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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城建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5-07 17:02
单位名称 周至县城建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加强城市管理,依法实施监察职能。实施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等监督管理检查。
住所 周至县二曲街道北泉巷3号
法定代表人 王毅
开办资金 89.2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周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1.13万元 55.77万元
网上名称 周至县城建监察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4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我单位严格按照《城建监察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搞好城市规划、市政工程、公用事业、园林绿化等工作的监察管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建设领域相关法律法规的人和事,依法予以监察管理及实施行政处罚。同时加强城市建设管理,对于破坏园林绿化、公用事业、市政设施的人和事予以监察管理,积极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及处置突发性事件和安保工作。1、行政执法效能:行政执法效能监管方面,大队着力长效机制管理,对于易发生违章的地点加大巡查力度,定人定岗、责任到人,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立案查处。全年度大队共下发各类法制文书22份,停止违建场地12次,宣传讲解法规政策30余次,依法处理违法案件22起,对于违法建设的遏制起到一定作用。2、治污减霾:在治污减霾,大气污染预防、环境整治等方面,我大队坚持分流作业,将任务分解划分,层次有序的开展执行,先后制定了大气污染响应计划,治污减霾工作措施、恶劣天气应急计划等方案措施,成立专项领导小组,严格落实计划措施,按照治污减霾的要求整改查处,严格要求企业要高度认识,自查彻查,坚决把污染源头消灭在萌芽状态,大队管理人员将每天不定时的进行检查复查,发现问题依法查处。3、配套费的征收:大队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征收管理,有效筹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提高城市建设水平和综合服务能力,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我们大队先后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相关征收事宜,分配一个中队专职对配套费的征收,今年来对县城建设户配套费宣传30余次。4、创文创卫:按时按量完成包抓路段的卫生清扫、垃圾分类、村居民自建的物料占道整治以及十四运阶段性达标工作任务。5、临时性工作任务:完成防汛抢险、冬季抗灾、民兵集训点验、安全生产检查、违建拆除、疫情防控、处置突发事件,加班加点,按时按节的完成了分配的工作任务。二、取得的社会效益:我们大队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措施,有序的治理了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规范了建设领域的正常秩序,增强了人居环境的舒适性,完成了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三、存在问题:执法保障有待提升:随着社会的发展,现有执法保障设施已无法满足日常执法需求,为了更好的开展执法工作,执法保障方面有待完善。专业培训有待加强:为了不断的提升专业知识技能,增强全体人员的执法经验和业务水平,期待有较多的专业知识培训课程。四、改进措施:1、积极联系相关法律人士,做好法律培训学习,不断加强整体素质。2、进一步将执法环节细化,查漏补缺,不断完善各项执法保障。五、下一步打算:继续加大思想政治教育,强化监察队伍作风纪律,凝聚战斗力,以制度为准绳,严格要求每一位人员,不断提升敬业精神和奉献精神,配合和兄弟单位的执法工作。严格遵循上级领导工作指示,对违法建设查处、治污减霾、安保维稳、防汛应急、民兵训练等业务工作做好监督管理。全心全意的完成好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临时性工作任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陕西省罚没登记证》陕财证字61012430号有效期:三年(2024年1月17日--2027年1月17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