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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城县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
蒲城县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5-23 09:34
单位名称
蒲城县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减轻用药负担。贯彻落实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和货款支付工作。
住所
蒲城县延安街东段18号
法定代表人
贾杰琦
开办资金
18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蒲城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万元
10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我中心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中心在县医保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和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工作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一年来,我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全力推动各项工作稳步实施。具体工作主要体现在“三个全力、一个改进”上:(一)全力推进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落地工作。我县公立医疗机构及自愿加入集采的民营医院,已在规定的周期内完成了前八批国家集采药品(333种)、八批次省际联盟药品、医用耗材类心脏起搏器、冠脉支架、人工晶体、留置针等29种医用耗材的采购和使用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约定采购量,续签工作也有序稳步推进,并根据采购合同及时完成货款结算工作。目前,公立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全部零差率销售,国家集中采购实现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2%,医用耗材最高降幅达93%。集中采购既减轻了广大患者的就医负担,又确保了医保基金高效实用,让群众切身体会到国家医保政策改革带来的更多实惠和便利,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为加强对药品耗材配送企业的监督管理,建立全县配送企业管理评价机制,规范药品耗材配送行为,印发《蒲城县药品耗材配送企业管理评价办法(试行)》,提高了配送率和及时率,更好的服务老百姓。(二)全力推进医用耗材取消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工作。按照中省市工作部署,自2022年7月31日24时起,我县执行《渭南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我市县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文件,全县各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部按照最新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了调整,让群众从中受益。同时,我县将冠脉支架、人工关节、人工晶体等多种高值医用耗材也纳入国家集中采购,按照国家统一时间节点要求执行。(三)全力推进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稳步实施。全县县镇村三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执行全省药品集中采购政策,全部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全年累计采购三统一药品约2.16亿元,政策性降价15%,让利群众3252多万元。(四)改进药品货款集中结算模式。今年以来,积极改进集中采购药品货款支付模式,改过去的每月一次集中结算为现在的每月两次集中结算,缩短结算时间,为药品配送企业提供更为优质便捷的服务。今年已集中支付药款1.67亿元。同时,我们正在积极探索建立医保基金向药品配送企业直接结算药款新模式。二、取得的社会效益一是我县县镇村三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全部执行药品零加价销售政策。2023年,全县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累计集中采购药品2.16亿元,政策性降价15%,让利群众3252余万元,减轻了群众用药负担,让医改政策的福利最大化。二是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落地,按照时间周期稳步实施,实现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达52%、最高降幅达92%,从根本上减轻群众用药负担。三、存在问题一是药品集中采购政策与医保支付政策有效衔接的问题,暂未建立起“结余留用、超支合理分担”的医保支付新机制。二是药品采购与药品配送工作分口管理的问题,暂未完全建立统一管理的新模式。四、整改措施一是想方设法保障好全县各级医疗机构药品结算工作。二是积极汇报,与市局进行沟通和衔接,尽量优化平台药品结算程序,使平台操作更简单、环节更少,减少工作量,提升工作效率。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全力抓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政策稳步实施,全面执行药品零加成销售政策,确保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落地,让群众受益最大化。二是全力抓好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政策稳步实施,全面执行医用耗材零加成销售政策,减轻群众负担。三是全力抓好药品货款集中支付工作,积极探索实施医保基金直接支付药款新模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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