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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房地产管理所

发布时间: 2024-05-06 10:30
单位名称 甘泉县房地产管理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社会提供房屋管理和服务。产权证的登记发放;抵押贷款、房屋拆迁的登记;房产评估、买卖交易、租赁管理。
住所 甘泉县财税办公大楼
法定代表人 李建军
开办资金 43.3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甘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14万元 -3.42万元
网上名称 甘泉县房地产管理所.公益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我单位遵守《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无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年来,我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县住建局的精心指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力推进我县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工作健康发展,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一是圆满完成了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核定工作。按照《延安市物业服务收费实施细则(试行)》、《延安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指导标准(试行)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甘泉县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等级核定实施办法(试行)》。采取由物业公司申请,住建部门指导监督,街道(乡镇)组织实施,业主评定小区物业服务等级的办法,对全县30个物业项目分别进行等级核定。通过前期的资料申报、民主测评、业主共同决定、公示审批等程序,于3月22日向全县15家物业企业发放了物业服务等级核定备案证明,标志着等级核定工作圆满完成,从而促进了我县物业服务收费“一费制”得以顺利实施。二是完善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根据《陕西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将全县物业服务企业全部按服务项目纳入陕西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平台管理,对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行为综合打分评价、评定信用等级,有效促进了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三是加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使用管理。我所根据制定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使用规定,严格按照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的要求开展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和使用审核工作。并通过与各商业银行对接协商,将存款利率全部上调至0.455,实现了的资金的保值增值。截止目前,共归集专项维修资金5000余万元。四是开展物业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县纪委《2022年加强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工作安排》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2022年物业管理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成立了由住建局局长高生平同志任组长的物业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重点整治物业行业19项关乎业主切身利益的问题,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同时根据市住建局安排,开展物业小区涉水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动员部署、企业自查、单位排查、问题整改等工作步骤,让人民群众喝上“明白水”、“放心水”,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五是广泛宣传物业管理知识。根据《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陕西省物业服务管理条例》、《延安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的相关规定,制作了物业管理宣传资料,通过电子显示屏、宣传彩页等形式向广大业主宣传。一年来累计集中宣传4次,印发宣传资料3000余份,有效提高了物业服务企业和广大业主履约担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总之,通过全体干部的共同努力,一年来我所在疫情防控、房地产管理、物业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有诸多不足。今后,我们将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一如既往,不懈努力,查找不足,积极改正,使各项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为促进我县房地产事业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