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年度报告>长安区> 西安市长安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中心

西安市长安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25 09:30
单位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建设工程招标管理,促进市场健康发展。负责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中标通知书核发,招标纠纷调解,对招标代理单位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和招标代理活动进行日常检查和指导。
住所 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92号
法定代表人 许佳
开办资金 118.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4.74万元 34.89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于2023年8月31日单位名称由西安市长安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变为西安市长安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中心;经费来源由自收自支变为全额拨款;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了变更,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区住建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强化招投标监督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落实法定职责。招标中心严格审核招投标项目手续和相关企业资质,坚决杜绝“围标”“串标”支解工程、化整为零规避招标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招标监管过程中,对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及时上报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在市级信用平台上发布。与区发改委联合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专项检查4次,检查项目责任单位13家,招标项目32个,不断促进招投标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事后重点对招标人和投标人是否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转包及违法分包等问题进行重点检查,对未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合同及存在转包或违法分包依法进行严肃处理;畅通投诉渠道,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设有投诉举报电话。要求每个项目在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中明确异议或投诉方式及电话,制定了投诉书模板及投诉处理办法等。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除了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我中心还承担区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任务清单完成工作,主要包括招投标领域公平性竞争审查、招投标领域专项检查、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畅通招投标投诉渠道、电子招投标系统功能优化升级、交易信息体系互融互通的推动、招投标智慧移动交易系统的运用、同时探索开展招标计划提前发布等十个事项,目前已按照任务清单结点要求完成任务指标。三、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今年以来,招标中心共受理进场登记81项(其中:EPC总承包15项,施工37项、监理9项、设计9项、造价咨询8项、工程材料设备采购3项),招标文件备案76项,受理最高限价备案26项,工程造价数据监测平台接收数据26项,确保招投标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有序进行。保护了社会公共利益及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目前存在的问题:一是招投标业务人员的法规政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高。二是招投标事后监管还需进一步加强。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培训力度。加强新政策、新法规学习研究,培养招投标监管核心人才,确保招投标工作依法依规开展。二是加强监管检查。拓宽问题排查渠道,开展经常性问题排查,对已招投标的项目进行随机抽查,持续深化整治,进一步规范招投标行为。三是加强资料管理工作。对已实施招投标的项目进行清查整改,结合新政策、新要求,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公告,禁止招标人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二是加快推进重点项目。按照项目清单任务分工,加速重点项目招投标前期事项办理,促进项目尽快落地。三是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不按程序办理建设工程招投标手续、项目违法转包、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依法规范市场主体各方行为。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