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西安市> 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新城大队

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新城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4-28 15:37
单位名称 西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新城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污染防治执法•生态保护执法•核与辐射安全执法•地下水、农业面源防治执法•开发土地、矿藏生态破坏执法•自然保护地生态破坏执法•流域水保护执法。
住所 西安市新城区长兴路9号
法定代表人 李俊呈
开办资金 21.1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38.52万元 207.42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2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一、业务开展情况2023年,西安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新城大队聚焦主责主业,持续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力度,持续发力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保持执法高压态势。(一)工作计划先后制定了《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关于开展2023年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制定了《关于开展2023年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计划》《新城区2023年重大环境安全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重点对工业企业、医疗机构、汽修、加油站等行业开展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对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超标排污、不正常运行污处设施、偷排漏排等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二)工作措施一是坚持制度引领,规范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严格“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制度。更新执法人员库和执法对象信息库建设,明确日常监管以“双随机抽查”为主,有效避免执法扰企情况发生。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530人次,抽查企业265家次,未发现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物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严格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现场检查、询问、案件审理等过程均有影像、文字记录;严格落实重大案件法制审核制度,所有案件均由法制人员审核,并严格落实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相关规定;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所有案件均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把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服务发展体现在环保执法的全过程。二是坚持以战促建,开展执法大练兵活动。秉持大练兵“持续全年、覆盖全员、贯穿全程”的总体原则,牢固树立全体执法人员“一盘棋”“一条心”的思想,目标一致、勠力同心,确保执法大练兵各项部署按时保质落到实处。一是按照大练兵实施方案要求,将大练兵与日常工作、专项工作及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等工作紧密结合,以练为战,以战促建,切实强化规范执法能力。二是积极配合省、市、区县异地交叉检查,不断在练兵中提高技能、在实战中增强本领、在交流中拓展业务,今年以来先后6批次、10人次赴兄弟地市、区县参加交叉执法检查,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多岗位、多行业、多要素环境执法能力。三是坚持高效查处,不断提高群众信访满意度。在环境信访投诉工作中坚持“有投诉必查,查必有果”的原则,把环境信访问题的查处作为紧密联系群众、提升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内容,不断完善、细化信访问题查处工作制度,加大重点信访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一些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信访问题,指定专人负责督促整改,实时跟进整改进度,确保做到该查必查、该罚必罚、该改必改,切实做到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解决在本领域。2023年,分局通过各种信访举报平台受理环境信访4466件,均第一时间查处、回复。(三)工作结果2023年,新城大队聚焦重点严格执法,不断提升执法效能和素质能力,圆满完成支队和分局赋予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区未发生突发环境应急事件,为辖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驾护航。二、取得社会效益大气方面:一是扎实开展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执法行动,强化对10家涉VOCs工业企业、34家汽修企业和12家加油站的监管执法,严厉查处污处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对3家大气环境违法企业进行立案查处。二是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省生态环境厅共对西安市开展22轮次帮扶检查,涉及我区17个问题,分局承办其中8个问题(立行立改问题3个,限期整改问题5个),现均已完成整改。机动车尾气道路检测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方面:一是联合交警、交通部门在重要路段开展路检工作,全年共开展路检164次,抽测各类机动车6725辆,发现148辆超标车,均移交交警部门处理。开展大户检查12次,抽查车辆153辆。二是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查,截至目前开展检查204次,现场检查机械871台,抽测机械440台。发现2台违法机械,均已立案查处。三是持续推进国一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淘汰工作,今年我区淘汰任务为39台,已全部完成。水方面:对辖区涉水排放的7家工业企业、32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污处设施是否正常运行、出水水质是否达标排放、是否建立生产和加药管理台账、排污许可制度是否落实、污泥贮存“三防”措施是否落实等内容。经查,未发现污水超标或污处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噪声方面:高中考期间,联合住建、城管、公安等多部门召集辖区30余家建筑单位召开禁噪会,对相关禁噪要求进行提前安排部署,并联合多部门开展6次夜间专项执法行动,对夜间违法施工行为形成高压震慑态势,今年以来,对7家存在夜间违法施工的企业进行立案查处。证后监管方面:分局制定印发了《西安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分局关于开展2023年排污许可证后监管专项执法检查实施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夯实工作责任。对14家重点管理、30家简化管理企业开展全面专项检查,对279家登记管理企业,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进行抽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执行报告未按时提交、台账记录不规范等立行立改问题,督促企业第一时间整改完成。固体废物方面:一是针对辖区40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184家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组织开展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日常执法检查;二是针对辖区32家一级以上医疗机构、388家小型医疗机构废物产废场所、收运处置单位,组织开展医疗废物常态化执法监督检查;三是配合省厅完成危废规范化考核检查;四是完成与碑林区危废交叉执法检查。土壤方面:对辖区土壤污染重点单位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有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和年度报告情况、是否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是否制定自行监测方案和执行情况、是否纳入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是否制定备案、土壤污染状况是否调查备案等内容。经查,未发现土壤环境违法行为。核与辐射方面:分局制定了《关于开展2023年核与辐射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执法行动的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以辐射安全许可证为抓手,严厉查处“未批先建”、“无证运营”,累计检查各类涉辐射使用单位88家次。3月份,监督西北工业集团将一枚四类放射源报废,并妥善进行了处置。2023年,辖区未发生一起辐射安全事故,对1家涉嫌无证经营单位进行立案查处。三、存在问题(一)噪声投诉问题依然明显。受中心城区基础设施老旧、区域空间狭小、机动车流量大等因素影响,社会生活噪声、固定设备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工地施工噪声成为制约我区噪声污染防治的瓶颈。2023年,分局共受理各类投诉4466件,其中噪声投诉4223件,噪声投诉极大牵扯执法人员精力。(二)执法力度有待提高。截至目前,分局对环境违法问题立案处罚12件,共计47万元,执法力度偏小。一方面,受限于辖区企业逐步外迁等客观因素影响;另一方面,执法工作中存在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的问题,对于一些未造成危害和影响,需要规范、完善的问题,说教多、处罚少。四、下一步打算1.结合“双随机”日常检查,继续强化涉气、水、土、固废、辐射、噪声、证后执法等专项执法检查。2.持续做好环境信访投诉查处工作。3.强化环境安全隐患排查,确保辖区生态环境安全。4.继续扎实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5.持续做好大气帮扶监督检查行动。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