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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渭城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30 10:46
单位名称 咸阳市渭城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供服务。国有资产管理的统计、分析、转让、配置、调剂和处置。
住所 咸阳市渭城区抗战北路38号
法定代表人 张锐
开办资金 10.18万元
经济来源 财政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咸阳市渭城区财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0.18万元 9.5万元
网上名称 咸阳市渭城区国有资产事务中心 从业人数  1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中心在区财政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有关情况具体如下:一、开展的主要工作下发了咸阳市渭城区财政局《关于编报2022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编报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按照省市财政部门关于预算一体化系统资产模块推广应用工作的安排,按时按质完成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整合数据迁移工作;依据《渭城区企办园移交工作方案》,按照区企办园移交工作推进会精神,督促配合区教育局做好企办园资产清查工作;完成区人大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研工作,并向区人大汇报了渭城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和渭城区国有资产管理综合情况的报告;完善行政事业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使用、处置等管理事项的网上申报审批;向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上报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数据,提升资产信息系统支撑能力;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贯彻落实中省资产管理相关文件精神,举办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培训会,举办预算一体化资产管理培训班;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财政局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渭城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并提出了三方面的审议问题。区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组织区财政局认真研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并向人大报送了《咸阳市渭城区财政局关于人大常委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为进一步做好陕西财政云预算管理一体化资产管理系统推广应用,进一步夯实资产管理基础,确保2023年度资产年报工作顺利进行,在全区范围开展资产管理系统基础信息数据治理。取得的主要效益我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以规范配置、使用、处置为目标,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和各行政事业单位合力推进资产管理规范化,为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配置科学、使用高效、处置规范、监督有力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供有力支撑,在各个方面取得了较好成效。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由于预算一体化工作要求资产实现动态管理,个别单位财务人员素质有待提高,加上人员轮换更迭频繁,业务交接和职责落实不到位。四、下步工作打算开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专项定期大清查和不定期抽查,在摸清固定资产存量基础上,合理提出配置需求,审核部门要严格把关,从严控制,并高效使用固定资产;在持续强化财政部门综合管理职能和主管部门具体监管职能的同时,进一步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管理主体责任,责任到事到人;坚持单位内部监督与财政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加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督工作力度;有效盘活存量资产,挖掘闲置低效资产价值,形成存量资产与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合理扩大有效投资,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产盘活合法合规、收入管理规范有序;要按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要求,上级财政部门工作部署积极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制度,有序开展国有资产绩效管理工作。今后,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国有资产改革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区财政局工作要求,推动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上台阶做出新的贡献。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绩效良好,无奖惩、诉讼及投诉。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