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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发布时间: 2024-04-24 10:33
单位名称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宗旨和业务范围 开展保健活动,服务师生健康。卫生科学知识宣传、指导、学校健康教育、效果监测与评价及健康促进研究。
住所 西安市长安区南长安街258号
法定代表人 祝琳
开办资金 115.32万元
经济来源 全额拨款
举办单位 西安市长安区教育局
资产损益情况
年初数(万元) 年末数(万元)
52.99万元 44.15万元
网上名称 从业人数  13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2023年度,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开展相关活动,于2023年5月5日法人由李崇军变更为祝琳。没有违法违规等请况。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在教育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一下几个方面的工作: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了以下具体的业务活动(一)学校健康教育及促进研究2023年春季对142所学校98017名学生进行了健康体检;9月中旬对高中及寄宿制初中新生7136名学生进行了结核菌素皮试试验,未发现结核确诊病例。2023-2024学年秋季体检学校32所,学生人数33056人。春季完成196所学校(园)共计104477名学生视力筛查;秋季完成192所学校(园),116347名学生视力筛查。创建省市区级健康学校67所;推荐了15所健康教育示范学校;发放宣传画册600份,手册5000份。组织开展“健康急救知识进校园”竞赛活动,发放试卷4500份.(二)加强培训,全面开展学校卫生工作下发传染病文件34份,召开会议9次,开展主管领导和保健教师培训10次,入校培训13次,组织宣传活动15次,印发《校园传染病防控-班主任手册》4730份并开展了知识竞赛活动,入校现场处置传染病258起,聚集性事件9起,全年未出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3月召开近视防控推进会暨宣讲员培训会,组建了教育系统近视防控宣讲团。(三)预防为主,加大督导力度联合卫健入校开展常见病及健康影响因素监测;联合相关部门入校进行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校园环境卫生、饮用水安全等专项检查;成立专项督查组,对环境卫生、传染病防控进行专项督导检查10次。(四)联创办工作召开了国卫复审工作推进会,周密安排部署;组织教育系统交叉检查,对存在问题限时整改;有效控制校园病媒生物密度,明确任务,夯实工作;开展控烟活动,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营造校园良好氛围,及时上报工作动态。(五)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开展心理健康主题教育活动:召开推进会,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建设心理健康教育阵地:建立高初小三个学段心理工作咨询室;组建心理健康教育宣讲团:组织了“心向阳光,健康成长”心理健康宣讲活动,受益师生及家长共计千余人,获得基层学校的一致好评;开展中学生心理测评活动:测评人数总计13389人。取得的社会效益10-11月在长安六中和八中进行了“心向阳光,健康成长”心理健康宣讲活动,受益师生及家长约千余人,获得学校及家长的一致好评。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一是校园传染病防控指导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与卫健部门协商,采取由辖区卫生院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方式,每周入校对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指导督查。二是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持续开展主题巡回宣讲活动,组织宣讲团摩课、下乡送教等活动,合力推动心理健康教育事业发展。四、下一步工作思路(一)常见病、传染病防控工作持续做好学生健康体检、近视筛查及高一、寄宿制初中新生结核菌素筛查工作;继续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培训、督查工作;密切监测各校(园)上报的传染病确诊和疑似病例,督促学校规范落实卫生部门提出的各项防控措施,筑牢校园健康屏障。(二)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持续开展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主题巡回宣讲活动,打造三所中小学心理健康辅导中心;制定心理健康教育读本、学习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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