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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楼观台文物管理所

发布时间: 2024-05-07 11:28
单位名称 周至县楼观台文物管理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护、管理文物,弘扬民族文化。文物保管、展览、复制与修复、宣传。
住所 周至县楼观台说经台东侧
法定代表人 张瑾
开办资金 23.5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周至县文化和旅游体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15万元 11.11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2023年8月进行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业务,现将我单位今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1、加强文物保护宣传活动。在本单位管辖范围内多次开展了《文物法》、《陕西省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西安市文物保护条例》宣传工作,增强了全民文物保护意识,营造了全民共同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2、加强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年初本所与辖区文保单位的文物保护员签订了《文物安全责任书》。并将本所辖区的文物保护单位的巡查任务分解到人,责任到人,单位和每个文物保护单位的包片人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监督使用单位,楼观台道观对说经台古建筑群进行了消防安全检查和排查,加强了防火和安保措施,并加强了对楼观台古建筑群消防安全、线路和燃香的规范使用,进行了检查,确保了古建筑群的消防安全。3、加强文物田野巡查工作。每周到各自负责的文物点巡查一次,并如实填写各类巡查表和保存巡查影像资料,发现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确保文物安全万无一失。二、取得的主要效益。通过举办宣传活动,免费发放《文物保护法》、《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条例》等宣传册页,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悠久的历史文化、文物领域法律法规、文物知识等内容,提高参与文物保护的自觉性。以“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新时代文物工作方针为指导,为我县文物工作的有序发展做出应有贡献!三、目前存在的问题。1、田野文物分散,文物管理工作投入资金较少,经费不足。2、文物法宣传还有待加强。3、人员年龄偏大,电子化办公业务水平不足,专业文保人员缺乏。四、改进措施。1、进一步加强文物巡查力度。2、做好文物保护方面的项目筹备工作,向上级争取文物保护项目资金。3、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五、下一步工作打算。1、继续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定期对全体单位干部职工进行业务培训学习,提高职工业务知识。2、争取省市资金完成对我单位辖区内存在安全隐患的文物点进行保护修缮工作。3、利用现有的条件,对我单位文物保护点,加大文物保护巡查力度,确保我单位辖区内的不可移动文物的安全。4、对三普登记在内的文保单位安全情况进行复查和统计。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