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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人民剧院

发布时间: 2024-05-09 11:38
单位名称 西安市鄠邑区人民剧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文艺演出提供场所与相关服务。演出场所提供、管理与相关服务。
住所 西安市鄠邑区草堂路73号
法定代表人 李宏伦
开办资金 99.42万元
经济来源 差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鄠邑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6.32万元 75.83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时报送年度报告,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为文艺演出提供场所与相关服务每次演出前及每月定时进行设施设备管护检查,共计14次;设备器材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认真做好剧场服务中的安全管理、防疫管理、综合维稳等相关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围绕工作主线对全体职工进行培训学习,提升文化管理服务水平。对工作中软硬件不足之处进行改正,达到行业中较高水平。并根据要求做好垃圾分类工作,提升服务标准,并纳入长效机制。2、演出场所提供、管理与相关服务并对工作中软硬件不足之处进行改正,在日常工作中狠抓业务培训。财务人员参加区局级培训3次,服务业务培训参加区局级培训2次,提升单位内部人员业务水平,使单位所提供、管理与相关服务达到区级行业规范水平。用场使用情况2023年至今,接待观众1万4千余人,其中电影放影用场33场,惠民用场4场,商业用场9场,会议用场2场,剧场总体经济收入103000元,争取扶持资金34.284万元。对外宣传情况利用演出场所内提供的LED屏,对外进行安全、防疫、文化等公共宣传。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全年惠民演出及电影放映受到广大群众一致好评。其中电影放影用场33场,惠民用场4场,商业用场9场,会议用场2场,剧场总体经济收入10.3万元,争取扶持资金34.284万元。较上年收入增加了38.184万元。存在问题1、剧院在编人员仅有5人,而且人员年龄偏大;现存人员不能满足剧院对外提供服务需求,急需增加人员。2、经济短缺,虽然经过剧院不断努力提升用场率并想方设法的增加收入。3、剧场内部维护费用的增加及各项支出费用的增加,剧院整体收入和支出不匹配,缺口越来越大。整改措施对现有工作人员加强学习培训,提升业务服务的能力,雇用临时工解决人员缺少问题。争取政府及财政加大对剧院政策及资金的扶持力度,解决经济短缺问题。自主创新多方开拓经营方式,对外积极联系用场业务,提高剧场利用率,增加经济收入。4、申请有关部门按公益事业单位减免各种费用,改善剧院目前收支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1、积极对外联系演出业务,提升剧院的用场率,加强剧院与电影公司合作;利用剧院前广场,开展各项引流活动,提高剧院关注度,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丰收。2、主动引进演出、会议、活动用场。与各当地演出团体建立全面经常性的联系,采取商演包场、企业冠名、场地出租、联合演出等方式,并采取激励措施,提高剧场利用率,提升剧院运营的经济效益。3、做为一个以公益演出为主的单位,加大争取政策及资金扶持,申请上级按公益事业单位减免各种费用,配合区里安排做好惠民演出服务及相关用场,确保剧院做为公益演出单位的正常发展。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