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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文艺发展研究院

发布时间: 2024-06-07 09:19
单位名称 西安市文艺发展研究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搭建文艺人才留育平台,促进文艺繁荣发展。优秀文艺人才引进及培养·文艺精品创作与推广·艺术理论研究与评论·传统戏曲艺术保护与传承·文化交流与传播·文艺活动组织。
住所 西安市雁塔区上巳路222号西安演艺大厦
法定代表人 寇雅玲
开办资金 500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收入
举办单位 西安曲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万元 0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设计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主要职能是培育和引进具有地方戏曲、文艺传承等方面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优秀人才;研究探索与曲江演艺集团和所属院团合作的工作机制;研究推动策划文艺精品创作、理论研究、艺术评论项目;研究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形成吸引全国优秀文化艺术类人才的重要平台。一、按照登记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根据市委专题会议及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要求,成立文艺发展研究院公开招聘工作专班。按照《西安市文艺发展研究院组建方案》《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实施细则》规定,制定完善西安市文艺发展研究院《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工作方案》《公开招聘文艺特殊专业人才工作实施方案》和《公开招聘文艺特殊专业人才公告》。2023年11月10日,在党工委会议专题审议公开招聘工作,公开招聘工作方案报经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我单位于11月13日发布招聘公告,全面启动公开招聘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西安市文艺发展研究院组建方案》(市办字〔2023〕39号)要求,参照《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实施细则》(市人社发〔2021〕34号)规定,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我单位于2023年11月13日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紧缺特殊专业人才,涵盖了秦腔、豫剧、歌舞、话剧、儿童剧、杂技、曲艺等多个艺术门类。同时邀请行业内知名专家担任面试评委,经过资格初审、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目前已招聘33专业人才,其中获得国家级奖项及获评西安市高层次人才的达到9人,在干部群众中引起强烈反响。本次招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文艺人才的踊跃报名,初步实现了文艺类人才小高地的聚集作用,为西安市进一步开展秦腔重点流派风格传承、精品剧目创作、人才引进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我单位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文化事业改革部署,扎实推进文艺发展研究院改革工作。在市人社局指导下,按程序报送公开招聘结果审核备案材料,目前已经把《招聘结果备案的函》上报市人社局。并且参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规定,办理文艺专业人才聘用手续,上报市人社局核定审批文艺专业人才基本工资,办理社保缴纳等。下一步我单位将创新推进文艺专业人才“院—团联动”管理机制,修订完善文艺发展研究院院团联动管理办法,加强文艺专业人才日常管理,着力发挥各类文艺专业人才在文化艺术创作、文化保护传承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持续推出精品力作,吸引培养更多人才,为我市文化事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