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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莲湖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西安市莲湖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29 17:20
单位名称
西安市莲湖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保障城镇居民基本生活,实现养老保险全覆盖。负责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和城镇特殊群体养老补贴的工作。
住所
西安市莲湖区团结东路11号
法定代表人
唐丹妮
开办资金
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莲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1.81万元
11.81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1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业务开展情况一是强化政策宣传,深入推进参保扩面。2023年,中心深入推进参保扩面,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养老金、社会保障卡政策进社区活动20余场,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全年新参保977人。截至年底,莲湖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5210人,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二是强化安排部署,全力推动应缴尽缴。联合区税务局先后两次召开会议,对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进,全年征缴保险费6635人1369.15万元,其中正常缴费872.36万元、补缴496.79万元。代缴残疾人、低保对象等群体保险费1166人11.04万元。三是兑现“三不承诺”,按时足额发放待遇。全年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72243人次1677.92万元、被征地农民养老金152.49万元、八大员工龄补助2万元。四是强化多措并举,保障基金安全。规范完善制度20余项,开展业务培训(轮训)2次;召开警示教育会和《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学习活动10余次;开展暂停待遇和封存人员常态化清理,完成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6476人;落实高风险业务复审复查、稽核、死亡(服刑)人员报告等制度机制,保障基金安全有序运行。二、取得社会效益扎实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被征地农民养老补助、“八大员”工龄补助等政策,将辖区更多居民纳入到国家社会保障体系,享受到惠民政策,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各项养老待遇的支付,增加了老年群体收入,提高了老年人生活质量,有效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三、存在问题和整改措施存在问题:1.部分符合参保条件居民受年龄及经济条件等因素影响参保意愿不强、未办理参保。2.街办、社区等基层工作人员更换频繁、流动性大,一定程度上存在难以精准掌握政策和业务办理熟练度不高的问题,影响了服务质量提升。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利用宣传册、宣传栏等各种宣传方式,扩大宣传,深入推进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做好政策解答和参保动员,鼓励和引导该部分居民参保,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提高城乡居民的参保意识,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惠及更多群众。2.继续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定期培训,实现业务培训全覆盖,同时不定期对新入职人员开展培训,提升政策和业务知识的熟练度,提高业务经办能力和水平,为辖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经办服务。四、下一步打算(一)开展政策宣传,推进参保扩面。一是利用线下线上多渠道持续开展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宣传。二是精准做好困难群体应保尽保工作,定期从民政、残联部门获取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信息,通过数据比对,精准识别未参保人员并逐人进行参保动员,努力实现应保尽保。三是协助税务部门做好保险费征缴工作。(二)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质效。每半年开展一次业务培训,实现三级经办人员培训全覆盖,同时对新入职人员实行动态集中培训,不断增强三级经办体系服务人员的素质,熟练掌握和运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知识,准确理解和执行有关政策。贯彻落实好《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树立良好形象,不断提升服务质效。(三)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基金安全。一是持续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强化对经办人员的思想教育和警示,保持清正廉洁,筑牢维护基金安全的思想堤坝。二是对照检视经办流程、岗位权限、内控稽核等方面存在的不足,查漏补缺,进行更新完善并有效执行,织密“制度笼子”,筑牢社保基金安全防护网。三是落实落细多领防范措施。认真组织实施死亡和服刑人员信息报告、待遇领取人员生存认证、常态化开展待遇暂停和封存人员清理、用好跨部门数据共享比对机制,加大内控稽核力度,切实堵塞风险漏洞,维护基金安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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