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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发布时间: 2024-05-23 10:46
单位名称 延安市地质环境监测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地质环境提供监测服务。重点地质灾害点的监测、预测、预报;组织实施地质灾害整治;开展地质遗迹保护。
住所 延安市宝塔区双拥大道丽森路国土局综合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 罗庭荣
开办资金 4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安市国土资源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2万元 0.9万元
网上名称 延安市地质环境监测站.公益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站认真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圆满完成各项重点工作。现将我站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一、业务活动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一)编报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根据我市地质灾害的发育特征以及面临的形势,上报了《延安市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定了地质灾害重点防范区域、时段和28个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二)开展地质灾害隐患巡查、排查紧紧抓住我市汛期“雨前、雨中、雨后”黄土地区地质灾害易发多发的重要时段,共组织开展了地质灾害隐患排查8385次,下发整改通知书105份,提出防治措施建议220条,目前绝大多数已整改到位,志丹县省道305山体滑坡,县交通局正在进行治理。目前全市在册隐患点共733处,新增隐患点53处,全部落实了防治责任,核销隐患点52处。在册隐患点和风险区绝大多数未发现明显的变形变化迹象,全市地质灾害总体平稳,未发生地质灾害。(三)地质灾害隐患点普适型监测预警项目根据延安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自然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延财办建〔2023〕493号)精神,我站承担省厅下达的2023年70处实验点建设项目任务。5月26日完成项目招标,7月26日完成项目施工,8月9日-15日,我站组织专家、各县(市、区)地质环境监测站、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进行项目初验,目前正在按照专家提出的意见进行整改。(四)全力对应多轮强降雨天气2023年共出现17轮强降雨天气,全市累计降雨量301.2-830毫米,最大降雨量黄陵,中南部洛川、宜川、富县等县区降雨量较往年偏多。为应对强降雨:一是与气象局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会商370余次,联合发布气象预警预报59期(黄色44期,橙色10期,红色5期);二是共开展隐患排查7985次,紧急转移3477户13910余人;三是组织相关技术支撑单位及相关专家对撤离住户住房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了评估,提出回迁工作指导意见,做到一户一策,没有因回迁工作不到位导致地质灾害的发生。(五)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做到隐患点全覆盖组织开展宣传培训764场,参加10万余人。应急演练828场,参演3.6万余人,完成了全年任务。(六)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开展情况全市共有煤矿48个,非煤矿山96个,煤矿的“二合一”方案全部编制完成,非煤矿山有67个进行了编制。截止目前:共提取基金85278.2万,返还基金29291.62万,治理恢复面积85.82公顷。(七)应急工作扎实有效坚持应急值守常态化。根据气象预警预报信息及省市要求,共召开视频调度会27次,学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及时了解掌握各县(市、区)降水情况及趋势预测,安排部署防范应对措施。先后组织专家开展闲情应急调查130余次,提出了防范应对措施,避免了次生灾害的发生。二、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一)监测员队伍不稳定据了解,各县(市、区)发放监测员监测费用为每年300-1000元不等,监测人员工作积极性不高,监测员队伍不稳定。目前,已要求各县区积极沟通本地财政部门,加大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支持力度。(二)地质灾害隐患防治任务重,难度大延安地处黄土高原腹地,地形地貌复杂。近年来,虽然通过多种渠道对部分易发区居住群众进行了搬迁,但仍有大部分群众居住在高陡边坡坡脚地带,受持续强降雨影响,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防治任务重,难度大。我站积极与省自然资源厅、市移民办等多方请示、协调和沟通,现已明确今后避灾移民搬迁必须为地质灾害隐患点,目前,市移民办正在编制避灾移民搬迁规划。三、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全力做好应急工作。1、坚持全年24小时应急值守工作,做到人不离岗,岗位有人。2、全面完成地质灾害应急演练任务。3、开展突发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二)编制《延安市2024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落实防治责任,进一步明确重点防治区域和地段。对威胁100人以上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抢”“撤”方案。(三)坚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三查”。重点开展对全市在册群测群防点和移民搬迁安置点、工程建设领域、新区建设、学校、居民、村民自建房、工矿企业、水库选址周边、公路沿线等地质灾害高易发区和重点地段隐患进行全面排查,要加强与“平战结合”技术支撑单位、省市片区应急专家的协作,做好“三查”工作。通过汛前冻融期排查、汛期巡查和汛后核查,进一步夯实了群测群防责任,使一批地质灾害不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整改。(四)继续开展与气象、水务等部门强降雨地质灾害气象联动会商和预报预警。把局地强降雨、城区防汛、地质灾害等信息第一时间传送一线监测员,提高成功预报率,与气象局联合发布气象预警预报信息。(五)完成全市煤矿“两案合一”方案的修编、执行、试用期验收、示范矿山建设等工作。(六)切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数据库更新管理、隐患点新增和核销以及月报等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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