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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 2024-04-25 08:59
单位名称 岚皋县招投标服务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招投标的法律和方针政策;承担工程变更等招投标全程监督管理任务;依法受理和处理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质疑和投诉;按规定和批准的政府采购方式,组织实施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采购。
住所 城关镇甘竹坝创客园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法定代表人 陈英勇
开办资金 47.85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财政拨款
举办单位 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7.74万元 5.7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4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无变更登记事项。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岚皋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执行本单位章程,按照核准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今年,我中心共审核50万元以上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最高限价190个,送审总造价61076.91万元,审定总造价58269.15万元,核减3119万元,核减比例5.1%。在收到建设单位相关资料后,我中心委托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对招标项目工程量清单预算按照行业定额标准和同期信息价进行审核,我局组织工作人员复核,经与项目业主单位沟通协商一致后公布。公开招标类政府投资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管理制度及相关法规制度,实现招投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全面推动以信用承诺和工程信用担保代替投标保证金,依托陕西省公告资源交易电子监管平台,对进场交易的公开招标类政府投资项目实现全过程监管,智慧监管和项目流程风险提醒功能逐渐完善,进一步拓宽了违法分包、转包、暗箱操作、履约不严和虚假招标等行为的处置方式。全年公开招标类政府投资项目共27个,其中工作内容包括:招标实施方案送审与核准、招标文件的审核以及后续项目开标过程的监督、发布项目中标公告,并完成了27个项目施工合同与中标通知书等标后资料汇集备案工作。(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项目代理工作:今年共独立代理了11个政府采购项目,其中工作内容包括发布项目采购公告、制作上传电子采购文件、预约开标场地与抽取相关专业专家以及后续政府采购项目现场开标的代理工作。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社会效益: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完成了本年度的目标和任务,坚持“规范、高效、公正、廉洁”的工作理念,狠抓管理制度化、程序规范化、办事透明化、服务效率化,不断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升服务水平,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好了各项工作。(二)经济效益:无。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存在的问题:从招投标工作的环节来看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招标文件审核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招标文件是否客观公正直接影响招标结果走向,存在部分项目评标过程因招标文件内容产生争议情况;二是档案资料管理程序有待进一步完善。部分项目后期资料缺失,存在建设单位未提供或接取资料丢失等现象;三是项目电子化交易种类选择有待进一步跟进。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方式未选择应用过。(二)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中心内部监管制度。加强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审查,不断总结审核经验,实行分级把关审核程序,减少招标文件不合理门槛出现,确保内容完整、合法合规、按时发布,保证项目运行质量和效率。二是进一步完善档案资料管理程序。对每个项目建立资料管理台账,对接相关项目主管建设单位对缺失的资料查漏补缺,确保每个项目资料的完整性。三是积极推行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模式。在今后的项目中,鼓励建设单位选择不见面开标、远程异地评标模式,顺应招投标程序时代发展的同时也进一步完成指标任务。四是加强政府采购文件自查力度。在采购文件依据建设单位要求制作完成后,对主要内容多次核查,确保内容无误后再进行后续挂网程序。四、下一步工作打算。截止目前我县基本上所有项目参与了全流程线上交易。整个招标工作顺利完成,在之后的工作中我中心将继续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行业政策规定,一是积极学习新出台的招投标领域政策法规。二是进一步完善中心内部监管制度。三是积极协助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做好标后履约监管。坚决做好县域招投标秩序的维护者和招投标法律法规的执行者。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