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铜川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养老保险基金的征收、拨付·管理个人账户的核算、转移·养老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离退休费标准的核定 | |
住所 | 铜川市新区齐庆路便民服务中心 | |
法定代表人 | 杨峰 | |
开办资金 | 20.71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拨款 | |
举办单位 | 铜川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18.44万元 | 12.96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10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一、业务开展情况1、抓参保促征缴,预算任务全面完成。通过深入参保单位定向稽核、群发通知,定期与税务部门座谈交流,对欠费单位发函提示等方法,督促单位及时参保按期缴费。2023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单位共计1331家4.33万人,其中:在职2.8万人,退休1.53万人;养老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01.9%,职业年金预算收入完成129.78%。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金基金收入111237.86万元,其中:征缴收入57076.66万元,财政补贴收入51187.79万元,转移及其他收入2973.41万元;全市职业年金收入26560.74万元,其中:征缴收入25920.47万元,全年归集上划职业年金26678.9万元。2、严审核保发放,享受待遇人员应发尽发。严格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审核及调整机制,定期召开业务专题会审核新增退休人员待遇。2023年,全市新增退休1120人,比上年同期694人增长61.38%;全市享受养老金待遇人员15343人,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08129.48万元,其中:养老金支出104872.59万元,转移及其他支出3256.89万元;职业年金待遇支出2895.64万元。全市调待退休人员14813人,补发1-7月调待金额1757.37万元,人均月增资173.06元,目前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均养老金标准5466.28元,市本级人均养老金标准5720.88元。3、清理理顺养老保险关系,认真落实转移接续制度。认真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大力推进养老保险关系转移网上办理,2023年,办理养老保险转移接续1384人,全部实现网上办理。继续协调上级部门、信息系统管理机构,落实资金保障,解决系统难点,完成了三家单位人事代理人员新老系统缴费合并和转移接续,全年转移343人,转移资金2058.23万元,超额完成年初确定100人的目标。4、加大风险防控力度,提升社保基金管理水平。将数据稽核作为社会保险经办内部控制的日常监督检查方式,充分利用部省级稽核风控系统,加强对经办业务及经办权限的智能化管控,提升“技防”能力。对重要信息变更、社保关系转移、待遇核定与发放等高风险业务,开展常态化数据稽核,对疑点数据层层把关、逐人逐条核对,全年共核查疑点数据241条,追回基金25.39万元。定期开展稽核检查、交叉检查,对全市岗位权限设置进行清查,对超过90天以上未登录信息系统4名人员的账户进行了冻结或注销,对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进行系统排查,做到防患于未然。5、坚持问题导向,开展定向稽核工作。以基金管理巩固提升为抓手,持续深化社保基金管理专项整治。从信息系统中筛选部分存在问题较多的参保单位,上门开展定向稽核,对20家参保单位及经办机构在参保缴费、转移接续、退休人员生存认证、退休人员职业年金记实等方面进行了稽核检查,完成年初确定目标。通过稽核督促参保单位补缴养老保险费1270.32万元、职业年金588.08万元。对稽核发现的问题,及时发放稽核建议反馈函,并跟踪指导整改落实。6、解决职业年金定期待遇核定发放滞后问题,建立职业年金内部流转机制。开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专题研讨,积极核查相关数据,明确各科室职责,重新梳理、优化经办流程,加强年金待遇政策及申报流程宣传,建立职业年金内部流转机制,对长期未享受职业年金待遇的退休人员所在参保单位发函督促,定期稽核,积极进行业务指导。2023年,全市各共计为6105人发放年金定期待遇,占全市中人6793人的89.87%,共计发放2895.64万元。其中:市本级发放率已达到93.07%。7、聚焦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发放工作中的难点,建立退休后死亡人员定期核查机制。结合部、省下发的疑点数据,分析发现待遇方面存在退休人员死亡后多领待遇问题,经逐条核实研判,主要原因为参保单位上报信息不及时,为更好的解决此类问题,我处加强信息联动,核查相关疑点数据,督促参保单位及时上报,对多领进行追缴,全年追回多领待遇33.68万元,同时查漏补缺,建立退休人员死亡后多领待遇定期核查追回机制,避免基金流失。8、加强监管补充协议,上下统一维护基金安全。为进一步加强社保基金监管,确保基金安全,市区县经办机构与开户银行统一签订《铜川市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发放协议书》,明确了经办机构与金融机构的责任与义务,规范了银行服务行为,各级经办机构建立了银行实时追踪监测和大额发放异常数据预警停止支付机制,主要领导和财务负责人捆绑动账提醒,进一步用“技防”手段保障社保基金安全。9、以“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为契机,全面提升社保服务水平。秉承“让数据多跑路、百姓少跑腿”的服务宗旨,对经办业务进行全面梳理,不断优化服务手段,创新服务模式,与省中心和软件公司对接,破解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难题,对个人参保、人员暂停缴费及终止缴费等高频事项进行全程网办,实行不见面服务。人性化处理已退休人员补缴基数后待遇重新核算问题,按照本人意愿是否进行退回重核,目前,处理自愿退回重核20人,退回养老金171.83万元,已全部重核发放到位。对认证即将到期人员,在系统中主动筛查,主动短信提醒,用转变作风全面提升服务水平。二、取得的主要社会经济效益一是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满意度,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二是保障了离退休人员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稳定。三、存在问题一是改革前部分企业缴费已转入人员,只有基金转移单,无个人账户表,无法做个人账户补录,养老保险关系无法接续,造成退休时待遇不能及时办理。二是由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实行虚账管理,按照现有职业年金待遇办理流程,需经数月甚至半年,年金定期待遇发放进度缓慢。三是个别区县经办机构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养老保险内部管理规范落实程度不高,基金财务记账和基金财务报表填报不规范、不准确,经办系统和财务系统操作随意性较大的问题。四、改进措施1、不断加强学习,提升服务能力,以业务学习为抓手,切实提高经办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2、持续加强对区县经办机构基金工作检查和指导,加强与税务、财政等部门协调沟通,加大基金风险防控稽核工作力度。3、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手段积极宣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法规,营造舆论氛围,加强政策宣传工作。五、2024年工作计划2024年,我处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聚焦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在市局的领导下,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坚持“保障待遇发放、创新经办模式、加强风险防控、维护基金安全”的基本思路,振奋精神、攻坚克难、统筹兼顾,有力推动工作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凝聚为民服务合力,持续开展机关养老保险便民服务进社区活动,将为民服务工作落实到细微处、点滴中,实现服务精准化、有成效,让百姓心中有“温度”。二是加强参保人员管理,对长期暂停缴费人员进行清理,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全市推行退休后死亡人员定期核查追回机制,防止基金流失。三是全面完成清理理顺养老保险关系工作,完成剩余362名人事代理人员关系转移。对前端业务继续梳理,扩大网办事项范围,探索业务资料电子档案管理和综合利用。四是进一步落实全市社保基金精细化管理。做好职业年金归集和确认工作,做好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一本账”工作,开展对区县基金管理的检查,重点关注问题较突出的经办机构,积极督促整改,全面提升基金管理工作精细度。五是持续做好各项资金保障工作,尽早行动、不拖不缓,定期测算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缺口,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协调各类补助资金追加,确保按月足额支付退休人员待遇。六是加强稽核风险防控工作。结合信息系统触发预警规则数据、随机抽取高风险业务的功能和业务办理情况,加强对参保单位稽核工作,并按5%比例定期对经办机构高风险业务办理情况进行抽查,不断推动社保工作质量,确保基金安全运行。七是加强对区县经办机构人员的指导培训,组织开展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职业年金记实、基金管理、风险防控、待遇计发、职业年金支付及系统操作等方面的培训,建立跟班学习制度,选派区县经办人员跟班学习,进一步提升基层经办人员的能力素质。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接收捐赠资助及使用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