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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渭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30 11:06
单位名称 咸阳市渭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基金的收缴工作和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的发放工作。
住所 咸阳市渭城区中山街94号
法定代表人 刘宣库
开办资金 28.2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渭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02万元 5.16万元
网上名称 咸阳市渭城区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经办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1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工作紧紧围绕参保登记、养老金发放和基金管理三个方面稳步推进,现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一、工作完成情况(一)完成我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213家,在职参保5351人,缴费人数5163人,退休3578人,参保率100%。我中心严格落实初审、复审、负责人三级审核制度,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对资料齐全的参保单位进行各项业务办理,积极完成2023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工作。2023年1—12月共计办理新增参保人员342人(含续保);参保人员信息修改155人;参保人员暂停缴费257人;在职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6人;养老保险关系转入178人,转出3人;同时完成了相关业务数据填报工作。(二)完成我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核定。2023年1—12月完成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核定242人;办理财政代发143人;终止人员补发56人;取暖费单人核定49人;职业年金待遇核定190人;待遇暂停118人;退休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7人;职业年金一次性核定18人;基本险续发11人。(三)按规定归集上解职业年金。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职业年金基金归集工作的通知》精神,2023年1-12月我区向省基金中心共归集上解职业年金资金3447.11万元。(四)始终做好全区离退休待遇发放工作1、完成待遇发放工作。2023年1—12月发放离退休人员、遗属人员、60年代精简人员、中山办118号大院职工、物资局、工业局下属企业人员和死亡职工丧葬费抚恤金及工残抚恤金等共约2.53亿元,累计涉及44101人次。发放职业年金待遇468.54万元,涉及15018人次。2、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今年1—3月我中心组织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进行了待遇领取资格认证;10—11月对全区所有遗属人员进行了生活补助费领取资格认证,均未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冒领养老金的人员。(五)积极做好我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转移或清退工作。按照《咸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试点期间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转移或清退工作实施方案》咸人社发【2022】13号文件精神,我区对2014年10月之前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的人员开展试点期间个人缴费清理工作,转移或清退个人缴费本息。由各参保单位进行转移清退业务申报,我中心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政策和相关业务经办流程规定审核办理,切实做好数据统计,确保转移清退工作落实到位。目前已办理试点期间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转移1322人,3622687.54元;清退2433人,3658646.45元,7281333.99元。另外,已完成剩余参保单位试点期间参保人员个人缴费转移涉及1190人,4929490.67元;清退涉及3398人,4814639.38元,待资金落实到位后予以办理转移或清退。正在向区财政部门申请落实有关资金。(六)养老保险风险防控工作有序开展1、加强疑点数据核查。对省、市级下发的疑点数据,我中心积极与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经办中心沟通,及时开展死亡人员多领养老金和服刑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情况核查,上报核查情况,严格堵塞业务经办环节存在的风险隐患。2023年,我中心组织专人对各参保单位下发死亡多领人员稽核通知单2份,追回多领养老金2人,24017.7元。同时加强督促各参保单位对领取遗属补助人员的生存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做好定期排查,定期上报,切实预防死亡冒领现象发生。2、加强单位内部风险防控,稽核人员每季度对各科室业务进行重点稽核和日常稽核,并要求工作人员电脑必须加密,要求业务经办资料规范完整。进一步强化社保信息系统风险预警能力,保障基金安全运行。二、采取的主要措施(一)业务经办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参保登记、待遇核定发放、个人账户一次性清退等机关事业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实现初审、复审、负责人三级审核,同时做好业务资料存档。对重点风险业务,按照社保工作要求,加强督导,坚决杜绝非工作时间批量操作,确保业务操作的合法性、合理性。(二)待遇核定严格按照业务经办要求核实发放数据。在实行系统申报经办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岗位不相容原则要求,按照岗位分配业务权限进行办理,确保各项业务经办环节之间的有效监督,逐条核对待遇申报数据,切实保证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三)养老金全面实行社保卡发放。按照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整治要求,充分利用社银平台完成养老金社会化发放,实现了退休待遇便捷发放,更好地为退休人员提供服务。(四)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金风险管理制度。在扎实开展2023年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对转来的亡故人员死亡多领养老金和对服刑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情况进行核查的基础上,对已健全完善的全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死亡上报制度、重点业务风险等级划分制度和定期内审稽核制度,加强执行力度,通过进一步明确关键环节、岗位职责,加强基金内审稽核频次,坚决杜绝基金风险隐患,严格执行基金管理各项制度,切实为基金安全做好防护。三、取得的成效全区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我区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参保人员增员及参保人员暂停缴费等业务工作效能不断得到提升,个人信息数据比对快,查漏补缺更加及时便捷,各项业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更高。退休人员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和待遇发放更加便捷,有效保障了退休人员的权益。基金监管防线更加坚实,做到了有效防止资金流失,基金运行更加安全。四、存在的问题存在与西咸新区就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划转以及参保人员职业年金单位部分补缴的问题五、采取的措施正在积极想办法筹措资金,待资金分批到位后,及时将西咸划转人员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资金及职业年金单位部分分批向西咸新区划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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