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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燃气供热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5-13 11:44
单位名称 西安市燃气供热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城市燃气供热安全提供监督保障。市内燃气、供热、燃气器具行业监督管理、宣传教育、信息交流、技术性服务、业务培训等
住所 西安市曲江新区环保监测大厦9层
法定代表人 谭兵
开办资金 50.6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6.31万元 31.8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3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业务开展情况在燃气工作方面,2023年度,我中心共计开展检查130余次,其中,检查天然气企业26家,天然气加气站11家,液化石油气储罐站70家,液化石油气供应点20个,沿街餐饮用户和商业综合体等燃气用户314户。此外,安排20余人次配合省市燃气安全督导组,对区县(开发区)燃气管理部门、燃气企业及燃气用户进行督导检查工作共计20次。处理12345市民热线燃气投诉咨询及燃气舆情工单45件。在供热工作方面,2023年度,共组织开展供热检查112次,处理12345市民热线投诉1749件,办结率100%,入户测温357户。在工程质量监督工作方面,一是本年度我中心认真开展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对新申报的燃气供热工程项目及时办理申报手续,严格核查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四方”资质,对竣工完成的燃气工程项目,经细致审核合格后及时出具质监报告。本年共完成各类燃气、热力工程质量监督申报量1587项,完成燃气热力工程质量监督备案量1550项。二是实地检查各燃气企业新建工程、老旧管网改造等工程,监督秦源加气站、陕燃西安外环高速加气站、中燃公司门站等项目验收工作。三是前往西安高新大唐西安热电厂至三星热源厂长输供热管网工程项目“6.9”事故现场,参与并配合市应急局牵头开展的事故调查工作;配合市应急局牵头的事故调查组开展“8.30”事故的调查工作。四是配合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老化更新改造组完成文件起草、任务分解、数据统计、督导检查等工作。在宣传工作方面,组织开展燃气供热行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及志愿者宣传活动共计4期。在燃气行业继续教育及培训工作方面,本年度组织燃气从业人员培训,开展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从业人员进行线上学习,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在媒体接待工作中,配合局宣教处对接西安新闻广播电台、城管云课堂、西部网和西安电视台等多家媒体进行燃气安全宣传5次,参加党风政风热线、华商报、陕广新闻、三秦都市报等“问暖热线”活动8次。取得的社会效益燃气工作方面,对我市22个区县、西咸新区及开发区燃气管理部门及燃气企业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督促各燃气管理部门及燃气企业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隐患形成台账,逐一整改,下发督办单10余份,要求加强辖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其尽快整改。检查共发现重大安全隐患35个,一般安全隐患45个,目前上述安全隐患均已全部整改完毕。供热工作方面,开展3轮次检查考核,主要采取会议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照《考核打分表》逐项考核打分,考核分数为集中供热企业奖励资金分配、建立集中供热企业退出制度、调整优化各企业供热经营范围提供依据。截至目前,本供热期已完成2轮次考核。在极寒降温天气期间,我中心安排工作人员赴各市级发证集中供热企业驻场检查,督促各企业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应对极寒天气,提高供热参数,同时对每日供热参数进行统计分析,确保供热平稳。存在问题我中心信息化人才缺失。因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燃热指挥中心在我中心会议室设置,且在全国实行城市管理数字化变革的背景下,为实现对燃气供热企业生产数据实时监管,我中心暂无信息技术方面人才及部门,难以充分发挥综管服务平台作用,后期使用及维护较为困难。下一步打算(一)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不断提高理论学习的系统性,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对党建工作如何推动燃气供热行业创新高质量发展的思考,切实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二)强化行业指导作用,优化行业管理措施一是积极配合局有关处室做好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的建设,确保项目及早落地投用,实现对燃气供热企业生产数据实时监管。二是持续加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各区县、开发区燃气管理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天然气公司、加气站、液化气储罐站及门点、工商餐饮用户等点位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隐患形成台账,逐一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三是持续加强供热管理工作。供热结束后做好上供热期供热问题梳理以及督促整改工作,监督供热企业做好退费工作,同时开展满意度调查以及供热面积核查,为奖补资金的发放提供依据。四是充分汲取高新“6·9”“8·30”事故教训,进一步厘清工作职责,调研借鉴发达城市先进经验,优化燃气热力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体制机制。(三)强化行业交流学习,促进创新手段应用一是持续落实区域燃气安全整治推进会制度,每季度召集部分区县燃气管理部门、燃气企业召开座谈会。二是组织召开燃气供热行业技术推广交流会。依托企业先进技术及管理理念,组织区县燃气供热管理部门、燃气供热企业集中学习,努力通过技防手段提高人民群众用气用暖安全和企业服务质量。三是积极走出去、请进来。组织区县燃气供热管理部门、燃气供热企业前往省内各地市、国内大城市开展考察调研。主要针对燃气供热安全管理、服务质量提升、新技术应用、数字化监管平台使用、电厂余热使用等先进经验进行交流学习。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