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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碑林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西安市碑林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26 17:22
单位名称
西安市碑林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辖区妇女儿童提供智力开发和文化娱乐服务。根据社会需要和区妇联安排,举办妇女维权、儿童保护等相关非营利性培训班;组织指导辖区妇女儿童开展公益宣传、文化娱乐、校外培训活动。
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振兴路82号
法定代表人
姚曼丽
开办资金
0.9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碑林区妇女联合会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0.99万元
0.99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3年,我单位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认真完成以下工作:一是办好惠民实事,不断提升妇女儿童幸福指数。积极争取省、市妇联各类资金45万元,用于各类民生项目。开展“防暑降温送清凉关爱环卫女工健康”活动、碑林区爱心捐赠活动,为碑林区保洁、快递员等低收入女性赠送182箱共计4000袋薯片;开展春风行动2场,女性专场1期。二是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开创服务妇女儿童新局面。实地走访长安醉霖集团、女子金领书院等企业调研,为企业发展建言献计。对碑林古色、悦新居、西圃3家民宿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引导推动巾帼民宿更好的发展。组建并挂牌成立“碑林巾帼科创联盟”,建立首个巾帼志愿者服务站,成立文艺路街道巾帼志愿者服务总队和九个分队。在区拉拉手特殊教育中心开展“大爱暖童心共筑阳光路”活动,捐赠爱心物资。三是维护妇儿合法权益,不断促进美丽碑林和谐稳定。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宣传共计25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1.3万余份。排查重点关注儿童158人、妇女1242人、家庭171户。接待妇女群众来电来访化解矛盾纠纷共计89件。四是深化妇联系统改革,不断激发基层妇女组织活力。召开第十五届四次执委会(扩大)会议,会议传达学习妇女儿童工作做出重要批示精神及中国妇女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会议精神,替补、增补区妇联第十五届执委5名。组建5家各具特色的“妇联执委工作室”,召开加强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妇联组织建设工作推进会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为五味什字小学、南门小学开展女童保护进校园活动;开展共育花开·碑林区妇女儿童成长计划;编印《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化解与维权常用法律法规及文件汇编》等资料,提升辖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2.组织开展碑林美好生活-智慧女性课堂系列讲座、“巾帼展芳华系列主题沙龙”。积极响应“秦女子关爱妇儿行动”99公益日活动为身处困境的妇女儿童筹集善款18965.62元。3.建立街道、法院、检察院、婚姻登记处等13个婚调工作站。推动我省首例恋爱期间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签发,举办区妇女儿童维权及婚姻家庭调解工作实操培训暨区妇联干部维权能力培训班。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问题2023年,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区委、区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在学懂弄通做实还有差距。二是服务妇女群众方式方法的深度和广度不够。三是在党建带妇建,探索“四新”领域妇女组织拓展延伸方面还需加大工作力度。2.改进措施下一步,我们将持续贯彻落实对妇女儿童工作做出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守正创新强引领,围绕中心强服务,深化改革强联系,以妇女事业和妇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推动中国妇女十三大各项工作部署在碑林落地生根,确保“两个规划”顺利实施,为国家中心城市核心示范区建设贡献巾帼力量。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围绕“赋能”主题,在学习贯彻中提能力。认真宣传贯彻对妇女儿童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国妇女十三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工作服务大局、服务妇女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围绕“发展”主题,在经济建设中建新功。带领广大妇女积极参与全区经济文化建设,促进妇女增收,推进产业发展,在碑林经济建设中建新功。(三)围绕“维权”主题,在和谐碑林中出实招。进一步提高妇女维权意识,利用3·8、12·4等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建立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为妇女群众提供心理与法律方面的疏导支持,进一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四)围绕“和谐”主题,在文明碑林中展风采。深化最美家庭、清廉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探索并完善巾帼志愿服务工作社会化运行长效机制,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巾帼志愿服务工作持续稳步健康发展。(五)围绕“关爱”主题,在民生碑林中显特色。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社会管理,用好省、市级民生项目资金,关注关爱困难妇女儿童、孤残等弱势群体社会公益事业,进一步提升妇女儿童幸福指数。(六)加强妇联组织建设,打造工作新亮点。全面巩固妇联改革成果,持续推进“破难行动”,在新领域、新业态、新阶层、新群体“四新”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更大限度地团结和凝聚不同阶层、不同领域的巾帼力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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