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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事务中心
大荔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5-07 09:48
单位名称
大荔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事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棚户区(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方针及法律法规;拟定上报全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各类规划;指导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策划、包装与招商工作;协调金融机构做好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项目融资贷款。
住所
大荔县西二环路81号
法定代表人
胡明
开办资金
15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补助
举办单位
大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4325.27万元
5364.78万元
网上名称
大荔县棚户区(城中村)改造事务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大荔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业务范围开展活动,规范使用证书。现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公示如下: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1.按照省市业务主管部门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对7个未开工和2个正在实施的棚改项目逐一进行了研判,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并对接财政部门积极申请棚改专项债的发行。同时,按照上级住建部门《关于报送2024年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计划的通知》要求,组织对我县16个城中村3647户现状进行了摸排,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市住建局。2.全面完成已建成项目的决算审计,组织各建设单位,向县审计局申报并完成了大寨村传统村落保护修缮项目、文庙后巷改造提升项目的决算审计工作,确保了已实施项目各项手续完备、资料管理规范有序。3.按时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加强与县财政部门的联系对接,严格按照贷款协议约定,按期申请棚改项目银行贷款本息资金,并及时向贷款银行还本付息,未发生逾期等违约现象。2023年,共向国开行偿还棚改项目贷款本金2005万元,利息1319.3万元。4.加强大华路绿化的日常管护,定期组织对大华路绿化树木和草坪进行浇水、除草和修剪等日常养护,确保了建成绿化常绿常青,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品质,有效改善周边群众的人居环境。5.稳妥处置商贸家属院棚改拆迁户的安置信访问题,协调督促项目建设进度和相关手续办理,并有效应对大华路拆迁户和大华路绿化施工企业的法律诉讼问题,确保了行业的平安稳定。二、取得的社会效益情况1.通过棚改项目的实施和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城市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群众文明意识不断增强,有效推进了品质城市和文明城市建设,进一步推进增强大荔县生机与活力,强化县域辐射力和带动力,不断提高大荔县的知名度和竞争力。2.棚改项目的实施,有效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盘活土地使用效益,拓宽经济发展空间,提高居民经济收入,促进社会经济全面发展。3.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实施,使城镇居民的经济收入、文明程度、生活质量得到提高,使居民区成为人口规模适宜、配套设施完善、生活环境优美、居住条件舒适、和谐文明有序的标准社区,极大促进了大荔县保障性住房的快速健康发展,有效解决大荔县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推进和谐大荔、文明大荔建设。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存在问题1.国家棚改政策调整后,棚改计划项目很难争取到有效的资金支持,致使棚改项目难以实施。2.前期实施的棚户区改造项目银行贷款现已进入还本付息阶段,县财政本息偿还压力较大,根本无力筹措资金来实施新的棚改项目。3.随着省市业务部门的职能调整,业务工作由征迁逐步转为城市危旧房改造和建设,向我们提出了新的挑战,还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调整思路,不断探索新发展模式。(二)整改措施1.加大项目策划包装力度,力争通过发行棚改专项债和吸纳社会资本参建的方式,多方筹措项目实施资金,有序推进尾留棚改建设项目的启动实施。2.加强与财政的沟通对接,确定年度还款计划,争取将还款额度纳入财政年度预算,确保能够按照贷款协议,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坚决防止逾期现象的出现。3.加强对城市危旧房改造方面政策业务知识的学习,把握政策投资和项目策划包装方向,逐步实现业务工作转型,有序实施城市危旧房改造项目,推进美丽城市、文明城市、智慧城市建设。四、下一步工作打算1.结合棚改项目实际,精准测算项目投资收益,最大限度争取棚改专项债。同时,对项目进行策划包装,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棚改项目的拆迁与建设。通过多方整合资金,破解棚改拆迁面临的资金筹措难题,有效推进棚改项目的实施,把这一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的民生工程实施好。2.加强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联系衔接,及时了解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相关政策,结合我县城市危旧房实际,适时推进城市危旧房改造工作,努力提升我县群众住房条件。3.加强与国家开发银行和渭南市城投公司的联系对接,严格按照还款通知书的要求,及时申请专项资金,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本息,严防逾期造成的不良影响。4.加大督促协调力度,妥善处置商贸家属院征迁遗留问题,确保被征迁群众能够按时入住新居,有效保障被征迁群众的合法权益。5.聘请专业养护团队,加大对大华路十字及沿线绿化苗木的日常管护,确保绿化常绿常青、干净整洁,同时,对路灯亮化设施和区域内公共设施进行及时维护,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和生活环境。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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