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汉中市人民政府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办公室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实施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保障城市建设顺利开展。组织实施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对县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及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全市棚户区改造组织协调和管理实施工作。 | |
住所 | 汉中市汉台区民主街71号 | |
法定代表人 | 牛长福 | |
开办资金 | 22.3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汉中市住房和城市管理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47万元 | 7.17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3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办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业务工作(一)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有序开展。一是扎实开展调查研究。与县区进行座谈交流,掌握工作动向、宣讲最新政策,形成《做好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信访维稳工作的调查研究》,为各县区开展征收工作提供了重要参考。二是持续推进《汉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先后完成了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公开公示、政策风险评估等工作,经过市政府专题会和市政府常务会审定,目前正按照市政府要求,报请市委主要领导审示。三是认真开展信访化解。今年先后受理海洋城商户、南一环项目拆迁群众、广厦明珠南苑群众等信访20余人次。(二)棚户区改造工作强力推进。一是紧盯年度重点项目计划,压茬推进棚改项目实施。坚持周调度、月排名、季通报,针对进展缓慢或停滞的项目,及时下发提示函、交办单、督办单,明确任务、限时整改。全市年度计划实施项目105个57188套,计划投资319.85亿元。截至目前,已开工项目57个21529套、开工率37.65%,完工项目2个393套、完工率0.69%,完成投资102.29亿元。其中,省考市任务为新开工1169套,基本建成1104套。目前已经全面开工,基本建成1132套。指导勉县推进棚改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获得省政府表扬激励。二是紧盯棚改三年攻坚行动目标,全力促进棚改项目逾期回迁安置。今年,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全市棚改工作专题会,并分别在我办《2023年1-9月份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进展情况的通报》和《全市逾期未回迁棚改项目推进情况的报告》上作出批示,我办认真落实会议精神和批示精神,督促各县区(园区)按照“一项目一工作机构、一户一包抓责任人”要求,全面梳理逾期未回迁项目信息,逐项目完善工作措施,明确回迁时限,加快推进回迁安置。会同财政、发改等部门积极争取棚改项目中央补助资金、地方性专项债等资金支持,努力破解逾期未回迁项目建设资金不足问题。分类指导加快安置房建设进度,对已建成或即将建成的安置房,督促尽快收尾,加快竣工手续办理,引导群众选房收房。促进已建成商品房销售变现,保障群众过渡安置费用足额发放。三是认真履行市化债专班安置组工作职责,督促指导兴汉新区管委会和汉台区政府全面梳理兴汉新区棚改项目拆迁、建设、安置、资金情况,形成台账。认真核查相关内容,摸清项目底数,分析当前主要问题,提出工作思路和建议,为市委市政府解决兴汉新区债务化解问题做好基础工作。今年新增安置1686套,已累计安置8642套,待安置减少至1412户2591套。四是推动棚改《管理办法》修订。广泛调研,吸收中省最近政策要求和其他地市先进经验,在充分征求汉台区政府、南郑区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意见基础上对原《办法》进行修改完善。目前已经通过政府办审查,正待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后出台实施。五是认真开展棚户区改造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今年来,累计审核中心城区棚改安置房办证资料463套1389份,为帮助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证起到积极作用。(三)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高位推进。一是以办好民生实事为抓手,大力实施年度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市2023年度计划实施改造项目723个61966户1971栋楼,其中,新开工项目551个49636户1580栋楼,续建项目172个12330户391栋楼,改造规模位居全省第1。截止今年6月底,已全部开工,基本完工项目440个,完工率60.86%。争取各类资金5.28亿元,完成投资11亿元,占年度任务的100.9%。年初省住建厅通报2022年度全省旧改新增地面停车位等10项重点改造内容情况,我市8项数量排名全省第1,1项排名全省第2,为我省旧改工作在全国排名作出了积极贡献。2022、2023年连续两年因落实有关重大决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被省政府予以表扬激励,同时连续两年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工作中,成绩排名位居全省第1,被市委主要领导在市委六届五次全会工作报告中提名肯定。二是先后顺利迎接年度绩效评价实地检查、省级部门交叉检查、季度专项督查,对我市老旧小区改造标准给予了良好评价。同时,按照省住建厅安排,带队前往西安市等地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交叉检查。三是扎实开展示范创建活动。指导勉县入选全省示范县、南郑区江南西路以南旧改项目等3个项目入选省级示范项目,共获得700万元奖励资金。精心指导汉台区、城固县总结工作经验,参与并顺利通过住建部老旧小区改造联系点初选。城固县旧改先进经验被秦住建刊登宣传。四是强化问题整改。针对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县区认真整改,全年发出工作通报3件,提示函、督办单共10余件,发现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改,有力提升了改造标准和质量。五是积极谋划2024年项目。认真汇总审核各县区2024年旧改项目计划,按程序报审省住建厅等部门,最终确认下达我市2024年度改造城镇老旧小区196个,惠及14524户居民、479栋楼、126.23万平方米。(四)棚改旧改项目资金检查扎实开展。根据市住建局安排,从今年3月开始,我办带队,联合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组成检查组对全市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资金进行专项检查。检查组深入到各县区、园区、平台公司,通过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的方式逐一检查项目,针对发现的问题立即反馈,并在第一时间书面交办,限期整改,共发出提示函10份、交办单1份。通过检查,促使各项目实施主体提升了思想认识、深化了政策理解、强化了责任担当、增强了整改问题的信心和决心。(五)南一环项目遗留问题化解工作持续推进。今年来,重点围绕《补充协议》未履约相关内容,积极主动向市住建局汇报,请求提请市政府协调自然资源、滨江新区、财政等部门解决租金补贴损失、二期土地供应等问题,并就上述问题分别去函沟通。经过反复对接,市财政局同意将383.53万元土地出让金返还万达公司,并根据万达公司申请,按照程序进行拨付,用于国开行还款。利用“四下基层”,与开发企业座谈沟通,了解企业当前情况和主要想法,为做好下一步应对做足准备。此外,我办认真履职,顺利完成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为民办实事、乡村振兴定点帮扶等工作。二、取得的主要效益2023年,全市中省棚改计划内项目已开工82个涉及43740套,完成投资121.6亿元;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开工723个1971栋楼,惠及群众61966户,完成投资11亿元,实施棚改旧改项目总数已达805个,全面完成了民生实事目标任务,为改善群众居住环境做出了应有贡献。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问题: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和创新意识还需加强,做事不够精细、精准,部分党员干部在工作中按部就班、思考谋划少。改进措施:一是狠抓干部队伍的学习教育,努力提升干部作风能力。二是培养干部主动作为和破解难题的意识,锻炼干部独立完成工作任务的能力。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一是围绕新修订的《汉中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办法》,组织开展全市政策业务培训。二是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备案,适时发布评估机构名录。三是用好“枫桥经验”,妥善化解域内信访矛盾。(二)棚户区改造工作。一是对已完工或即将完工的项目,督促指导相关县区(单位)加快梳理项目拆迁安置信息,尽快完成项目销号。二是对正在实施的项目,督促县区(单位)加快拆迁和安置房建设,争取早日建成、早日安置。三是对已拆迁但不能及时就地安置的项目,督促县区(单位)积极引导群众进行异地集中安置。四是对未拆迁又无法实施的项目,督促县区(单位)深挖潜力,积极谋划包装本辖区内符合政策的成熟项目用以替换。(三)老旧小区改造工作。一是督促指导各县区政府夯实主体责任,持续推进项目实施,确保2024年度项目在3月底前开工80%、6月底前全面开工,12月底前完成70%投资量。二是协调城管、民政、工信、体育等部门和街办、社区等单位主动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积极发挥职能,促进我市老旧小区改得快、改得好。三是抓好“管理革命”,指导各县区在改造的同时积极组建业主委员会、设立楼栋长、建立基层党组织,组建和引入物业服务企业,搭建和用好居民议事协商平台。四是督促指导县区加强示范创建工作,积极争取中省奖励扶持资金,鼓励群众出资参与改造,拓宽资金来源。五是指导各县区高质量编制并申报2025年度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计划,为来年工作打好提前量。(四)南一环项目遗留问题。发挥南一环项目办沟通协调化解作用,积极配合市住建局向市政府汇报,努力寻求资金返还、租金损失补贴、二期土地被占用以及二期土地未按时供应等遗留问题取得有效进展。同时,针对《补充协议》违约风险,提前做好应诉准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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