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西安市长安区会计管理中心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加强会计工作监管,促进经济发展。宣传贯彻落实《会计法》及相关财经政策,会计人员培训,组织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及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 | |
住所 |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北长安街89号 | |
法定代表人 | 吕超 | |
开办资金 | 2.23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西安市长安区财政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3.15万元 | 2.34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4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完成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表填报及2023年内控检查工作根据财政部2022年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软件填报的要求以及市财政局市财函〔2023〕694号文件精神,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编报工作不组织集中培训,填报方式为网络填报方式。我中心5月23日对全区275家行政事业单位下发2022年内控报告填报通知,要求各填报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健全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节点,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协调配合,加大保障力度,迅速部署各单位的内控填报工作。各街办(园区管委会),区级各部门截止6月8日前,全部完成了本单位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的审核、汇总工作,并将本单位及本部门汇总的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纸质版报送区财政局。经认真核查后,我中心于6月12日将全区内部控制报告填报汇总上报至市财政局。按照(长财字〔2017〕232号)通知要求,2019年至2021年应完成对全区55%的行政事业单位检查工作,根据2022年度我区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软件编制填报的情况,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已经完成了2023年的单位内部控制检查单位18家。于8月22日完成对2023年内控检查18家单位的检查通报以及收取被查单位的整改报告。二、积极做好财政云会计核算的指导监督工作,进一步完成财政云会计核算模块推广应用工作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推广应用财政云会计核算系统有关事项的通知》的文件精神,我中心迅速下发文件安排我区2023年财政云会计核算推进工作。有力地推动了我区财政云会计核算工作。截止目前,已经做凭证录入的单位285家,完成率为96.8%;期初数据录入的单位285家,完成率为100%;建立账套的单位285家,完成率为100%。三、人员管理类工作1、4月份完成区财政局2023年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有关会计管理中心“财政云会计核算培训”培训任务;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会计核算业务培训会》之机,为228名会计人员补休了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并利用《预算管理一体化会计核算业务培训会》之机、补修2020年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分的考试成绩确认上报工作。8月20——22日,我中心配合函校完成了全区会计人员2021年-2023年的继续教育工作,共培训828人次。2、完成2023年度会计职称报名和会计人员信息采集工作并配合市考办完成全国会计技术资格考试以及2023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西安考区驻点的考务及巡考工作。指导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完成初、中、高级会计职称报名和信息采集工作,2023年完成会计人员信息采集照片审核384人次、远程审核5463人次。5月14日-16日,在各考点配合市考办完成初级、会计技术资格考试驻点考务及巡考工作。8月25日-27日,在各考点配合市考办完成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西安考区考试驻点考务及巡考工作。3、向市会计学会推荐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和第十届理事会理事候选人。4、及时转发《西安市财政局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荐陕西省会计系列高级职称评审专家库专家的通知》。四、积极做好代理记账审批、年度备案工作以及专项检查工作1、2023年1月至今,共许可批复辖区内16家代理记账机构,均已发放许可证书以及批复文件。截止2023年4月30日,对于我区日前已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97家代理记账机构,通过“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全部向其审批机关进行了年度备案。备案工作从开始至结束,已备案总部95家,注销1家,迁出5家,圆满完成了我区2022年代理记账机构网上年度备案审核工作。为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事中事后监管,为我区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随机对新取得代理记账许可证的3家机构进行实地考察,对代理记账机构设立条件、从业人员资质、内部制度规范、会计信息质量和执业标准等情况进行检查。围绕实施诚信管理强化风险监管等方面,探索代理记账机构监管的有效方式和措施。3、8月,根据市财函【2023】1129号文件《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要求,长安区财政局按照文件精神积极安排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工作,8月份共对长安区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有“代理记账”字样的174家企业和以“告知承诺”方式取得代理记账资格的2家机构开展了专项核查,经过核查,截止8月20日,已通知无业务需要变更经营范围的有40家;后续想开展业务需要办理许可证的43家;电话注销、私人电话、未接电话、无法接通的共有85家。截止9月底,已办许可证书10家。对其他2家“虚假承诺”的机构也通知核查到位。五、做好市财政局安排的各项会计准则制度实施调研工作1、为了认真完成市财政局安排的国有企业计准则制度实施情况调研工作,我中心组织专人深入基投公司、城乡公司、常宁公司进行调研工作。了解有代表性的国有企业会计准则制度实施情况,并且认真归纳,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市财政局。积极配合市财政局安排的农村合作社会计制度《征求意见稿》的修改意见工作并联合区农业局农经站对规上农业合作社进行财务制度及规范化培训。2、遵照市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的通知》要求,指派专人前往行政审批局、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了解、掌握本辖区注册登记的合作社情况,按照合作社实行所在地属地管理的原则,合理界定清理范围,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沿着行业监管和业务链条,逐社进行摸底排查,克服一切困难,基本摸清本辖区合作社底数,建立了基础台账。按时上报《长安区农民专业合作社摸底工作综合情况报告》、《西安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摸底排查表》。8月11日会计管理中心联合区农业局在市局会计处的大力支持下,组织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专题培训会。参加本次培训会的人员有:在农经站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和财务人员共28名。六、积极参加市学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市会计学会于“七一”前夕组织的前往渭华起义纪念馆开展的“缅怀先烈、感悟历史”的党建教育活动。8月31日区会计学会积极选派5名会员代表参加西安市会计学会第十届换届选举大会。七、综合管理类工作1、按计划每月完成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及大病、个人所得税、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固定资产月报等工作。2、完成每月互联网+监管的事项、监管行为进行更新。3、完成2022年度会计学会社团年检工作。4、按照区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以“我为群众企业办实事”为契机,积极参加我区组织开展“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的活动。结合一体化政务服务要求,不断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程序。5、按时上报《西安财政(2022卷)》长安财政部分编撰任务分解表中“会计事务管理”部分。6、每月向市场监督管理局上报“证照分离”统计表。7、积极配合区审改办对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的核验。8、按时上报《三个年任务进展情况统计表》。9、及时下达区审计局对区秦保局账务处理不规范和资产管理方面有关问题审计移交处理书的处理意见。10、配合监督检查科完成考核各区县(开发区)预算管理一体化工作的开展情况。11、完成了政府会计制度准则第6号、11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调研工作。12、召集城管、住建、公安等部门进行会议探讨,完成了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八、2024年年工作计划1、继续督促相关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政基础设施政府会计核算工作的推动。2、继续做好财政云会计核算指导工作,根据各单位财政云会计核算中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指导工作;3、继续做好会计人员信用信息采集工作以及2024年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报名工作;4、继续做好代理记账业务审批、监管工作以及专项检查工作;5、继续配合区政务中心做好“一把手走流程、坐窗口”6、积极探索多渠道开展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7、积极配合局办做好中心预、决算以及养老、医疗、个税、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固定资产月报等上报工作并积极配合局办各项其他工作。8、积极配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审改办、区信息中心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9、按时上报《三个年任务进展情况统计表》。10、积极配合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