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周至县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执行药品“三统一”政策,减轻群众用药负担和提高用药安全。负责全县医疗机构药品购销,药款结算及药品“三统一”政策的信息查询与咨询服务。 | |
住所 | 周至县农商东街27号 | |
法定代表人 | 赵小金 | |
开办资金 | 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周至县卫生健康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万元 | 3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5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开展的业务活动。(一)组织3家县级公立医院、29家镇(街)卫生院、400余家村卫生室分别与药品配送企业签订2023年药品配送合同,保障了临床药品及时供应。(二)2023年全县医疗机构共采购药品1.51亿元;其中县级医院共采购药品1.38亿元,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60%以上;基层医疗机构共采购药品1300万元,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90%以上,所有药品网上采购并执行零差率销售。(三)制定医共体用药目录。坚持以临床诊疗需求为导向,依据安全、有效、经济的用药原则,结合工作实际,参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及医保网采平台,通过收集需求信息、多元审查筛选、与配送企业代表谈判、组织县级医院总药师及相关专业人员集中讨论等方式,制定周至县2023年医共体用药目录,目录药品共计935种,其中基药851种,基本药物占比91%。(四)制定下发了《周至县卫健局药品三统一监督管理办法》、《周至县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方案》、《周至县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拨付方案》等规范性文件,将资金发放与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相结合,建立了多劳多得、优劳优得的激励机制,保障规范、透明、快捷的发放补助资金。(五)严格执行项目绩效考核评价,强化监督管理。依照考核方案,我单位抽调县级医院临床药师及个别镇(街)卫生院药政工作人员,每季度对全县医疗机构的药政重点工作、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等情况,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采集网上平台数据、实地查看、满意度调查等方式,全面进行督导考核,建立考核台账,并根据考核结果下发了考核通报。(六)落实项目绩效考核评价,按照考核结果拨付项目资金。2023年共拨付项目资金2150.4万元,其中3家县级公立医院共拨付556.6万元;29家镇(街)卫生院共拨付648.92万元;400余家村卫生室共拨付944.88万元。资金拨付到位率100%。(七)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工作水平。根据考核调研中医疗机构落实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存在的问题,召开药政重点工作业务培训会,并对新调整人员进行单独指导,全年共培训600余人次。(八)切实落实重点药品监控工作,规范各医院重点药品的采购使用管理。转发了《陕西省卫健委关于印发2023年第二批省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目录的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规范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建立常用药品超常使用预警通报等机制,每月对重点监控目录范围内及本院使用排名靠前的药品进行统计分析及处方点评,对使用不合理的药品及时进行干预,促进了医疗机构临床合理用药。(九)制定印发了《周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成立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周至县短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周至县公立医疗机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应急调度方案》,加强了我县医疗机构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工作,完善了短缺药品储备管理,督促医疗机构及时完成信息填报任务,定期进行督导检查。2023年累计处置短缺药品信息14条,清单内药品填报任务完成率100%。(十)山区医疗机构药品网采代购工作。因山区卫生院现有人员少,技术力量薄弱,为确保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保障山区人民群众的临床用药,单位安排专职人员,为山区11家卫生院33家村卫生室集中进行药品网采平台的代购工作。2023年共采购药品42.79万元。(十一)国家药品使用监测上报工作。根据中、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全县医疗机构开展为期两个月的药品使用监测数据的采集报送工作。通过多方协调、集中培训、单独指导等方式,使所有医疗机构圆满地完成了药品信息收集、编码比对上传等填报任务。(十二)每月收集整理医疗机构上报的《周至县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采购与申请支付表》,做好结算专户的到账核对工作,并按照统计核对结果制定药品支付申请表,及时将药款拨付给配送企业,2023年医疗机构申请支付的药款已全部结算完毕。对配送企业反映药款支付进度较慢的个别医疗机构进行沟通预警,督促及时结算药款。(十三)加强配送企业监管,确保采购配送工作有序开展。对配送企业履行合同情况、日常配送行为,进行监督管理,规范配送流程,提高配送效率。(十四)信息报送工作。1.按市药政处要求,督促全县医疗机构填报呼吸系统治疗药物监测报表;2.每月初收集审核全县32家公立医疗机构400余家村卫生室,药品基础数据报表、耗材基础数据报表、网采平台采购数据报表、短缺药品监测信息报表及支付申请数据报表等,并汇总上报市药政处;3.收集新冠治疗药品供应保障情况日报表、月报表,并汇总上报市药政处;4.收集核对全县医疗机构药品的付款票据,并做好对配送企业的回款工作;5.统计基本药物制度取消药品加成、补助项目资金的下达及支付情况,及时汇报局领导。(十五)协调处理的日常工作。1.收集基层医疗机构的药品价格变动(新增)申请表,通过平台对照、HIS系统查询、配送企业询价等环节,将符合政策要求的药品信息及时进行更新;2.协调解决医疗机构网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3.提取统计网采平台数据,对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不达标的医疗机构进行沟通预警。二、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一)迎接市卫健委对我县医疗机构药物政策落实情况的考核调研,实地查看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部分镇(街)卫生院及村卫生室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总药师制度、医疗机构合理用药、药品耗材供应保障等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在本次考核调研中,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市卫健委领导对我县药物政策落实情况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并向其它区县推广我县工作经验。(二)按照局党委大调研工作安排,2023年7月3日至19日,由分管领导带队,对全县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及补助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以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了解我县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现状,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巩固了工作成效。(三)积极推进总药师制度。为充分发挥总药师专业特长,下发了《周至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周至县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落实总药师制度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并根据考核细则,每季度对县级医疗机构落实总药师制度情况进行督导考核。对医院总药师制度建设情况、医疗质量、费用控制等业务的提升情况进行评估,进一步提升了药学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健全了医院管理制度和药品供应保障制度。三、存在问题。新上线的药品采购平台缺少监管账号,无法直观高效地对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率、采购金额等指标进行监控。四、改进措施。强化组织管理,明确工作职责。进一步加强药品“三统一”工作的组织管理,要求各医疗机构主管领导负责,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目标,建立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将此项工作纳入本院内部的绩效考核。确保各项指标顺利完成。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加强药物政策的宣传培训及召开药事大讲堂活动。加强宣传力度,组织各医疗机构从不同层面、采用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及相关知识的宣传。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制定培训计划,邀请省市专家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药物政策培训并定期召开药事大讲堂活动。对新调整的网采人员,我科室单独进行业务指导,提升整体业务水平。(二)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按照省市最新文件精神,制定2024年周至县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方案和2024年周至县医疗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资金分配方案,持续对全县医疗机构的药政重点工作及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专项补助资金情况,严格执行月督导、季考核,落实奖罚制度。(三)规范村卫生室HIS系统使用监管。要求各镇(街)卫生院加强对辖区村卫生室HIS系统使用情况的监管,院长负总责,将HIS系统的使用情况纳入考核指标。局药政科将随机开展抽查,对未使用HIS系统的医疗机构进行沟通预警。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