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文物稽查队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为保护文物提供稽查保障。稽查全市古遗址、古墓葬等田野文物、馆(库)藏文物及出土文物等方面的违法、违章行为,并依法实施处罚·监察文物市场经营活动和文物保护区内基建工地的违法行为·协调和配合公安机关处理有关文物刑事案件 | |
住所 | 西安市新城区西七路266号 | |
法定代表人 | 秦浩 | |
开办资金 | 80.65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文物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4.03万元 | 61.73万元 | |
网上名称 | 西安市文物稽查队.公益 | 从业人数 2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在市文物局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加强对辖区文保单位、区县文物部门,田野文物、古遗迹、古墓葬等巡查频率和巡查力度。我队截至2023年11月底已提前超额完成全年巡查计划,共对全市文保单位及区县文物部门现场执法巡查344次,数量较去年提高181%,并详细填写执法巡查记录表,当场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督促区县文物部门履职尽责。稽查队定期统一汇总巡查工作情况存档并书面报市局督察与安全处。积极配合文物处对全市115处基建工地文物考古勘探工作进行了检查;核查了考古工地16处,并及时通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为上级决策提供依据的同时遏制了危及文物安全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二)充分发挥“打击办”协作机制,强化与公安部门、文保单位横向联动,继续配合公安机关开展“鹰”系列打击文物犯罪行动。一是今年7月我队被省文物局和省公安厅评为“2022年度打击文物违法犯罪先进集体”,副队长牛卫刚同志被评为“全省打击文物犯罪工作先进个人”。二是今年以来我队充分发挥打击文物犯罪办公室作用,坚持文物安全联席会议制度,通过打防并举的方法持续形成打击文物犯罪的高压态势。与市公安局刑侦局召开座谈会4次,定期通报文物安全形势;全年联合公安机关开展巡查检查28次;接收举报线索24条,有9条移交给公安机关办理。接收公安机关移交文物9次共计324件(组),配合公安部门完成文物鉴定并移交西安市博物院4466件(组)。三是于2023年9月20日至21日承办了西安市打击防范文物犯罪“秦鹰-2023”专项行动推进部署会及培训会,全市各区县文物、公安部门121人参加,培训内容包括《涉案文物鉴定基础知识及注意事项》、《办理文物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及证据运用》和《人力情报资源在侦办文物案件中的运用》。四是在文物公安密切协作配合下,截至10月底全市公安部门共共立涉文物类案件25起,破案55起,起诉38人,起诉案件67起,收缴文物1949件,其中一级文物5件,二级文物24件,三级文物362件,一般文物1558件。办理省厅挂牌督办案件1起,有力地遏制了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的势头。(三)加强对区县和开发区文物行政执法队伍的业务指导,充分利用节假日和日常巡查进行普法宣传。一是采取电话指导、上门帮带、共同办案等方式,向区县一线执法人员分享办案经验,让他们熟悉掌握行政违法案件办理的方法流程和步骤,不断提升其业务水平和办案能力。先后指导汉城长安城遗址保管所,雁塔、新城、碑林文化和旅游体育局、曲江新区文物局、高新区宣传文旅局等单位办理行政违法案件多起。二是于11月13-14日召开2023年文物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分析研讨和案卷制作管理培训会,西安市市局直属单位和各区县文物行政执法人员均到场,培训效果非常良好,我队计划明年继续组织此类培训,切实提高一线文物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三是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主体责任,将普法宣传融入到执法巡查和执法办案过程中,争取经费制作部分打击文物犯罪宣传品,联合市公安局刑侦局在大唐西市古玩城等场所进行普法宣传,努力营造打击文物犯罪、保护文化遗产的良好社会氛围。(四)加强文物保护和行政执法理论学习,贯彻法治单位建设,确保执法流程标准化。稽查队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总体要求,不断完善全队法治单位建设,优化执法流程,确保执法过程标准化、法制化。一是以“美好生活·民典法相伴”为主题,重点落实普法教育,常态化推动全队党员积极学法用法,发挥领导带头学,用集中学习、视频观看等方式,原原本本学,全面掌握民法典的基本精神和核心要义。二是全面突出法治单位建设,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文物行政处罚暂行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为基本依据,严格落实文物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查处文物行政违法案件。三是系统化制作行政执法流程图,将执法流程分解为具体的环节,踩实执法的每个步骤,确保案件办理程序合法,结合我单位配发执法制服和设备的实际,在工作中着制服开展工作,执法过程更加正规,及时更新完善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各类执法文书,形成固定文书模板,使案件办理更加标准化。四是全年我队共立案6起,结案6起。其中有5起案件为公安部门移交,属于刑事转行政案件,是稽查队和市公安局刑侦局深化协作的有力体现。此外积极联系省、市文物局,上报一起执法案卷参评国家文物局组织的全国第五批文物行政执法指导性案例评选,并赴北京国家文物局参加现场评审。(五)以细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契机,完善行政执法制服统一着装,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文物行政执法队伍。2022年“三项制度”评估我队得分为28.2(满分30分),完成率为94%,市文物函﹝2022﹞263号文件将我队评估工作的报告作为范本转发给局属各单位及有关处室借鉴学习。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我队精益求精,成立2023年行政执法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三项制度”评估要求部署工作,准备资料50项,其中执法队38项,包括制定或执行上级机关制定的执法记录信息调阅监督规定、有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并落实等内容;办公室12项,包括制定或使用上级机关制定的执法规范用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尤其是执法办案业务和职业道德纪律)制度并给予落实等内容。通过细化分工,明确了责任,提升工作效率和质量。在自查评估过程中,为保证评估资料质量和充实度,由评估小组成员对每项内容进行协商讨论,汇总评估并做好严格把关。对资料不完善的评估指标,及时修正完善,并结合我队配发执法服装的实际补充完善了评分表中明确的“着制式服装、标识执法和着装、标识规范、庄严”内容。此外,今年我队还更新了基础设施建设,设立了询问室等办公场所,协调上级购买并配发了一批执法设备和器材,丰富完善了执法手段。9月12日,我队评估小组对工作准备情况进行了自评,自评分数为29.8分。二、取得社会效益:通过2023年稽查队全年不懈履职,文物安全指标显著提升,安全巡查力度指标显著提升,我队不断提升工作人员文物保护工作依法管理水平及文物安全巡查力度,依法履行职责,规范执法行为,全方位落实执法责任,切实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同时,积极营造浓厚氛围,引导全民积极参与到文物保护工作中。通过一年多的努力,西安市辖区文物行政违法犯罪活动显著降低;辖区各文保单位、田野文物等保护水平得到了提升;市、区县两级联合执法、办案能力得到了显著提升;群众文物保护观念和文物保护知识水平得到了提高。通过高效履职,进一步提高了西安市文物保护水平,对全市经济文化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三、存在问题:西安市古遗址、古墓葬等田野文物,文保单位数量多、分布广,且多位于周围区县,我单位受车辆老旧、数量不足、经费短缺等限制,存在巡查频率不够高、对区县指导不够多等问题。四、下一步打算:2024年,我单位将进一步发挥文物稽查工作基本职能,加强对辖区文保单位和田野文物的巡查频率,加大对辖区文物保护力度。一是积极发挥文物稽查基本职能,加大对辖区文保单位、田野文物、建筑工地的巡查频率,尤其是加强对偏远地区的巡查力度,确保无巡查死角。二是密切配合上级业务处室及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文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同时认真做好对区县和文物管理单位有关文物行政违法案件的指导、协调等工作,并加强重点区域的巡查力度。三是充分利用日常巡查检查、行政执法等契机,加大对所在单位及群众的文物保护知识普及和文物保护普法力度,积极开展“线上+线下”文物安全宣传工作,联合公安机关、文博单位利用节假日等关键节点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和文物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活动。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我单位有陕西省罚没登记证和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陕西省罚没登记证有效期:2021年4月25日-2024年4月25日,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有效期:2021年8月18日-2026年8月17日。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被陕西省文物局和陕西省公安厅评为“打击防范文物违法犯罪工作先进集体”被陕西省文物局评为首届全省文物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最佳案卷及优秀执法单位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