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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房屋交易管理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5-20 10:45
单位名称 宝鸡市房屋交易管理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房屋交易提供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手册、商品房、经纪和租赁机构备案,新建商品房、存量房、房屋抵押和租赁交易。房屋交易合同网签及资金监管,购房初审、房源核验和交易档案,房地产市场监测、数据日月报、省厅和统计局月报表,房产交易市场分析报告,房屋交易信息化建设及技术服务。
住所 市陈仓园市民中心东楼
法定代表人 吴大勇
开办资金 19.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宝鸡市住房和城市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55万元 19.6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在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紧紧围绕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了各项业务工作任务。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一)房地产市场监管持续有力。一是常态落实现场勘察制度。落实住建部六部委印的《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和全市住房领域专项整治工作部署会精神,年度组织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住房租赁合同备案现场勘察70余次,督导各机构备案55家。二是按期完成行政检查工作。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被“宝鸡市监管一网通平台”列入年度行政检查的23家房地产经纪机构在7至9月份完成,未发现问题突出的中介机构,11月份接受局检查位次靠前。三是开展虚假“零中介费”专项治理,处置信访2起,在局网站发布购房风险提示1次。四是如期完成住房租赁市场调研。按照省住建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住房租赁市场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撰写了《宝鸡市住房租赁市场调查报告》并上报了省厅。五是落实房地产领域就业信息填报制度。年度向省住建厅上报统计报表8次。(二)预售(二手房)资金监管严格落实。一是预售商品房资金监管同步退款按时办结,年度完成123笔。二是及时服务新开户企业授权31家。三是按照市局印发的《关于调整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管控最低比例的通知》,对重点资金监管比例进行了系数调整。四是落实市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安排的通知》,为县区下放了统计权限,对原监管信息及措施进行了修改;排查处理未批先售、未将购房资金直接存入监管账户、违规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等问题5起。五是对预售资金专项借款建立了拨付措施,对3个批次贷款项目进行了授权调整,办理预售资金应急监管措施19笔,保障了项目顺利推进。六是严格预售监管资金用款审核。年度审批预售监管资金用款4.77亿余元共162笔。七是与建设银行宝鸡支行签订了《二手房资金监管协议》,并完善了监管工作流程。(三)电子合同签署项目建设完成。一是积极筹措项目资金,年初主动向财政争取了11.1万元项目资金。二是积极协调项目建设资源,经与市局信息科、市场监管科协作,于11月中旬从大数据局争取了资源。三是投入1.5万元,在宝鸡日报、掌上宝鸡广泛宣传了“智慧房产”平台和购房基本常识。四是电子合同签署项目建设及数据迁移于2023年12月全面建成,全市房地产市场实现了“一张网”监管。(四)信息互联互通工作不断推进。一是对项目备案、资金监管、网签备案、测绘成果审核、楼盘表管理等业务流程进行了梳理规范,完善了工作制度。二是与宝鸡“智慧房产”房屋交易服务平台建设方协作,与不动产协商了数据对接参数及对接相关事项。三是加强了房屋生命周期管理,完成楼盘表建立业务审核80笔,测绘成果审核217笔,有效监管33个项目,楼盘表变更审核56笔。(五)非宝户籍购房补贴工作扎实。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印发的《关于宝鸡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宝政办发〔2022〕42号)精神,非宝户籍首次购房补贴工作开展以来,共办理购房补贴329户、补贴资金559万余元、出售房款2.9亿余元;现场接待政策咨询群众80余人次、电话回复政策咨询150余人次;撰写《关于“透视非宝户籍购房看宝鸡市预售商品房销售走势”》的调研报告1篇,并呈报了市局。(六)各类机构管理按规备案及时。目前主城区房地产经纪机构累计备案169家,当年新增初始备案43家,续期备案21家,清理延期未续期备案34家;办理住房租赁合同备案19件。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创新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核制度。一是与房地产市场监管科密切配合制定了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订立指引,印发了《宝鸡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格式条款订立指引>的通知》,从8月份全市推行了合同模板审核制度。二是及时开展合同模板审核业务。截止2023年年底审查审批103个合同模板,涉及26家开发企业40个开发项目,全面实现房地产事前监管和闭环管理。(二)预售资金监管防范了市场风险。认真落实监管制度,密切配合“保交楼”工作,重抓预售资金违规使用治理,做到了严管严审严支,使房地产风险降到了最低。(三)电子合同签署实现本地化管理。电子合同签署本地化建设完成,交易数据管理安全性得到保障,被“卡脖子”的问题得到解决。(四)房地产经纪机构取得规范管理。出台宝鸡市房地产经纪机构管理新办法,修订完善经纪服务合同等示范文本3个,宝鸡市“住房租赁平台”积极搭建,房地产经纪机构诚信公示制度落实,营商环境得以优化。(五)契税补贴政策落实取得了实效。按照《关于宝鸡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若干政策修订和延期的通知》(宝政办发〔2023〕37号)精神和实施细则要求,2023年11月份以来,共受理契税补贴1300余件,拟补贴金额366万余元,接待群众3000余人次,现场解答政策咨询300余人次,电话回复政策咨询800余人次,妥善处理投诉9起。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问题。一是交易系统对接难。2023年“智慧房产”平台在全市运行使用,保障了业务顺利开展,但与不动产数据对接没有得到有效解决。二是业务技能需加强。面对房地产新形势新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难点焦点问题上新对策、新办法不多,能力还需加强。三是党建与业务还需深度融合。在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交易过程管理中党建对业务的指导还需进一步加强,与业务融合不深。(二)改进措施。一是继续推动“智慧房产”各功能建设与完善。与对接科室做好沟通与配合,调配人员、物资等,集中精力,汇集力量,实现管理系统运行和运用效能提升。二是认真做好业务知识教育培训,提升党员干部理论素养,提高业务技能与水平。三是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布置、同实施、同考核。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房地产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使二者在融合发展中相互促进。四、2024年工作计划(一)认真谋划新年工作任务。认真疏理职责和重点任务清单,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细化内容,明确责任,抓好监督与落实,积极主动围绕市局新年度工作加压奋进。(二)加强内部管控提升能力。一是继续抓好理论和行业法规学习教育,提升理论素养,提高业务技能;二是强化岗位责任,突出人力资源运用,突出办事效率提高;三是抓好制度建设,进一步修订议事决策、监督检查、考核奖罚、追责问责等制度,凝聚力量,推进中心各项工作出色完成。(三)推进管理服务创新发展。一是认真抓好各项备案业务、窗口服务、统计报表、系统建设维护等工作;二是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日常监管,维护好市场秩序;三是继续做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力“保交楼”政策同向推进;四是指导县区抓好“智慧房产”平台使用和业务开展;五是如期完成好“两个补贴”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