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平利县> 平利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平利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 2024-04-25 14:16
单位名称 平利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兽医兽药、生猪屠宰、种子、化肥、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渔政、渔业生产、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水产养殖及水产种苗、农村宅基地违法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
住所 平利县城关镇月湖南路农业农村局院内
法定代表人 王军
开办资金 14.64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平利县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26.16万元 14.64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0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于2023年12月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了开办资金。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平利县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1.紧抓源头不放松。对全县29家农药兽药经营门店和种子销售门店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主要针对农资的假冒伪劣、是否侵犯知识产权。经营环节中进销售台账登记、经营环境安全、实名制落实情况开展执法监管检查。对各类生产企业中的农业投入品购进、使用、登记、保管及生产环节中自配料管理落实等情况开展监管执法。针对“三年行动”提出的新要求,我队积极联系,购进“胶体金”检测仪对豇豆产品开展专项执法监测,对全县“小宗农产品”开展专项抽查监测。全年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4次,出动执法人员160余人次,执法车辆55余车次,发放各类宣传明白纸1000余份,张贴各类宣传纸500余份,检查各类农资门店94家次,办理农资案件2起,行政处罚7000元整,没收违法所得130元,没收不合格农业投入品116袋。2.“十年禁渔”工作持续开展。今年以来,我队加强与各镇派出所联系,加强信息交流,针对各镇的监管死角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全年共办理非法捕捞案4起,行政处罚1100元。禁渔工作持续向好。3.检测工作有序开展。今年以来,大队将日常检测与“三棵菜”“豇豆”“小宗农产品”检测同步开展。全年共抽检农兽药残毒检测样本8100份,合格8100份,合格率100%。开展定量抽检样本120份,合格120份,合格率100%。配合省市级风险监测、日常监测抽检样本90份,合格90份,合格率100%。“豇豆”专项治理中送检省级样品50批次,50个样品,合格50个样品,合格率100%。4.品牌发展稳步推进。今年完成开展“两品一标”认证,1家企业2个产品获得“绿色认证”,1家企业1个产品获得“有机认证”,打造“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授权用标6家企业3个产品,通过“特质农品”认证企业5家5个产品,获得“良好农业规范”认证4家企业6个产品。新增3家“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5.扎实落实“三项制度”。一是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全过程使用执法记录仪,提高证据质量,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二是通过省级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和全国农业综合执法系统,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信息。三是落实重大违法案件法制审核制度,全年无行政复议案件。6.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一是组织学习《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与《农业法》《土地法》《渔业法》等涉农国家法律、国务院行政法规以及农业农村部发布的部门规章,并积极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法律培训学习。二是夯实“谁执法、谁普法”主体责任。在春秋两季农资市场、禁渔期天然水域、生猪补栏期及城乡结合部等违法案件易发地和多发地为重点,利用车载音频巡回宣传,在重点镇村及社区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1.全年办理种子案件2起,行政罚款7000元,没收假冒伪劣及不合格产品116袋,没收非法所得130元,挽回经济损失近10000元。这两起案件的办理极大地震慑了全县农业投入品经营业主,树立了他们诚信经营的良好理念,同时打击了坑农害农的违法行为,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2.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农产品速测、定量监测、省市级抽检合格率均为100%,全年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3.农产品品牌建设持续加强,平利的农产品逐步走向全国,知名度越来越高。完成开展“两品一标”认证,1家企业2个产品获得“绿色认证”,1家企业1个产品获得“有机认证”,打造“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授权用标6家企业3个产品,通过“特质农品”认证企业5家5个产品,获得“良好农业规范”认证4家企业6个产品。新增3家“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4.渔政执法成效显著,全县天然水域渔业水生生物资源多样性修复明显,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提升,公众环保意识进一步增强。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的问题:1.农业行政执法力量薄弱,主要表现为在岗执法人员配备不足。2.缺乏法学专业执法人员。改进措施:1.待执法体系改革完成后,积极向有关部门沟通协调,扩大执法队伍。2.向人事部门申请招录法学专业执法人员,同时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充实执法人员。四、下一步工作思路。1.加大执法巡查力度,扩宽举报信息来源,办理一批有影响、有教育意义的涉农案件。2.积极主动与检察院、法院、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同时加强与兄弟县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沟通学习交流。3.提高调查处置工作能力和综合执法水平,奋力实现全县农业综合执法工作新突破。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