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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景陵文物保护中心
蒲城县景陵文物保护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6-04 16:53
单位名称
蒲城县景陵文物保护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景陵区域的文物保护、修缮和安全巡查;四有档案、相关文物及资料的研究整理;对外宣传及接待服务工作。
住所
蒲城县桥陵镇义龙村
法定代表人
许军峰
开办资金
5.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蒲城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文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8万元
27.1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具体业务开展情况1、按照田野文物安全特点,坚持每天对景陵四门石刻进行一次全面巡查,全年共计巡查280余次,详实记录巡查日志,每月不定期对所内电器线路进行排查不少于2次;2、结合景陵群众文保员管理实际,全年召开文保员会议两次,主动加强和文保员的工作联系,引导文保员提高履职能力;3、借用县博物馆字画修复项目平台,对包森故居现存的一副卷轴实施了修复保护,采集了文物基本信息,归整了修复档案;4、在日常文物安全巡查的同时,做好山体防火巡查工作,联合景陵山体林木护林员共同防范山体火灾隐患,组织消防知识学习2次;5、最大化发挥安防系统文物安全防范作用,保障安防系统时时正常工作,定期检查维护监控设备,更换监控蓄电池,确保安防系统视频、存储设备正常工作;6、《唐代帝陵-景陵神道遗址保护修缮》《唐代帝陵-景陵东南角阙遗址保护修缮》方案编制获省文物局批复同意;7、组织渭南市摄影家协会部分会员来景陵拍摄宣传;8、联合西北大学文化遗产学院对《唐景陵保护规划》终稿文本逐字逐句修改,现已上报至国家文物审核;9、对接移动公司和广电网络,挪移角阙遗址上的通讯杆,确保遗址本体安全;10、联合咸阳师范学院对景陵石刻进行测量拍照,详实记录田野文物保护实际数据;11、清理填埋了神道沿路建筑垃圾,并做好在文保单位乱倒垃圾的宣传和发现处理,清理四门石刻护台荒草;12、回填谢家陪葬墓塌陷盗洞2处、义龙陪葬墓塌陷盗洞2处。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1、不断加大《文物保护法》的宣传力度,提高景陵保护区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在“5.18”国际博物馆日,我单位设立了《文物法》宣传点,印发宣传资料,向广大群众宣传《文物法》基本知识,散发有关资料300余份;2、组织对因夏季降雨量大造成的包森故居东墙墙皮脱落情况,进行了墙体修缮加固,保障了游客安全参观包森故居;3、加大网站、微信、报刊等媒体对外宣传的力度,吸引了更多游客参观,带动周边群众收入;4、积极配合唐代帝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将景陵独特的文化遗产价值更好的宣传出去。三、存在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景陵辖区保护区域大、遗址多,日常巡查管理难度大;2、人员业务知识有待提高。(二)改进措施:1、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大对田野文物巡查及陵区安全监管工作,坚持每天巡查,严厉打击在保护区内挖沙、取土、采石、修建坟墓等违法行为;2、日常工作中加强基础理论知识学习,邀请专家授课,提高我单位人员业务水平。四、下一步工作计划1、落实安全责任,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开展安全隐患自查;2、做好文物及遗址安全日常巡查防范工作;3、协调推进《唐景陵保护规划》编制工作;4、抓好《唐景陵神道遗址保护修缮》《唐景陵东南角阙遗址保护修缮》文物保护项目资金申请;5、严防车辆上山,维护辖区环境风貌完整;6、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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