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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25 09:19
单位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做好保险基金管理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征缴、稽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养老保险待遇审核发放。
住所 西安市长安区长兴北路280号5楼
法定代表人 周涛
开办资金 106.1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89.94万元 79.21万元
网上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公益 从业人数  25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中心在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1、加强社保业务培训,提高经办服务效能。6月19日,区人社局在常宁宫以“互联网+城乡居保”业务经办模式,召开城乡居保经办人员表彰暨岗前录用培训考核会,全区400余名经办人员参会。2、为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管理,中心围绕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运行情况,依据人社部《经办规程》,重新完善制定23条经办流程、制度。建立健全了岗位管理目标责任制,强化内控,科学明确区、街、村三级每个工作岗位职责,形成了各项任务、各个环节的无缝责任链条。3、我中心根据市、区人社局做好民生保障和社会服务重点工作要求,我们联合各街办积极开展“社保服务进万家”——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和社保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宣传,经办人员走访基层千户城乡居民调研活动。深入长安16个街道、56个行政村,17个社区现场宣传19次,发放宣传单页3万多份,在村组社区、田间地头、群众身边宣讲政策,面对面帮群众算经济账、对比账,让群众知晓了“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政策。同时按照《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开展打击死亡冒领、重复领取、服刑冒领等欺诈骗保宣传活动。通报违规违法案案例,现场受理群众举报及业务改进诉求,改进工作及服务方式。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截止12月,全区城乡居民参保38.18万人,参保覆盖率保持在99%以上,全年为11.3万名60周岁以上待遇人员发放养老金26556.6万元,发放3538人丧葬补助金283.04万元;发放16部门1.25万人养老补助金1241.23万元;发放1015人涉战、涉核老军人、军残人员养老补助金239.56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100%,保障了老年人的幸福生活。为全区低保、特困、重残等缴费困难群体代缴保费56.16万元。同时按照省、市安排,对全区所有困难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增减的贫困人员参保资格认定,确保应保尽保,应代尽代,应发尽发。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因目前业务系统的局限性,跨省重复领取,与职工、机关事业单位等跨制度重复领取,以及服刑人员违规领取待遇时有发生,一般都是待上级提供疑点线索后,经办机构方可开展核查追缴,工作比较被动。下一步我中心将进一步强化内控观念、增强内控力度、健全内控制度,形成良好的内控建设和执行环境。充分发挥掌上业务经办平台功能,通过微信公众号和APP便捷优势,全面推动我区城乡居民经办业务线上办理。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