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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滨区农村经营工作站
汉滨区农村经营工作站
发布时间:
2024-04-25 08:28
单位名称
汉滨区农村经营工作站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等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三变,改革等工作;承担农村产权交易工作;承担农村集体合作经济、新型农村经营主体发展服务工作;承担农村经营情况统计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汉滨区南环东路水景湾小区
法定代表人
郭文斌
开办资金
18.99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汉滨区农业农村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18.99万元
13.07万元
网上名称
无
从业人数 21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严格执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工作,无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情况;于2023年7月按规定申请变更登记了事业单位法人。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汉滨区农业农村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按照核准登记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情况如下:一、开展的具体业务活动。(一)扎实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工作。一是成立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印发了《汉滨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二是印发了《关于开展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的通告》,组织召开了全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清理规范专项行动动员会和推进会。三是成立了12个调研督导组,对镇村合同清理规范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二)多举措强化村集体经济发展。一是成立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二是制定了《汉滨区加快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施方案》,形成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为加快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供了机制保障。三是全区当年共为71个村(社区)注入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3000万元。(三)着力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一是极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完善章程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按时完成信用年报。二是积极开展家庭农场名录库管理、“一码通”赋码及家庭农场“随手记”APP推广工作。三是加强新型经营主体示范体系建设,建立了一支新型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完成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区创建任务,被省农业农村厅命名为“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区”。(四)持续推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工作。一是认真做好农村土地流转鉴证工作。2023年鉴证流转合同33份,流转面积5205.56亩。二是积极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截至目前,汉滨区建行已经为71户农户办理了经营权抵押贷款319.2万元,抵押面积916.6亩。三是切实做好土地确权颁证数据移交工作积极与汉滨区自然资源分局衔接,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节点移交全区土地确权颁证数据。(五)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指导工作。严格落实中、省、市、区《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指导镇办规范开展宅基地审批管理工作,做到宅基地审批“三到场”,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和地类,是否按批准面积、四至等要求使用宅基地等进行审查。建立了汉滨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系统,基本实现了农户申请、村组审核、镇办审批全程网上办理,规范和提高了工作效率。二、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一)深化农村改革,农村活力不断激发。一是全面开展“消薄培强”行动。2023年共为71个村(社区)注入了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扶持资金3000万元。二是加强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培训。全年召开培训会议3场次、培训人数460人次。三是有序推进合同清理规范工作。共清收各类农村集体经济合同10324份,已完成审核10324份,涉及金额约20.68亿元。2023年被陕西省农经站表彰为“2023年度农村经营管理工作绩效考评优秀单位”,被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表彰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先进单位”。(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作成效显著。2023年被省农业农村厅命名为“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区”。全年培育认定市级示范合作社9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4个、市级示范家庭农场23个、区级示范家庭农场50个。(三)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稳步增长,预测2023年我区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05元,比上年同期增长8%。(四)及时化解信访案件,全年处理信访案件11件,结案率达100%。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存在的问题:1.村级缺乏专业的集体经济管理人才。2.农村宅基地审批不规范,未批先建、超面积建设问题突出。改进措施:1.持续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壮大培强”工作。贯彻落实《汉滨区加快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施方案》,通过多渠道、多路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探索培育“职业经理人”、成立村级劳务公司、承担以工代赈项目等方式,拓宽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积极争取各级扶持,进一步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2024年重点扶持收益在5-10万元以下的村及收益在40-50万之间的村,争取全区70%以上村集体经营收益全部达到10万元以上,培育一批经营收益50万元以上的强村。2.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明确汉滨区辖区内平原、川地、原地、山地、丘陵范围,指导镇办做好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四、下一步工作思路。1.强化村级“三资”监管。持续推进集体资产“135”监管模式。进一步强化村级“三资”管理,督促镇村规范村级财务管理。2.加大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培育更多数量的国家、省、市级、区级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农场。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脱贫户的利益连接机制,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产业帮扶上的积极作用,做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统计,确保全年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全面完成。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无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无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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