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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5-07 17:40
单位名称 延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劳动保障管理提供监察保障。监督检查用人单位劳动法规执行情况及辖区内有关劳动监察工作。
住所 延长县城西社会保障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 王毅
开办资金 25.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延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5万元 54万元
网上名称 延长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依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本年度,在延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部门的领导下,主要开展了以下业务活动:业务开展情况。(一)狠抓理论学习,筑牢思想根基。一是突出“学”,在理论武装中促提升。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做到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跟进学习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及时传达学习县委“三个年”活动文件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常态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依托我县红色革命教育基地,组织党员干部深入东征会议旧址、毛泽东旧居等开展学习教育,通过实地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继承和发扬革命光荣传统,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三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使全体党员干部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四是将业务学习纳入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进程,定期组织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业务学习、案例分析等学习会,做到干部职工带头学、执法人员系统学,引导企业负责人认真学,确保政策法规融汇贯通、学以致用,促进用人单位自觉履行工资支付法律责任,全面提升监察员的整体业务素质,提升执法能力和水平。(二)以政策保障为基础。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延安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和《延长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联防联治十六条措施》为基础,我队制定了《监察员包联行业主管部门的通知》和《监察员包抓项目的通知》,为对辖区内工程项目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人盯项目,项目到人,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各项制度,确保农民工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三)加大政策宣传覆盖面。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实施三周年和“人社工作进园区”活动为契机,采取“广场+网络+横幅标语+送法规到工地+以案释法”等多位一体的方式,开展进厂入企送服务135次,“做《条例》的先行者、做人民的守护者”活动1次,广场集中宣传12次,培训劳资专管员69人,悬挂横幅58条,制作专题宣传栏26块,政策集中宣讲86次,发放宣传海报、彩页等宣传资料20000余份;通过人社局公众号发布工作简报10期。切实提高了企业和劳动者知法、懂法、守法意识。(四)提升劳动维权效能,多渠道便民服务。根据劳动者维权需求,改进维权方式,全面畅通线上线下维权渠道,在全县在建项目维权告示牌公布投诉热线和“二维码直通车”,线上开通了“陕西智慧监察系统”、“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应平台”、“陕西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12345政务热线”,实现了线上线下“一窗受理”和线下“一网通办”的举报投诉机制。(五)强化劳动力市场监管。结合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办理各项欠薪案件。采取“分片包抓、专人负责,一个项目一名分管领导、一名监察员”制度,在全县范围内组织执法检查,督促指导落实各项制度。共督查各类用工企业316家,涉及工人4651人,下发法律文书34份,督促48家用人单位1624人次完成劳动合同补签;完成实名制备案92份;追发劳动者工资2989.9万元,涉及劳动者1758人;对全县11家民办培训机构进行了检查,并提出了相应的处理意见。督促31户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21.6万元,涉及劳动者66人。(六)落实农民工证金和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我队2023年已累计收缴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2户,共214万元,保函4户,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12户;并督促在建项目施工方办理了工伤保险,极大地保证了农民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的合法权益。二、社会经济效益。全年受理举报投诉案件232件,为2656人追回劳动报酬4856.2万元(按照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给公安局移交1件,涉及117人130.1万元)。结案率为100%。三、存在的问题。(一)用工流动性比较大,用工监管难。由于建筑项目的工人工资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仍延用惯例以执行一定工作量为工资结算节点支付工资,在银行代发工人工资过程中先行支付工人一部分工资,导致工人离场出现大面积高额讨薪,施工单位一时难以发放,为劳动监察执行带来较大难度。(二)建筑领域非法挂靠,层层转包现象依然突出。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不到位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等原因,导致拖欠农民工的工资现象频出,并引发以讨要工人工资名义讨要工程款的乱象。四、整改措施。(一)继续以规范劳动力市场秩序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各类用人单位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制度的建立;(二)抓好劳动监察网格化管理工作,通过扩大劳动监察网络,充实监察力量,进一步摸清全县用工单位的基本情况,有效地对用人单位的用工情况进行监控管理。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和关于根治欠薪工作重要论述,,加强监察队伍自身建设,狠抓政治和业务学习,努力提高队自身素质和服务质量,造就一支打的响,过的硬,冲的出,富有创新精神且有生机和活力的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二)实行失信企业联合惩戒。对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讨薪群体性和极端事件的相关企业,向社会公布和列入“黑名单”。(三)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延安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联防联治工作机制》和《延长县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联防联治十六条措施》,加强部门协作,对在建工程项目的日常检查和监管,指导和督促在建项目落实各项制度,常态化开展欠薪隐患大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及时督促相关企业限期整改并向行业监管部门反馈,努力做到早发现、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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