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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鄠邑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5-09 10:37
单位名称 西安市鄠邑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财政投资项目提供评审服务。负责全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其他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支出项目的评估审查。
住所 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院内
法定代表人 郑颖萍
开办资金 10.78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83万元 10.68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时报送年度报告,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3年,评审中心坚决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和财政局相关工作部署,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工作职责,齐心协力把评审工作做深做细做扎实,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绩。(一)认真扎实做好我区财政投资类项目评审工作。全年完成财政投资类项目评审194个,其中工程类项目189个,送审共计7.71亿元,审减6549万元,审定7.06亿元,综合审减率8.49%。土地成本调整类5宗,本次5宗地调整共增加1311万元,扣减费用104万元,2017年原审定金额共6507万元,本次调整后5宗地土地成本金额共计为7818万元。(二)全力做好我区乡村振兴衔接类资金项目的评审工作。全面贯彻落实《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关于全力服务我区乡村振兴做好衔接资金项目最高限价评审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积极践行“急事急办、服务大局”的宗旨,只要项目送审资料符合评审要求,优先进行评审,2000万元以内的项目,力争3个工作日出具初步评审意见。(三)积极开展业务调研活动,提高评审业务综合能力。局分管领导和评审中心一行分别于2023年2月、10月前往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财政投资评审中心、阎良区财政局进行了调研学习,双方就评审业务范围、评审流程,EPC项目评审,中介机构管理及具体项目评审过程中的技术问题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同时,采用实地查勘项目建设和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先后到甘河街办、鄠邑建设集团、文体局(民宿项目)、农业农村局、水务局开展业务调研,了解项目建设单位的评审需求。我们将结合我区评审工作实际,充分汲取一些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创新评审思路,稳妥解决评审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四)做好财政云录入项目的审核工作、2022年业务档案资料归档及事业单位法人年审工作。(六)积极参加集体学习和相关活动,并完成局安排的其它工作任务。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全年完成财政投资类项目评审194个,其中工程类项目189个,送审共计7.71亿元,审减6549万元,审定7.06亿元,综合审减率8.49%。土地成本调整类5宗,本次5宗地调整共增加1311万元,扣减费用104万元,2017年原审定金额共6507万元,本次调整后5宗地土地成本金额共计为7818万元。三、存在问题(一)有些项目出现2次以上的更换送审资料,往往是项目评审工作已经开展了或者是项目初审意见出来后,项目建设单位才发现项目建设内容或者是其他方面存在问题,要求更换送审资料后重新评审,如此严重影响了项目评审进度和评审的严肃性。(二)还有个别部门没有做到“事前评审”,开工或完工后才申请补办项目最高限价评审,完全不符合项目评审规定,已经发挥不了财政投资最高限价评审的作用。项目建设过程中工程量等已成既定事实,评审实际已无法介入,不利于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四、整改措施(一)在项目送审环节,严把资料关,送审资料规范后再开展评审工作。项目评审工作已开展的,不再接收无理由的更换项目送审资料;如果存在重大设计问题或者影响项目实施的,可以接收一次的送审资料更换。(二)加大宣传,做好沟通,提高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进行项目招标前最高限价评审的意识。同时和局资金管理科室勤交流,通过资金管理方面的约束督促各建设单位做好项目评审工作。还可以通过财政工作培训会等对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目的、业务流程等进行专门培训,共同做好此项工作,切实做好财政资金的“守门人”。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财政投资类项目评审工作。一是遵守评审程序,结合项目特点,商定评审方案,按照节点扎实推进,做好项目的评审工作;二是注重评审质量,坚持“干中学”思想,不断拓宽评审思路,高质高效地完成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工作及各项目标任务,确保项目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二)继续做好衔接资金项目最高限价评审服务工作。按照《西安市鄠邑区财政局关于全力服务我区乡村振兴做好衔接资金项目最高限价评审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做好衔接类资金项目的评审工作,并定期电话问询和实地察看各相关部门衔接类资金项目进展情况,督促其做好项目管理。(三)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评审业务综合能力。在评审工作开展过程中,我们需要积极走出去,不断学习交流,汲取好的经验做法,不断创新评审思路,完善评审流程,稳妥解决新问题、应对新挑战。(四)积极改进工作作风,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评审工作始终。树牢拒腐防变思想意识,不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不参与具体的工程建设,从严从实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做出工作实绩,常思贪欲之恶,常怀律己之心,始终将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评审工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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