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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28 19:20
单位名称 汉滨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本区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及分配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和资产运营;保障房信息交流、宣传、培训和统计上报工作;逐步承担“住房养老”工作。
住所 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 曾忠卫
开办资金 1.7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76万元 1.2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7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于2023年8月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了法定代表人。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汉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1.加快公租房的受理、分配。全区共建设公租房4254套,已建成4154套、待建100套;严格按照程序审核对象资格。根据《安康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中心城市公租房保障申请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安住保办〔2017〕7号)和《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汉滨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实施细则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严格申请程序,已完成分配入住2387套。中心城区公租房受理、审核工作有序推进,全年已受理了二批共201人,完成了审核分配。2.积极开展住房租赁补贴“一卡通”发放。全年四办三镇及外来务工租赁补贴累计实施“一卡通”发放444户828000元。3.加强公租房租金的收缴。全年公租房项目累计收缴租金45万余元。4.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自今年3月省、市、区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以来,保障中心在区住建局党委高度重视领导下,切实把专项整治作为树标杆、立规矩的有效途径、作为推进“三个年”活动的有力抓手,通过专项整治工作全面纵深开展,积极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中心干部作风和服务群众工作效率、工作能力得到显著转变和提升。工作推进以来,经排查发现公租房违规使用问题线索33户,已完成整改29户,剩余4户正在有力推进整改当中。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是全年已完成二批次登记受理,共审核分配201户。积极开展住房租赁补贴“一卡通”发放。全年四办三镇及外来务工租赁补贴累计实施“一卡通”发放444户828000元。完成公租房租金累计收缴45万元。二是加快专项整治整改力度。对汉滨区区级公租房的保障对象进行了包括税务、车辆、工商、房产等信息比对,清退公租房4套。三是坚持群众少跑路,实行一次性告知。公租房受理、审核时,实施提供资料清单制,及时将申请所需材料列成清单并上墙公示,对需要提供车辆,工商活动情况等信息的,统一进行查询,力争让申请人少跑路。四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及时化解各种信访矛盾。安排专人负责公租房申请受理过程,群众来访的接待,全年回复12345转办的工单40余件,并与信访人电话或面对面进行交流沟通,最大限度取得信访人的谅解。对信访人反映的事情进行核实,能立即办理的立即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给予说明原因并明确下次办理的时间及程序。三、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1.存在问题:一是乡镇所建的公租房项目,乡镇分配程序不规范,租金未正常收缴,信息备案迟缓。二是个别乡镇建设的公租房项目,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已转为陕南扶贫搬迁安置用房,但已使用公租房项目资金还未将资金退回保障办财务,导致重新安排的公租房项目无法开工建设,也将影响省市对我区公租房建设的考核工作。2.改进措施:一是加快公租房欠建、未建项目工程进度,力争年底前达到基本建成;同时,严格程序,加快保障对象的审批,力争确保建成项目完成分配入住。二是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公租房保障对象审核、信息动态监测、后期管理等政策,确保长效管理。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是对欠建、欠房租乡镇督促建设与收租。二是加强公租房后期管理工作。三是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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