强,推进政治业务融合培训办法不多,教学组织、培训方式、培训质效还需不断优化;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不够,有效解决基础设施落后、承载能力不足、服务保障能力不强等问题力度不大、效果不好,发展高质量检察教育培训的能力还需不断增强;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训治学不够,培训管理宽松软仍然存在,改革创新和科学管理能力还需不断提升;四是队伍力量薄弱、专业化水平不高,系统性前瞻性培养新进人员力度不够,高素质教育培训队伍建设还需要不断加强。三、工作谋划2024年,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最高检《全国检察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检察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检察教育培训和检察理论研究的意见》,着力抓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加强政治培训,把教育引导检察人员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最大责任,统筹抓好政治理论教育培训。二是持续强化履职能力培训,聚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高质效办好每一件事”组织施训,抓实抓好核心能力培训、通用能力培训和专项业务培训。三是持续强化自身建设,抓住巡视整改和设立二级预算单位契机,积极争取各方支持,推动办学条件持续改善、培训管理和教学方式创新发展。四是持续强化党建工作,全面推进政治与业务融合“四个体系”建设,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推动队伍整体素能提升,为发展高质量检察教育培训打牢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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