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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坝县环境监察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4-29 09:05
单位名称 留坝县环境监察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维护生态环境提供监察保障。污染防治监察,生态环境监察,农村环境监察,排污收费管理。
住所 留坝县城关镇紫柏路80号
法定代表人 王飞
开办资金 0.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留坝县环境保护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2万元 0.2万元
网上名称 留坝县环境监察大队.公益 从业人数  9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的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开展具体业务活动情况(一)常态化开展排污许可证专项执法检查。全面落实一证式监管,对标《排污许可管理条例》,重点检查无证排污、不落实污染治理设施、生产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台账不完善、排污口设置不规范、自行监测落实不到位,不按要求填报执行报告、不按规定公开环境信息等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的违法行为。检查企业11家,立案查处1起,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个,罚款2万元。(二)强化碧水执法检查。按照碧水专项执法检查工作重点和要求,建立了以县城污水处理厂,镇村污水处理站、垃圾填埋场、砂石加工、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等为重点的涉水企业执法清单,对照清单开展现场检查。督促企业加强管理,严格落实环保措施,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规范建立环境管理、运行维护台账,强化隐患排查,确保环境安全。共检查企业12家次,全年涉水违法案件1起,罚款2.1万元。(三)扎实开展建设项目领域突出环境问题专项执法检查。2020年以来,我县辖区内由市县审批的建设项目共11个。经排查,暂未发现批建不符、破坏生态环境等环境违法行为。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涉秦岭区域农家乐建设项目生产废水、餐厨垃圾收集处理措施完备,暂未发现污水乱排乱放问题。共出动执法人员40余人次,检查建设项目20余家次,立案查处1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1起,罚款50万元。(四)全力推进利剑治污专项行动。召开利剑治污工作推进会议,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利剑治污专项行动方案》。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依法严惩各类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严查危险废物环境执法犯罪和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对重点排污企业,涉气企业以及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等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涉气污染源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旁路偷排、未安装或非正常运行治污设施等行为,未发现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处置、倾倒,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犯罪行为。(五)推进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扎实开展危险废物专项执法检查,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要求,督促企业开展自查,对产废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并交办问题13个。截至目前,问题全部整改完成。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考核达标率100%,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六)强化大气污染专项执法检查。扎实开展涉气企业执法检查、秸秆禁烧、涉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加强扬尘污染治理监管,督促城区在建工地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六个100%扬尘治理措施。强化秸秆禁烧宣传与巡查,积极倡导秸秆综合利用,秸秆禁烧率达到100%。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监督检查,深入重点涉气企业、加油站、汽修厂车间现场,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无组织排放收集等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督促指导企业加强环境管理,加强日常巡检,及时发现并处理问题。对全县加油站、汽修厂开展执法检查,督促经营单位正常使用三次油气回收装置和废气处理装置。全年查办涉气违法案件1起,罚款1万元。(七)全面开展环境安全执法检查。组织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以重点工业企业、水源地、核与辐射利用单位、加油站等为主要排查对象,开展环境安全执法检查。重点对企业危险废物贮存处置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及台账记录情况、环境应急管理及应急物资储备情况等主要环境安全隐患点位进行检查。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及时建立隐患排查台账,督促并指导企业采取措施立即整改,切实消除环境风险隐患。强化应急能力建设,成立留坝县危化品事故处置专家库,共收纳专家11名,组建应急救援队伍1支,共35人。建成2处环境应急物资库,确保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供应及时、充足。组织应急人员,现场观摩“卫士·2023”陕西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学习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参加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宝川分公司组织的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水平。结合实际,组织相关人员到宁强县学习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事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经验。围绕响应机制、应急物资、设备日常管理维护及应急处置等方面开展现场交流。对我县危化品运输道路安全监管工作再细化,责任再落实。2023年我县境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二、主要社会效益(一)全面梳理2023年正面清单企业,已将3家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管理。依法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做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发挥正面激励作用。强化正面清单动态管理,通过梳理建立正面清单、发挥正面激励作用、提升帮扶指导温度等措施,推进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执法效能。在开展执法检查时充分利用排污许可管理平台等进行非现场检查,全年开展执法正面清单企业现场执法检查13次,非现场检查11次。(二)畅通投诉渠道,坚持“12369”环保投诉热线24小时畅通,通过政府平台、微信、网络、新闻媒体及上级转办等渠道,积极受理群众反映环保信访问题。规范受理、查办群众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力争第一时间接诉、第一时间调查处理,第一时间和环境信访人见面,切实做到投诉受理不缺位、不空岗,环境信访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的环境权益。全年受理群众环境信访投诉10件,环境信访查处率100%,群众满意率100%。(三)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15人次,检查企业56家次,下发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13份,立案查处4起,罚款55.1万元,办结率100%。全年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事件,以及群体性环境上访事件。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2023年我县在人员力量薄弱,工作任务艰巨的情况下,努力克服困难,有序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力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些环境违法行为未能及时发现,监管工作陷入被动。执法人员专业知识和发现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我县将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执法监管,严厉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面实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程序,提升案件办理水平。继续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加大非现场检查手段应用,提升执法检查的科学性、精准性。持续深入开展执法大练兵,强化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综合能力。持续加强企业污染防治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严厉打击突出环境违法行为,当好秦岭生态卫士。以“五乱”问题排查整治为抓手,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正面清单等制度,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检查,对涉秦岭环境违法行为坚持严字当头,一查到底,顶格处罚,对久拖不决的环境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让生态环境问题成为不可触碰的红线和底线。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