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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灵沼街道卫生院
西安市长安区灵沼街道卫生院
发布时间:
2024-05-08 10:19
单位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灵沼街道卫生院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预防保健服务。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普通外科专业/妇产科;妇科专业/传染科;肠道传染病专业;呼吸道传染病专业/急诊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中医科
住所
西安市长安区灵沼街道里兆渠十字西街
法定代表人
张敏
开办资金
433.74万元
经济来源
差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5.38万元
89.07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5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了变更登记,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在高新区社会事业服务局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院认真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各项业务活动。一、业务开展情况1、为人民身体健康提供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承担辖区和周边群众疾病救治工作。2、开展各种传染病疾病预防和控制工作,为各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医疗服务保障工作,在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直接指导下,开展各种传染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工作,为各类传染病的疫情流行情况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检测,起到疫源地疫情检测工作的哨点作用。3、我院为高新区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服务工作定点医疗机构,为辖区及周边群众提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住院医疗保障服务。4、为辖区常驻居民及居住6月以上流动人口提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保障工作,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二、取得的社会效益为辖区居民全面开展公共卫生服务是促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的重要工作。我院积极开展国家14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为全辖区24575名群众进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高血压患者2796人,管理糖尿病患者862人,管理精神障碍患者198人,管理0-6岁儿童1354人,孕产妇136人,管理65岁以上老年人5352人,全年完成上述人群的随访、健康体检工作、健康指导工作及中医辨识工作。对辖区理发店、学校、公共场所进行84次督导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其整改。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4332人,开展传染病散发病例个案流调280例。健康教育讲座、活动等受众10000余人次,做到健康教育知识普及,达到了预期效果。2、以打造“一院一品”为契机,在特色科室、精细管理、优质服务等方面进一步挖掘新优势。我院打造了颈肩腰腿痛科,开放了住院部,建设了放射科、B超心电图室,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三、存在问题1、卫生院组织管理到位,但仍存在任务未细化问题。2、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已达到年初下达的任务,但仍需要核实。四、下一步工作思路1、加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后备人才库。2、完善内部管理,强化院、科两级负责制,将奖励机制与执行力有效结合,不断完善考核制度。3、加强财务和固定资产管理,完善各项财务制度,推行成本核算,增收节支,降低运营成本。4、继续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认真履行公益服务职责,打造公卫服务亮点。加强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内容及国家相关惠民政策,努力提高群众健康意识。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我单位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证书编号为:67327766161011611C1001,有效期为2020年01月1日到2024年12月31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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