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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5-09 10:50
单位名称 西安市鄠邑区动物卫生与屠宰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监督管理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和屠宰环节。全区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监督管理、兽药残留等质量安全监督抽检;全区检疫证章标志管理与兽医职业技能鉴定;兽医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培训;屠宰环节体系建设、质量监督和日常管理。
住所 西安市鄠邑区北街605号
法定代表人 杨静辉
开办资金 4.27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鄠邑区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万元 4.27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3年12月27日,办理了住所和开办资金变更,按时报送年度报告,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结合“动物检疫监督数据质量提升年”活动,强化动物卫生监督。1、严格信息填报,强化检疫出证管理,充分运用“陕西智慧动监”平台,规范、完整、准确填写产地检疫申报管理、车辆及养殖场户备案等相关信息。2、加强数据审核和指导,配备专人定期对检疫证明信息、车辆备案信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信息进行审核上报。3、加强系统管理员的素质教育和业务能力提升。(二)结合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提升畜禽产品品质。2023年以来,我单位持续指导养殖场开展兽用抗菌药物使用减量化工作,加大减抗知识宣传教育,在“鄠邑乡村振兴”微信公众号向广大养殖场户编发了《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倡议书》,组织全区14家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试点单位召开2023年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专题会,并现场签订《兽药规范使用承诺书》,使养殖场户充分认识到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的重要意义,树立“防重于治”的理念。(三)严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保障公共卫生安全。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55号)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指导各街办加强对辖区河流、沟渠等水域的巡查检查,如发现河道内漂浮或沟渠内抛弃的动物尸体,要组织人员第一时间打捞并无害化处理。严格按照《洪涝灾害动物疫病防控技术指南》要求,规范病死畜禽收集、转运和无害化处理等行为,严禁随意丢弃、露天堆放病死畜禽。严格对病死畜禽采取“五不准一处理”处置措施,即不准宰杀、不准食用、不准出售、不准转运、不准丢弃病死畜禽及其产品和对死亡畜禽必须进行无害化处理,严防病死畜禽及其产品流入市场、流上餐桌,每月按时做好病死畜禽的统计、上报工作。(四)加强对兽药经营门店和动物诊疗机构的监管,规范经营活动。1、做好日常监管。我单位每月定期组织人员对辖区兽药经营门店和动物诊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重点检查兽药经营门店购销台账是否完整、是否存在违法销售假劣兽药和违禁药物、兽药标签和说明书扩大兽药适应症和使用范围等违法行为;检查动物诊疗机构消毒台账、麻醉药储存管理、病死宠物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工作人员现场要求整改,并提出整改要求和时限。2、建立数字化管理台账。11月份,按照农业农村部新修订的《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规定,对我区7家动物诊疗机构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对动物诊疗场所进行实地考查,最终对6家符合规定条件的动物诊疗机构颁发动物诊疗许可证并全部录入监管平台,实现数字化监管。3、做好门店投诉案件处理和回复。2023年以来,共接到针对我区动物诊疗机构投诉2次,在接到“12345”平台工单后,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调查核实,在了解清楚情况后,积极协调门店和投诉人协商处理,投诉人对处理结果均表示满意。(五)做好动物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贯及培训活动。1、组织开展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培训班。5月5日,区动卫中心组织举办2023年鄠邑区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培训班,重点围绕兽药经营管理及养殖环节兽药使用相关知识、陕西省智慧动监平台管理、动物卫生证章标志有关法律法规等内容,对各街办动物检疫申报点、规模养殖场、兽药经营门店及动物诊疗门店负责人共计70余人进行培训,现场发放《动物产地检疫规程汇编》《畜禽养殖法律法规知识汇编》等手册,持续提升相关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2、积极开展限制养犬宣传活动。结合动卫中心工作职责,我单位先后4次组织人员在鄠邑区古槐广场、人民路广场及单位门前开展限制养犬宣传活动。工作人员通过现场宣讲、发放《西安市限制养犬条例》宣传海报及宣传单、现场解答政策疑问等形式,向群众普及动物防疫、产地检疫及文明养犬等农业法律法规知识,规范引导群众形成文明、科学的养犬意识和行为。3、做好常态化宣传教育。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积极向相关从业人员宣讲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农业法律法规、涉农惠农政策等,并充分利用宣传栏、微信群、朋友圈、公众号等载体向从业人员宣讲,提高群众对各项涉农政策的熟知度。(六)做好安全生产及生鲜乳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局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每月定期组织人员对兽药经营门店和动物诊疗机构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查看门店是否按照规定配备消防设备、设置安全通道,是否存在用电安全管理不符合安全要求,如电线连接不规范、违章带负荷拉、合闸、电线电缆未穿管保护,乱接电线等;查看奶牛养殖场鲜乳生产记录、消毒记录、生鲜乳销售台账等情况。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我区产地检疫B类出证牛、猪等牲畜913批次,68882头;鸡、鸽等家禽75批次,373660羽;畜禽运输车辆及人员备案54台次。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生猪共1561头,全年无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对6家符合规定条件的动物诊疗机构颁发动物诊疗许可证并全部录入监管平台,实现数字化监管。积极向从业人员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强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我单位管辖范围内全年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发生。存在问题1、理论学习抓得还不够紧,存在一定程度的上热下冷,学习效果逐层递减情况。2、区动卫中心成立时间较短,工作人员均是从别的单位分流而来,业务能力不强,政策学习不到位,各方面能力亟待提升。3、有关屠宰职责未能有效落实。整改措施1、紧抓理论学习,印发业务相关手册,加强巡查和抽检,结合“陕西智慧动监”平台确保理论学习的扎实推进。2、加强培训,提升工作能力,不定期举办业务知识培训班,对动物卫生监督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集中培训切实提高业务水平。3、积极宣传定点屠宰相关法律法规,指导街办加强对养殖场的巡查检查,如有发现私屠滥宰行为,立即移交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查处。我单位成立以来,鄠邑区一直未有屠宰场审批及运营,现户县鑫旺肉联场已提交了恢复生产申请,我单位将严格落实屠宰检疫申报、动物疫病检测、动物疫情报告和清洗消毒等疫病防控管理制度。下一步工作计划1、持续开展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指导省级示范场(西安希望现代牧业有限公司)和13家减量化行动养殖场持续推进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2024年积极创建区级示范场1家,年末全区减量化行动示范场数量达到50%以上。2、加强对屠宰场的监督管理,保障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加强对畜禽屠宰活动的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屠宰企业切实履行畜禽产品质量安全、动物疫病防控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联合区农业执法大队加强对屠宰场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的严厉打击。3、进一步严格病死畜禽及宠物无害化处理。继续指导监督各街办按照“五不准一处理”要求严格做好辖区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联系协调各动物诊疗机构加强与市动卫中心指定的第三方动物无害化处理公司的合作,进一步完善我区病死宠物无害化处理机制。4、加强监管,确保行业安全。指导监督各街办严格按照动物检疫规程做好产地检疫,进一步规范产地检疫行为和出证行为;进一步严格动物证章标志管理,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加强培训和指导,持续做好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管理工作;与区农业执法大队、区动物疫病控制中心紧密配合,进一步督促养殖经营者、动物诊疗机构、兽药经营门店落实主体责任,主动接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监管,切实维护公共卫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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