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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社区工作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26 18:12
单位名称 西安市碑林区社区工作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加强城市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全区社区服务管理与发展,推动社区建设。
住所 西安市碑林区南院门27号老市委院内1号楼513室
法定代表人 宋春洁
开办资金 3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碑林区民政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6.6万元 7.06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在区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本中心以居民需求为导向,规范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建设高素质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建立健全社区治理体系、整合各方资源,不断提升社区治理和服务水平。一、开展业务活动基本情况1、本单位认真执行单位章程,加强思想教育,增强服务社区意识,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并抓好落实。2、严格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加强城市基层政权建设,指导全区社区服务管理与发展,推动社区建设。具体为:(1)、加强社区人员管理,规范社区工作经费使用。2023年以来,碑林区社区工作服务中心对社区工作者按照人员类别进行严格管理。通过社区选举产生的“两委会”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范选举程序,监督选举进程,并参照《碑林区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管理,对不胜任的“两委会”成员,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进行罢免,切实选进能干事、干实事的人员服务辖区群众;通过省市招聘的社区专职工作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签订劳动合同、进行续聘、解聘管理;社区工作经费依据《碑林区社区工作经费管理办法》规范、监督社区办公经费和专项经费使用范围,对大额的社区工作经费进行备案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社区工作经费管理,明确了社区工作人员管理,提升了社区服务水平。(2)、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调动和激发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积极性。一方面,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城市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开展“善治碑林”365强基行动的实施方案》(碑办字[2022]31号)文件精神,从2022年7月以西安市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为工资基层,提高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人均增长700元以上。切实落实社区工作人员薪酬待遇,解决社区工作者后顾之忧。另一方面,加大从优秀社区工作者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力度,推荐优秀社区工作者担任“两代表一委员”,并建立社区书记后备力量人才库,开展社区“红色头雁”提升工程,进一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使社区工作者整体能力素质不断得到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更加专业化。(3)、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调动和激发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积极性。一方面,严格按照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碑林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实时对符合条件的社区工作者(社区工作年限、受教育程度、专业水平、岗位)进行工资调整,全面落实社区工作者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降温取暖费等,并参照事业单位落实带薪休假等。另一方面,2023年11月,在区财政、区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申请将近78万余元,对全区1327名社区工作者进行了免费体检,得到全区社区工作者一致好评,进一步激发了社区工作者干事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服务辖区群众。(4)、加大招聘力度,补充社区力量。2023年,碑林区社区工作服务中心指导辖区8个街道办事处,对“两委会”缺额人员,及时进行补充,2023年共计补选“两委会”成员60余名;另一方面加大招聘力度,2023年全年招聘社区专职130余人,按照省、市有关文件“每万城镇常住人口不少于18名社区工作者的标准”要求,配齐补齐了社区工作者数量;2023年,碑林区社区工作服务中心在区民政局的大力支持下,对全区超大型社区进行了拆分,新成立长乐坊街道景龙池等7个社区居民委员会,调整长乐社区等6个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增“两委会”成员66名。另外,2023年年底对全区1327余社区工作者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参与群众满意度民主测评,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等级、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2023年,考核考评优秀人数,218人,基本合格和合格人数1109人。(5)、以开展优秀社区治理项目为契机,不断提升社区治理、服务水平。碑林区社区工作服务中心在全区成立社区工作室105个,街道社工站8个,以项目化运作方式服务辖区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殊群体,并在全区征集优秀社区治理工作并汇编成册,2023年围绕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治理等重点领域,累计策划为民服务项目416个,并在全区8个街道收集30余个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项目,进行推广经验,宣传典型,充分展示了各街道、各社区在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工作的成效,全面推动了基层党建和社区治理创新。开展社区督导检查,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碑林区社区工作服务中心深入社区开展纪律、卫生、减负增效、垃圾分类等专项检查,2023年深入社区、小区3000余次。特别是对“三无小区”、公管物业小区、混合型居民小区等难点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努力解决基层治理难题。通过深入督导检查,全面提升了社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推动了全区社区建设服务水平。在2023年,荣获了“全省五社联动优秀单位”,并成功创建2个“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和1个“全市清廉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同时,承办了全国“聚焦五社联动、助力基层治理”现场交流会。(6)、开展社区督导检查,推动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碑林区社区工作服务中心深入社区开展纪律、卫生、减负增效、垃圾分类等专项检查,2023年深入社区、小区3000余次。特别是对“三无小区”、公管物业小区、混合型居民小区等难点问题,发现一起,整改一起,努力解决基层治理难题。通过深入督导检查,全面提升了社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推动了全区社区建设服务水平。在2023年,荣获了“全省五社联动优秀单位”,并成功创建2个“全省和谐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和1个“全市清廉社区建设示范社区”。同时,承办了全国“聚焦五社联动、助力基层治理”现场交流会。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1、社区通过项目策划,特别是对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弱势群体的项目化运作,使这些弱势群体感受到政府的关爱,社区的帮助,得到群众大力赞扬,弘扬了中华美德,让弱势群体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进一步提升了社区基层治理水平;2、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自然增长机制,落实“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今后每三年按照不低于上一年度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工资基数,提高社区工作人员薪酬水平,稳定了社区工作人员队伍,留住人才,大力提升了社区服务水平;3、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使社区居民真正做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全民参与、建设社区,通过“五社联动”,使全区社区建设步入一个新的台阶。三、存在问题及措施虽然在2023年,我们在社区建设方面取得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方面社区基层党建和基层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社区工作者服务群众的管理水平有待提高、服务范围和内容有待拓展,在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教育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引导和加强;另一方面社区建设参与度不够,群众和驻地单位缺乏参与积极性,社区策划项目缺乏吸引力,造成“五社”联动性不够,社区建设还停留在以社区为主,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社会工作者参与意识不强,激励措施、吸引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以更快适应新时代城市基层党建和社区基层社会治理的需要。四、下半年工作打算2024年,我们将继续创新社区治理和社区建设,加强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工作经费管理工作,深入做好社区居委会建设指导工作,主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继续做好选人、进人工作。对社区“两委会”成员补选,要求街道严格执行联审制度,并报区民政局审批,做好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选人进人工作;按照员额管理制度,适时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补充社区工作力量;二是继续加大社区环境卫生、纪律、垃圾分类、减负增效大检查,推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三是做好信访工作,对社区群众反映的社区“两委”班子涉黑涉恶信访线索,做到“有访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复”;四是以面向居民、服务居民为导向,加大社区工作人员培训,提高社区服务水平、拓宽服务范围,通过项目策划方式,引导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努力使辖区居民做到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持续推动“五社联动”基层治理模式,推动社区基层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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