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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5-07 11:54
单位名称 周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农业综合执法工作,促进农业经济健康发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投入品、兽医兽药、饲料与添加剂、种畜禽、畜禽屠宰、动物卫生监督、渔业水产、农业机械、农业资源等方面执法;以县农业农村局名义统一行使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
住所 周至县二曲街道仙游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 刘胜卫
开办资金 30.73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周至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1.8万元 75.9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执行本单位章程情况。2023年度,我单位在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在工作中能够严格按照本单位的各种规章制度执行,各种制度的执行和监督都由专人负责,做到制度明朗化、责任细致化。二、业务开展情况。(一)监督检查情况。出动执法人员1420人次,监督检查监管对象1230家次(其中“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47家次),其中检查果蔬专业合作社(包括种植基地)40家次、种子门店185家次、肥料门店168家次、农药店257家次、猕猴桃花粉65家次、饲料兽药店41家次、屠宰场20场次,养殖(渔)场130场次、渔政巡查19余次、检查农机维修点81家次、农机合作社24家次、农机181台次、宅基地6起。执法力度明显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了有效震慑。(二)监督抽检情况。今年监督抽样送检共计395批次,其中我单位监督抽样182批次、农业投入品20批次。配合农业农村部抽样豇豆7批次,配合省农业农村厅抽样30批次、配合市支队抽样156批次。通过大量监督抽检,有力保障我县农业生产安全。(三)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共出动车辆122台次,出动执法人员510人次,检查监管对象347家次,现场纠正农机违章15台次,开展重要节日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样89批次。对个别监管对象安全意识不强、灭火器放置不规范、安全生产台账不健全等问题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四)业务工作汇报情况。目前向市支队、县农业农村局、局农监科以及县农业农村局其他科室报送各类报表及业务工作开展情况357份,报送信息56条。多条被省农业农村厅官网、县政府网站采纳。通过信息报送,让上级部门和领导及时掌握本单位工作动态更好地进行监督和指导。三、取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在投诉、举报和违法案件办理中,执法人员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案,准确运用《行政诉讼法》、《种子法》、《畜牧法》、《农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全年立案61起,普通程序案件28起、简易程序案件33起。办结58起,3起普通程序案件待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期满后申请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没收违法财物数量122.9公斤、上缴罚没款8.09万元。执法办案的数量、质量和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大幅提升,极大震慑了各类涉农违法行为,维护了市场公平正义,优化了营商环境,保障了全县粮食安全、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2023年共受理投诉举报93起(12345热线73起),办结93起。所反映问题均得到解决。投诉举报成为农业农村领域的“农业执法110”。其中:《周至县查处吕某不按照农药标签标注的使用方法和剂量使用农药案》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202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典型案例;《张某在周至县黑河富仁镇永丰段捕鱼案》2023年被省农业农村厅评为2022年渔政执法典型案例。四、存在的问题及不足。1、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有待提高,办案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2、行政执法成本大,经费紧张。3、宅基地管理问题。由于业务分配权责不够清楚,省市县口径不统一,导致宅基地管理工作效率低下。4、“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机制不规范,行业监管单位没有参与管理。5、投诉举报处置职责不清。行业管理和技术服务单位没有主动承担起农药、肥料、种子等投诉举报的处置责任。行业管理和技术服务单位存在职责不清分工不明现象。五、改进措施。1、加大农资、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安全等宣传及执法监管工作力度。2、积极开展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综合能力。六、下一步工作计划。1、加强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执法文书制作水平,增强执法人员办案能力,要求不但能办案,还要保证办理的每一个案件都是铁案。持续开展执法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工作,通过单位内部、市支队及上级组织的各类培训,不断提升执法办案能力和执法工作水平;持续抓好从业人员法律知识培训工作、全县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等工作。2、开展“农业+大数据”监管平台和农业执法通系统持续更新工作。3、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法办案,提高办案水平。通过日常执法、监督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农产品及农业投入品抽检等工作,紧盯重要时间重点品种,增加监督抽检数量和频次,保障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2024年,我们将致力构建一支“作风优良、能打胜仗”的新时期农业综合执法队伍而奋斗,更好地服务于“三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陕西省罚没登记证》登记证编号:陕财证字61012463号有效期:2021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8日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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