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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河务工作站(市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5-20 15:51
单位名称 宝鸡市河务工作站(市水旱灾害防治监测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全市河务工作提供管理与技术保障。全市涉河建设项目方案和采砂规划技术审查;全市河湖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全市河(湖)长制相关技术工作,协调指导河湖水岸线管理保护和水生态修复;全市水利系统在职人员业务培训;全市水旱情预警及防洪应急抢险技术保障,汛旱情信息收集、分析、上报,水毁修复、洪灾防治措施、抗旱应急等项目前期工作,防汛抗旱信息化系统建设管理工作。
住所 宝鸡市姜谭路47号
法定代表人 任宏超
开办资金 35.7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水利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0.85万元 380.9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2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3年12月开办资金变更为50.85万元,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在市水利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全年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完善河道基础保障工作,复核了全市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116条,核定确立河流名录105条,针对河流现状及存在问题制定河湖治理保护方案,修编6条市级河流一河一策方案,指导县区完成一河一策方案修编88条;对河流岸线管控做出长远规划,编制报批千河等4条市级重要河流《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审查县级河湖岸线规划46条(座);对河流健康状况做出科学评价,建立健康档案,完成2023年市级承担的5条河流健康评价任务,指导县区完成健康评价年度目标任务河流28条;针对山区河道点多面广,岸线长、难管理等问题,督促指导各县区落实乡级和村级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等“四个责任人”,复核确立山区河道名录,全市55条山区河流纳入水利部山区河流管护名录。紧盯河湖四乱问题不松懈,根据水利部纵深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工作要求,截至目前,省河长办反馈的21个渭河以外河道“四乱”问题全面完成整改、验收销号;市级各巡查单位巡查暗访反馈的28个问题,我站常态化巡查发现的15个问题,全部按照河道管理技术要求整改到位,河湖面貌进一步得到改善。制度并行规范采砂1、以专项整治为抓手,高位推动非法采砂整治工作,站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业务骨干全程参与省对市2轮督导检查,1轮地市交叉检查,并扎实完成了市对县3轮督导检查,上报全市非法采砂整治专项行动周报22次,半月报12次,河道内外违法采砂案件信息台账4次,上报“蚂蚁搬家式非法采砂整治”周报6次,扎实完成了采砂专项整治各项工作任务。2、大幅提升常态化采砂管理水平,严格年度采砂实施方案审批工作,批准年度采砂控制量347万立方米,核发采砂许可证5份,加强采砂监督管理,全年采砂92.34万立方米。努力做好涉河项目管理相关工作,全年共受理审查涉河项目25个,完成审批项目20个,其余5个项目正在修改完善技术资料;此外,全年印发涉河项目征求意见回复函2份,依法依规退回申请受理的涉河项目3个(高新1、凤县1、千阳1),督办未批先建项目2个(凤县流沙崖大中桥、眉县红星村霸王河大桥)。严格按照河道巡查要求,坚持市级河流每季度巡查不少于1次,其他河道不定期抽查,重点对6条市管河流进行拉网式巡查,五一、国庆等节假期间不放松,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对“四乱”及违法采砂问题高发的重点河道和敏感河段进行突击检查,及时发现河道“四乱”问题,记录发现问题地点坐标,留存影响资料,及时通报所在地河道管理部门,重点问题以市河长办《问题交办单》形式交办相关县区河长办,确保巡查问题及时发现、有效解决。全年共进行河道巡查37次,出动巡查人员120余人次,巡查里程1600余公里,发现问题31个,交办县区重点问题7个,督办问题4个,超额完成了年度巡查目标任务。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扎实有效1.配合省厅防御处和维护运行公司对全市省属196个自动水位站和雨量站进行了维护,确保上线率达到90%以上。各县区用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累计向5429名责任人发出县级山洪灾害预警550次、27739条,启动预警广播533次,利用“省级山洪灾害预警平台”发布预警次数302次,利用“三大运营商”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短信1683条,微信发布预警17213条,组织转移避险1835人。2.2022年中、省先后下达我市水利救灾资金共计4104万元,其中防汛资金1804万元,今年共完成水毁修复项目37处;抗旱资金2300万元,涉及县区用于抗旱水源建设、抗旱设施应急修复、调水供水设施、提运水设备及运行等33处,目前基本完工。2023年中、省下达我市水利防汛救灾资金3240万元,我市已按上级要求在“国家二期平台”系统中建立2023—2024年水毁项目台账,并已积极开展相关工作。2023年中省下达重点山洪沟防洪治理资金1300万元,项目2个:麟游县酒房镇李家河山洪沟治理项目700万元,现建设进度为90%、眉县东沙河治理项目600万元,建设进度为83%。3、是制作危险区警示牌187个、转移路线指示牌308个、避灾安置点标识牌241个、明白卡14940个。二、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1、金陵河幸福河湖项目建设进度和水利部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2、涉河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仍有待加强。3、河道巡查能力还需强化。河道常态化巡查、采砂专项监督检查、涉河建设项目监督管理等巡查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各项巡查信息共享不彻底、不全面。(二)改进措施:1、加快推进金陵河幸福河湖信息化工程建设,2024年4月前完成建设任务和验收工作。配合市局督促指导金台区、陈仓区水利局按期完成金陵河幸福河湖建设各项工作任务。2、加强渭河以外河道涉河建设项目管理工作,组织做好涉河建设项目技术审查,开展涉河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未批先建、批建不符行为,持续规范涉河建设项目秩序。3、持续渭河以外河道巡查监督,督促指导县区打击河道无序采砂、非法采砂、涉河项目建设不规范、河道乱堆、乱倒等河湖“四乱”问题,持续规范河道管理秩序。三、2024年工作计划加强渭河以外河道采砂管理工作,组织做好采砂年度实施方案技术审查,开展河道采砂监督检查,指导县区做好采砂许可、现场监管工作,严厉打击河道非法采砂行为。督促指导县区及时完成水利部、省、市河长办等巡查暗访反馈的渭河以外河道的“四乱”问题,做好整改工作的督导、验收等相关工作。3、持续做好河湖健康评价、一河一策修编等河湖管理基础工作,不断夯实河道管理基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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