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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水县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
白水县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5-10 10:54
单位名称
白水县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健全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县域内药品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结算。
住所
白水县东风路鑫源大厦14楼
法定代表人
李少凡
开办资金
7.6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白水县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63万元
8.16万元
网上名称
白水县药品采购与结算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规范使用印章、证书。1.变更法定代表人,2023年2月16日;2.变更住所,2023年2月16日。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白水县医疗保障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主要工作开展情况。1、组织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和县级民营医院进行了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耗材采购的工作,有效缓解了群众用药难、看病贵问题。组织各级医疗机构签订了2023年药品、耗材货款还款协议和廉洁购销合同,并将此项工作作为本年度的重点工作。2、按照市、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耗材网上采购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涉及药品耗材网上采购的医疗机构进行了不定期实地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上报县医疗保障局,确保此项工作宣传、落实到位。2023年县级公立医疗机构1-12月份药品采购金额为259.78万元,药品使用率100%。带量采购药品种类197种,带量采购金额661.64万元。3、2023年基层公立医疗机构1-12月份药品采购金额615.38万元;带量采购药品种类292种,采购金额为671.86万元。2023年全县公立医疗机构1-12月份普药药品采购金额975.16万元,药品回款率约为61%。较上年度提升1%。二、取得的社会效益。2023年我县基层医疗机构集采药品金额为671.86万元,集采药品耗材配备、配送、使用率均为100%。县级公立医院集采药品及耗材全部采购金额均为1451.64万元,集采药品耗材配备、配送、使用率均为100%。全部药品均实行零差率销售,减轻了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负担。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1.基层医疗机构药采工作负责人,对集采药品网上采购报量工作任务,思想上存在认知偏差,导致全县集采网报审核工作上报不及时现象。2.部分集采药品生产厂家在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平台上未设置我县有配送企业,导致集采药品无法配送问题。3.个别配送企业配送药品过程中存在挂网药品价格与实际配送药品随货同行价格不相符问题,部分基层医疗机构药品备案采购流程不规范。4.由于基层医疗机构一线临床医生用药习惯原因,现有集采药品不能满足部分临床需求,导致集采药品采购率偏低。(二)整改措施:1.多措并举提升基层卫生院网上集采药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做到月总结,季通报,年考核。2.开展多元化以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对基层卫生院网上集采工作实际操作负责人进行一对一,面的面网采技术现场指导。3.对未按照《渭南市药品耗材配送企业管理评价办法》的通知规范配送药品耗材相关违规配送企业进行停止配送药品耗材工作,并限期整改,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相关配送业务工作。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保障药品的质量安全。切实加强管理,抓好基层医疗机构购进验收、储存管理、销售使用等重点环节。2.认真开展对药品统一配送企业的监督检查,督促其细化配送服务实施方案,保障集中中标药品和耗材的采购率和配送率达到要求。3.加强药品结算管理工作的工作力度,确保每月药品货款足额、按时回款到位。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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