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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29 18:45
单位名称 西安市莲湖区社区卫生服务指导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维护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统一进行考核、登记和监督,提供政策咨询宣传和技术指导服务,指导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社区卫生服务工作。
住所 西安市莲湖区北院门159号
法定代表人 杨冬梅
开办资金 9.26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莲湖区卫生健康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9.36万元 6.8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8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业务情况一是家医团队“进格入网”工作。根据区委组织部、区卫健局联合印发的《莲湖区推进家庭医生团队“进格入网”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精神,指导我区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联合辖区各街道办,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全区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已对接247个党群服务站,新建495个“进格入网”微信工作群,组建486支家庭医生团队,已在1382个小区完成家庭医生团队“进格入网”服务公示牌的挂牌工作,其中在党群服务站挂牌、合署办公的家庭医生工作室有200个,服务涵盖141个社区、102.93万人口。同时,辖区468家诊所、医美、疗养、口腔等医疗机构及各街道878名“邻里格”网格员已成功纳入家庭医生团队。二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一是制定了《莲湖区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价方案(2023修订版)》,成立了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各项目指导单位(科室)制定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和评分标准。每季度分别组织公卫项目相关负责单位(科室),对辖区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医签约及国家12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了全面督导考核,对各中心的存在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了书面反馈,提出合理的指导建议,并要求限期整改。同时依据考核结果及辖区人口数,进行了公卫经费核算。举办了莲湖区2023年度“抓项目、优服务、促提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班;承办了西安市“抓成效、促提升”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培训班。两次培训班,均组织我区10家社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公卫工作分管领导、公卫科科长、公卫项目专干等认真参与。三是“优质服务基层行”工作。经过前期的认真准备,2023年3月18日上午,西安大兴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功通过了国家卫健委“优质服务基层行”专家组的考核评价。2023年11月底,西安大兴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功通过省级“优质服务基层行”专家组的复核。迄今为止,我区十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全市率先全部通过国家卫健委“优质服务基层行”标准验收,其中有6家中心通过了“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验收,更是有4家中心达到了社区医院标准。2023年组织区级医疗、护理、公卫等区级专家组,对2019年至2020年“优质服务基层行”已达标的青年路、庙后街、环西、桃园、枣园中心等5家机构,按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能力评价指南(2023版)》开展了现场复核工作,针对各机构存在问题进行一一反馈,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指导意见。组织区级专家组,先后对临潼区西泉、新丰、任留、铁炉和骊山5家卫生院,进行了现场指导检查。四是健康社区创建工作。2023年,我区健康社区申报创建单位36个,已累计建设健康社区122个,其中一般建设67个、县级31个、市级10个、省级14个,总建设达标率为93%。五是药品“三统一”工作。指导我区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力做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高效落地。莲湖区在2022年度全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考核中,位居全省第六。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三统一”制度,加强药品使用管理,从我区实际出发完善集中采购统一配送、补充药品目录管理,确保药品“三统一”工作正常运行;完成了一年两次的“药事大讲堂”培训工作要求,确保基本药物制度落实到位。加强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每季度末对全区“三统一”公立医疗机构进行全面督导考核,积极做到检查有反馈、督导有落实。截至目前,全区基层公立医疗机构网采率全部在95%以上,基药使用率70%以上。建立了莲湖区短缺药品管理制度及应急预警机制,做好短缺药品监测、直报工作;建立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实行采购使用预警通报,实行重点药品监控目录动态管理。六是“五免”工作。统计上报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社区卫生服务站2023年前三季度“五免”项目费用减免金额,方便门诊(1元/1次)、普通门诊诊查费(5元/1次)、肌肉注射费(2元/1次)、(住院诊查费13元/1日)、Ⅱ级护理费(13元/日)等项目减免费用合计约326.4065万元。对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五免”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并对居民进行了电话抽查,核实工作质量,对于发现的问题,责令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时整改,严格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五免”工作。七是信息化工作。对我区公卫系统服务器数据库进行了提升改造,经过各中心使用反馈,公卫平台响应速度得到明显提升,各中心工作效率稳步提高。对我区智徽家庭医生签约系统进行了硬件升级和软件优化,访问速度提升明显。根据市卫健委、区委网信办网络安全相关工作安排,我局已邀请第三方公司,对局机房的公卫系统开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目前正在测评中。八是勘验工作。2023年,对7家公办中心固定资产购置与报废项目的前期现场勘验工作共38次,对勘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中心进行对接、指导。二、取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23年3月大兴新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顺利通过了国家卫健委组织的“优质服务基层行”现场一致性复核,11月成功通过了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验收,被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文予以通报表扬。截至目前,我区10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全市率先全部通过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标准验收,其中青年路中心、庙后街中心、土门中心、西关中心4家单位通过了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基本标准验收,桃园中心、环西中心、枣园中心、西大街中心、北关中心、大兴中心6家单位通过了“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验收,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三、存在问题一是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医签约、居民健康档案、老年人健康管理等公卫项目工作开展不扎实。基层人员流动性较大,机构内部常态化培训工作难以巩固成效,个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人口较多,公卫医师配备不足,工作难以高标准落实到位。二是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力度不足。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辖区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知晓度较低,对中心的职能、业务范围不清楚。各中心宣传的方式未能进一步完善,不能充分调动辖区内其他医疗机构协助工作的积极性,线上线下宣传途径单薄,辖区居民对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内容知晓率较低。三是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儿科医生欠缺,儿科相关硬件设备配备不足。因经费、场地等问题,导致基层儿科医生留不住,儿童用床、室内恒温设备等未及时配备到位。四、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基层定期督导力度,指导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公卫工作质控小组,一把手亲自抓,做好人员绩效考核,及时奖励先进。二是指导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利用“学雷锋日”等特殊日期,借助家医团队“入网进格”体系,开展系列义诊活动,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宣传;三是指导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儿科医生招聘,积极对接医联体上级医院儿科医生,开展好专家下基层坐诊活动。五、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督促继续推进家医团队“入网进格”工作,扩充家医团队力量,深挖服务细节,持续性为辖区居民做好零距离健康保障服务,提升居民获得感和幸福感。二是扎实做好全区2024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工作。一是每季度督导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推动全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稳步提升;二是认真组织好2024年区级公卫项目培训班,切实提升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公卫服务能力。三是认真开展好2024年度“优质服务基层行”工作。一是组织区专家团队,对已达标的西大街、北关、土门、西关4家中心,进行“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回头看”工作;二是指导青年路中心全力做好“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验收准备工作,力争青年路中心2024年顺利通过国家“优质服务基层行”推荐标准现场复核验收。四是继续抓好2024年我区基层医疗机构及区属区管医院药品“三统一”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通知要求和基药及非基药使用要求,保障好短缺药品供应,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督导检查,同时做好重点药品采购使用监控、基药补助资金的拨付分配和药品日报工作。五是加强全区药事管理工作,大力推进总药师制度,提升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工作水平。2024年拟成立区级公立医疗机构药事委员会,强化区级药事工作督导工作,加强药物政策培训,协调解决区级药品使用过程中的问题,发挥区级药事委员会的指导作用,不断提升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水平。六是继续做好2024年“五免”工作。统计上报好每季度“五免”数据,定期抽查各中心实际落实情况。七是2024年拟完成15家健康社区创建工作,创建率达到96.5%。八是按照市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要求,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落实好资金的协调与使用,制定好对旧设备的更新换代计划,保障好区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系统与智徽家庭医生签约系统的正常使用,力争我局相关系统达到三级等保要求,确保各项数据信息的安全存储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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