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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艺术研究所

发布时间: 2024-05-13 11:47
单位名称 西安市艺术研究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艺术研究,促进艺术繁荣。戏剧、歌舞、曲艺等艺术理论研究、艺术评论·《西安艺术》内部刊物的编辑、出版
住所 西安市莲湖区自强西路44号
法定代表人 肖军锋
开办资金 140.3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1.64万元 49.0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市文旅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执行单位章程情况:2023年,我单位编制20人,现有在职人员19人,未超编;2023年,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违规等情况。在人员的职务、职称晋升上,依照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和专业人员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在财务管理上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对重大资金使用事项都要通过所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在所里公示,并报主管局审批后实施,年底由单位领导向全所人员公布全年经费使用情况。二、在业务开展方面:1、完成《西安艺术》2023年6期组稿、出版任务。其中第五期开设封至模专栏,受到业界一直好评。2、经专家评审,我所承担的陕西省哲学社会科学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项目《文旅融合视域下的西安旅游演艺市场调查》(项目号:2021ND0289)成功结项。参与完成山东省社科联2023年度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课题《黄河流域戏曲文化传承研究》(课题编号:2023-ZDZB-003)。3、通过大量实践的基础上撰写学术论文、剧评和调研报告19篇,包括论文《评剧艺术在西安及其流播影响》(西安篇)、《新时代对戏剧评论人才的新要求——以西北五省艺术研究院为研究对象》、《经典文本在不同媒介中的演绎——以<觉醒年代>为例》等。4、艺研所同志应易俗社街区邀请,担任首届中国—中亚峰会重要参观点——中国秦腔艺术博物馆提升改造工程和接待内外宾的筹备工作的专家顾问,负责中国秦腔艺术博物馆藏品确定、展陈方案修改、解说词撰写等一系列工作。应“中国–东盟戏剧周”组委会邀请,参加戏剧周十周年交流研讨会并作主题发言;应四川省剧目工作室(四川艺术基金管理中心)邀请,担任“四川文华戏剧文学奖”评委。5、观摩第31届戏剧梅花奖终评系列演出、参加第十届陕西省艺术节、观摩第十八届戏剧节并完成《西安艺术》组稿工作。参加“第三届‘一带一路’与文化发展创新学术研讨会”;应西安易俗社邀请参加纪念西安易俗社成立111周年研讨会,并作主题发言;应山东省艺术学院邀请参加黄河流域戏曲协同发展研讨会,并做主题发言;应陕西省电视台邀请,担任“秦之声”栏目专家评委。6、韩建同志荣获第八届“陕西文艺评论奖”,“陕西文艺评论奖”是由陕西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主办、陕西省文艺评论家协会承办的全省唯一的文艺评论综合性奖项,其作品《中国梆子(剧目卷)》(著作)斩获“评论奖”。赵晨浩、徐楠获西安市纪委“党规党纪伴我行”征文三等奖。7、修订资料室管理制度,开展戏曲剧本(手抄本、手稿)数字化采集工作。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实施细则》执行情况:2023年我所规范使用单位证书和印章,没有发生单位证书外借、抵押和公章使用混乱现象。每年年底按照要求及时办理了单位年度法人年检工作。四、资产损益情况:年初固定资产数额:2116772.34元;年末固定资产数额2155462.90元;与上年相比增加比例:2%;2023年单位没有报废或其他原因减少的资产。五、受奖惩情况:2023年我单位没有受到上级的表彰奖励和惩处的情况。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是缺乏在社会上有影响力的高级专业人才。在这方面,今年将加强对在职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人员的工作水平,继续做好高级人才的引进工作。二是在艺术领域创新不够。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