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碑林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承担医疗保险服务工作、个人账户管理、办理医保卡;医疗(定点)协议医药机构指导、考评、监督;提供医保运行分析、决策和信息系统建设数据及进行管理、维护;医保政策咨询;医疗、生育零星医疗费报销申报;异地就医申办、人员门诊特定项目审批。 | |
住所 | 西安市碑林区东大街8号 | |
法定代表人 | 赵禹 | |
开办资金 | 6.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碑林区医疗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5.1万元 | 18.5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1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按规定申请年度报告、变更登记等;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我单位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严格按照单位章程开展工作,无违规违纪情况发生。现将开展业务活动情况报告如下:一、开展业务活动情况2023年,碑林区医疗保险经办中心以全省开展“三个年”活动为契机,紧盯“八个方面”重点工作,突出一个“好”字,真抓实干,谱写医保高质量发展碑林篇章。(一)全民参保,普及红利,落实好三重保障制度严格落实医保待遇清单制度,全方位落实医保待遇政策,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保障功能。(二)立足改革,红利尽享,发挥好民生健康福祉充分发挥集采、支付、门诊共济等改革杠杆作用,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严格把关慢性病资格审批,做好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建立全链条应急响应机制,持续扩大定点范围,助力门诊共济落实落地。(三)创新举措,规范建设,守护好医保基金安全拓展监管手段,引入第三方专业人才,立足信息平台,结合人工审核手段、以专项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区县交叉等多种方式,会同卫健、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构建线索信息共享、案件联合查处、违规共同惩戒的医保基金联合监管机制。(四)明确导向,分类拓展,优化好医保经办服务立足三级经办体系,统一服务标准,全面落实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实施“好差评”制度,开通线上+窗口评价,形成评价、整改、监督全流程衔接;优化爱老助残扶弱举措,坚持传统与智能服务并行,设置绿色通道,提供全程帮代办服务,打造暖心政务大厅,让医保更有温度,效能提升更暖心。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1.2023年,全区参保总人数38.23万人,其中:居民医保总缴费人数20.83万人,4251名特殊人群100%参保;职工医保参保人数17.40万人,参保单位15320家;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11.18亿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支付1.10亿元;采取“一站式”和医后救助相结合方式,逐人、逐笔核算医疗费用累计发放医疗救助金266.68万元。2.2023年,全区已开通异地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535家。落实药品集采定点机构审核报量续签,完成率达100%,落实结余留用考核,累计拨付8家机构相关费用37.17万元。目前,全区43家医疗机构、212家定点零售药店开通医保门诊统筹直接结算服务。3.2023年,累计处理违规医药机构110家次,限期整改370家,通报警示案例45件,追回(扣除)各类违规金额141.95万元。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1.存在的问题:一是监管力量与信息化技术的支撑不足。碑林区共有协议医疗机构和协议零售药店582家,日常稽核、执法点多面广,稽核力量薄弱,专业人才匮乏,监管压力较大。且医保基金监管多依赖于定点机构协议,信息化手段比较薄弱,医保信息系统与监管方式手段结合相对滞后。二是经办队伍流动性大。我区8个街道办事处、99个社区无医保专干,人员流动性大,存在业务风险;且随着参保人数增加,业务量增大,职能范围扩展,加之医保工作有极强的专业性,政策性,延续性,现有人员已无法满足业务发展需求。2.改进措施:尽快配备懂医懂药懂政策的专业、专职人员队伍。四、下一步工作打算(一)坚持宣传扩面,在统筹落实待遇中保民生。围绕实现全民参保目标,建立健全医保宣传工作机制。严格执行省、市统一的医保政策,常态化开展政策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印制政策汇编和发放宣传折页等方式,引导群众积极参保、理性就医、依法合规享受待遇,确保医保各项政策不打折扣、落实到位,切实保障参保群众待遇,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推进依法行政,在维护基金安全中守底线。坚持日常检查、专项稽查和联合监管相结合,加大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机制。以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为契机,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欺诈骗保案例的曝光力度,以案促教、以案促改,达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营造知法守法的良好监管环境。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和挪用贪占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三)注重统筹协同,在推进改革攻坚中促发展。继续按照带量采购、招采合一、质量优先、确保用量、保证回款要求,深入推进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积极推动DRG支付方式改革工作落地实施,同步抓好医保信息化建设,加大医保电子凭证宣传推广力度,扩大医保电子凭证知晓率和使用率,提高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电子凭证场景应用覆盖率和就医购药结算率,确保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四)打造服务品牌,在优化经办服务中暖民心。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简化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窗口前移“就近办”、换位思考“舒心办”坚、优化服务“上门办”,延伸服务末梢,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医保服务模式。及时找准经办服务问题,立行立改,长效化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成果检验,多施惠民之策、多行暖心之举,建章立制保长效,持续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进医保民生福祉。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