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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中心
西安市长安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25 09:32
单位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加强医疗基金安全防控,为人民生命健康提供保障。辖区内医疗基金保障;异地就医费用核查、受理及医疗保障基金的投诉、举报;医疗保障基金安全智能监控和信用体系建设。
住所
西安市长安区韦曲街道府东一路北段300米城南新天地东北区
法定代表人
尤涛
开办资金
359.7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医疗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33.95万元
23.89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26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医保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具体的业务活动;持续加强法律法规及医保政策等内容的培训,不断丰富医保基金监管人员的知识储配,提高医保基金监管队伍的政策水平、法律意识和业务能力。截至目前,已开展执法检查线上、线下业务培训3期,邀请法律顾问进行行政执法培训,指导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做到提前告知、全程记录、重大事项上报审核,全员学习《陕西省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细则(试行)》,严格按照裁量标准执行处罚工作。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强化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在全覆盖检查基础上重点开展农村地区零售药店、职工门诊统筹等专项检查。截止目前已完成607家两定机构检查,累计查处违规机构113家,追回医保基金95.39万元。截止目前接收举报投诉6件及其他部门移交线索案件1件。其中3件投诉已完成调查无问题并答复投诉人;4件作出相应行政处理,落实举报奖励2人716.18元。深入开展“安全规范用基金守好人民‘看病钱’”集中宣传月活动。积极组织全区830家定点医药机构悬挂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标语,组织欺诈骗保专题培训2场,开展进社区、进医药机构集中宣传月宣传活动5次,印制发放宣传海报2万张,组织机构报送宣传视频3部(其中西安航天总医院1部被市局推荐报省局),推荐经验做法2篇。组织举行基金安全宣传月法规政策业务测试,线上线下答题参与人数4300余人次。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医保欺诈骗保的处罚情形及奖励办法,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参与打击欺诈骗保,人人知晓不骗保的良好氛围。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在智能监管方面,即有硬件上的不足,更存在软件上的缺失。省医保平台是有智能监管模块,但迟迟等不到实际应用,区县又不能自主开发。行政执法与协议管理的差异,两者没有做到有机结合,达不到综合监管效果,主要体现在取证方式不一致、程序不一致、处罚标准不一致。经办与防控职能职责即有分工又有交叉,同一案件由防控执法检查,由经办处理,多头办理费时长,且容易形成推诿扯皮、延误工作。需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形成合力、统一管理。持续推进综合监管,部门联动,强化行刑衔接、行纪衔接,健全多部门综合监管机制,按照部门管理职能及时向卫健、市场监管部门移交线索案件,推进联合惩处,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持续开展基金监管政策宣传,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完善落实举报奖励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良好氛围。加快信息化系统建设,加强系统智能审核监管,为监管提供更加智能便捷的手段。持续规范医保基金监管执法工作,加大力度推进执法工作标准化,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按照区医保局制定的两项内部管理制度《医疗保障行政处罚案件执法规范》、《长安区医疗保障简易程序办案流程规范》指导日常工作开展。发挥“长安区医保基金智能监管平台”现代化办案作用,规范文字记录、影像记录,规范存档,促进执法办案程序规范化、标准化。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做到提前告知、全程记录、重大事项上报审核,严格执行处罚裁量。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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