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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陵分局土地储备中心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陵分局土地储备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5-23 09:16
单位名称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陵分局土地储备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土地收购储备和供应,实施对储备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
住所
西安市国土资源局高陵分局院内
法定代表人
王雪玲
开办资金
27.8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陵分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96.38万元
128.55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陵分局土地储备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2023年以来,在局党委以及各科室的大力协助下和储备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本中心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2023年储备计划编制暨执行情况。2023年我区土地征收计划14宗,土地面积3721亩,完成3宗,土地面积847亩;土地储备计划32宗,土地面积2972亩,完成24宗,土地面积2439亩;供应计划36宗,土地面积3175亩,完成18宗,土地面积2027亩。2.“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工作情况。2023年我区成立了以常务副区长为组长,园区管委会主任、区政府办主任、资规局局长为副组长,各相关单位为成员的“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区域内“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工作。确定高陵区2021年度第43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项目(大明宫智能制造)320.64亩标准地供应,现以完成《考古勘探工作报告》《未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证明》《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交通影响评价报告》4项评估事项,并综合形成区域评估报告。已完成3宗224.712亩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出让二、取得的社会经济效益招拍挂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工作规范有序。2023年度共计挂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15宗,面积共计1117.096亩,成交价款35042万元。其中,城区成交9宗,面积462.766亩(含3宗标准地),成交价款为16165万元;经开成交6宗,面积为654.33亩,成交价款为18877万元。存在的问题及措施2023年工作多任务重,目前科室除了正常的招拍挂任务外,还有地铁10号线、年度储备计划及标准地、低效用地的前期调查等相关的协调工作,在工作协调方面还所欠缺,未将工作任务安排有序,还有储备中心人员紧张,尚满足不了当前储备工作需要。2024年我们要改进工作作风,改变工作思路,加强人员管理,提高中心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知识。下年度工作思路2024年工作思路:围绕全局中心工作,严格履行中心工作职能,积极做好全区国有土地的储备工作和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工作,提升市场价值,规范土地市场交易行为,维护正常土地市场秩序。“标准地+承诺制”改革工作与继续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对接,进一步明确标准地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能耗、容积率、用地标准等项指标标准事项,在土地出让方案中明确投资强度、亩均税收、规划条件等控制性指标。进一步对2024年土地储备计及三年滚动计划的持续推进工作做好资料对接和市局的上报。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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