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宝鸡市能源发展促进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全市能源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全市能源开发、利用和管理;能源领域新技术推广应用;能源改革方面信息收集、对外宣传;能源发展改革调查研究;节能监察;节能规划评审、清洁能源审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节能技术服务。 | |
住所 | 宝鸡市宝虢路125号行政中心6号楼B座 | |
法定代表人 | 严科 | |
开办资金 | 1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宝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6.35万元 | 15.6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在市发改委的正确领导下,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工,认真履行部门职能,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就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真抓实干,确保规上工业非电力煤炭消费得到有效控制。一是制定年度控煤方案。制定《2023年宝鸡市控制规上工业非电力用煤工作方案》,下达县区煤炭消费控制指标,提出具体控煤措施。二是落实时序进度监测。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内外并举、同向发力”工作格局,按照企业用煤情况,赴企业调研10余次,印发通报8次。三是严格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管和日常节能监察,督促企业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加快绿色低碳发展,有序推动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二)狠抓落实,巩固提升散煤治理清洁取暖成果。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工作调度会精神,按照省、市《关于关中地区散煤治理清洁取暖2023-2027年行动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巩固提升治理成果,确保散煤治理效果落实到位。一是精准摸排,建立运行补助长效机制。二是巩固成效,制定散煤治理长效管控方案。三是重在落实,加强联合督查检查力度。四是千方百计,积极落实财政补助资金。五是补足短板,加快提标改造工作进度。六是加强宣传,做好运行维护兜底保障工作。七是做好各类数据和工作进展的填报工作,认真对待省市督导检查审计。(三)扎实推进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全市数据审核率、接入率、上传率均100%,位列全省第一,多次受到省发改委和省节能中心通报表彰,并作为全省唯一受邀地市在全省培训会上做了经验交流。(四)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制定了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三年内再建2万根充电桩,做到乡镇全覆盖,提升充电服务能力,争取到奖励资金390万元补贴已建充电桩,同时利用宝鸡电视台及各类公众号加大充电基础设施政策宣传力度。(五)组织实施电力直接交易工作。积极响应中省电力体制改革政策,持续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组织相关企业培训学习2023年全省电力直接交易政策,今年11月,向省发改委申报了我市2024年钛及钛合金和汽车及零部件产业参与跨省跨区电力交易申请,共申报企业146家,申报电量17亿千瓦时,预计可为企业降低用能成本达5000万元以上,扩大我市电力优惠政策交易规模,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效能,助力全市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六)做好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能用电协调工作。中心积极与省发改委、省电力交易中心、国网宝鸡供电公司、发电企业对接,寻找政策突破口,提出两套解决项目用电问题的方案,为落实方案,先后协调发电企业测算数据10余次,协调项目单位和电力企业洽谈数次,参加项目推进会19次,最终方案得到市委、市政府、市人大、市政协领导的一致通过,市政府与项目单位签订了框架协议,高质量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用电用能,为加快宝鸡经济发展赋能添力。(七)依法履职做好节能监察工作。一是组织召开2023年节能监察工作会议。二是完成4户燃煤发电企业专项节能监察,8户重点领域单品能耗限额达标情况监察,9处公共建筑夏季空调温度监察,5户企业备能效提升专项监察。帮助24户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提高企业能源管理水平。注重节能低碳宣传,组织节能宣传进企业、进商超,印发宣传册1000份,营造节能、绿色、低碳的社会氛围。(八)协调联动开展节能降碳宣传工作。一是开展“节能宣传周”活动。二是开展节能降碳知识宣传。积极参加全市2023年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暨第31届“科技之春”宣传月集中示范活动,2023年科技活动周启动暨科技成果展示体验活动,发放各类资料500余份,解答群众咨询70余人次。三是组织节能系统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先后分四批80人次参加培训,政府节能管理部门人员26人次,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人员54人次,我中心参加培训8人,并经考试合格获得国家节能中心颁发的培训证书。(九)持续推进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工作。按照省发改委工作要求,及时统计各县区清洁取暖信息,配合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的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调研工作,完成《宝鸡市清洁取暖有关情况的报告》、《2022-2023年采暖季宝鸡市清洁取暖工作评估总结报告》、《宝鸡市清洁取暖评估总结报告》报送工作,完成清洁取暖改造及运行补助相关资料报送及项目申报工作,确保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建设工作圆满完成。(十)力推麟陇零碳能化基地建设工作。一是成立了化工园区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明晰成员单位职责和工作任务,明确时间节点,建立周调度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加快工作推进。二是已完成化工园区总体规划、产业规划编制,完成地形图测绘,完成了规划环评安评现场调研、监测、采样工作。三是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和市人大征集全国及省“两会”建议提案素材的安排,我中心报送的“关于在宝鸡建设零碳能源化工基地的建议素材”作为人代会建议提请省人代会审议,力推在宝鸡建设麟陇能源化工基地,做大做强宝鸡能源化工产业。四是围绕能化基地规划布局,加快宝麟铁路北延伸段、招贤煤矿至宝麟铁路连接线、园子沟煤矿站点等铁路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进度,尽快打通煤炭外运通道。(十一)调研解决群众急难盼的问题。深入开展主题教育下基层调研,铺下身子解决问题,解决农村清洁取暖群众急难盼问题5项,提出破解措施和方法7项,形成调研报告3篇。(十二)做好能源信息统计分析报送工作。按季度编制能源运行情况3期。报送发改信息40余条,办理提案4份,完成热线答复5份。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散煤治理成效显著。我市清洁能源替代成效较为显著,全市空气质量改善明显,优良天数稳步增加,群众满意度高。采暖季全市“电取暖”补助资金已足额打入国网电力公司,共计2.94亿元。截止2024年1月底共发放补贴8683.4324万元,占补贴资金的29.51%,18426农户已用完补贴金额,占总户数的3.78%,无拖欠资金情况。(二)2023年全市规上工业非电力煤炭消费409.7万吨,超额完成省上下达我市控制目标任务55.3万吨,为全省节能降碳做出了积极贡献。(三)节能宣传成效明显。组织开展“节能宣传进企业”“绿色低碳生活进商超”活动,悬挂横幅30余条,发放节能宣传手册1000余份,宣传画报5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次,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营造崇尚节约节能、绿色生活和低碳环保的社会氛围。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通过一年来的努力,工作虽然取得了一点成绩,也得到了发改委领导的肯定。这些成绩主要得益于委党组的正确决策和领导,得益于县区发改系统及各能源企业的通力协作,距委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一是在学习上有实用主义现象,缺乏开拓和主动精神。表现在组织安排什么学什么,业务工作上缺什么学什么,学习的动力不足,自觉性不强,在精读、细研、特别是在能源发展、节能监察新现状、新发展、新知识的学习上下的功夫还不到位,缺少持之以恒的精神。二是深入基层发现问题多,但实际解决能力不足。三是对能源行业新问题,新政策研究深度不够。(二)改进措施1.细化工作目标,强化责任落实。结合全市能源发展形势,合理地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建立清晰的目标责任体系,明确责任领导,落实责任人。2.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服务意识。主动谋划全市能源工作,实行分区责任包保制,着力解决企业生产和建设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3.加强分析研判,强化督促落实。围绕全市能源重点、难点工作,制定工作方案,以调研、座谈、督促检查等方式,及时研究分析存在的问题,全力推进能源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四、2024年工作计划今后,在委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我中心将进一步强化工作职能,认真总结经验,强化措施,做好下一年度工作。一是持续巩固散煤治理成果。二是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三是严把规上工业非电力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四是加强节能专项监察工作力度。五是积极稳妥做好电力直接交易各项工作。六是加强节能宣传,推动节能降耗工作。七是持续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建设工作。八是高标准完成能源运行统计及其他工作。坚持按季度完成《能源运行保障情况》的编制印发工作,做到数据准确、分析深入、形式创新,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参考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高效做好其他日常业务和委领导交办任务。2024年,中心将继续以全市能源产业发展为目标,按照全市工作部署,积极协调,主动作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