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 | 商南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 |
宗旨和业务范围 | 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理和处理辖区内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协助处理与劳动人事争议有关的群体性突发事件及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综合分析工作。 | |
住所 | 商南县东岗康宁路社会保障服务中心507室 | |
法定代表人 | 田雪峰 | |
开办资金 | 6万元 | |
经济来源 | 全额拔款 | |
举办单位 | 商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资产损益情况 | ||
年初数(万元) | 年末数(万元) | |
6.52万元 | 5.75万元 | |
网上名称 | 无 | 从业人数 6 |
对《条例》和实施细则有关变更登记规定的执行情况 | 2023年,能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按照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相关活动,没有涉及变更登记的事项,没有违法违规等情况。 | |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 2023年度,我单位在人社局的领导下,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核准登记业务范围开展活动,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工作开展情况(一)扎实安排,农民工速裁庭建设有力。我院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实体化建设工作,明确了速裁庭的设立地点、职能职责和人员构成,将速裁庭与仲裁庭实行庭审电子信息设备共享,同时为速裁庭选优配强工作人员,由院长兼任庭长、选配业务能力突出的仲裁员、书记员组成速裁庭,极大地提升了使用速裁庭化解农民工工资争议的效率。商南县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挂牌成立并投入使用为进一步畅通农民工工资争议绿色渠道、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在根治欠薪中的作用打下了坚实基础。(二)完善信息,办案质效显著提升。今年以来,我院通过智慧仲裁庭一体化办案平台,实现了庭审流程全程录像、证据材料同步展示、庭审记录实时校对、电子文书精准归档,有效提升庭审效率、规范办案流程、彰显仲裁权威。充分利用陕西省线上办案系统完善案件信息录入、查阅借鉴其他地区录入案件的好做法、研判仲裁热点,预防劳动争议;通过“互联网+调解”平台,高效化解平台反映的各类劳动争议案件,得到群众一致好评。(三)强化监管,合同运用更加高效。今年以来,我院严格按照《劳动合同鉴证实施办法》的规定,共为35家用人单位的140名职工鉴证了劳动合同;为秦东、柏伦等企业的37名职工提供了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为中剑公司、东正化工等企业制订自拟劳动合同提供指导与帮助。(四)突出重点,办案程序逐步规范。为进一步强化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的办案质量,提高办案效率,我们坚持做到五个公开,即“开庭案由、时间、场所”公开,规则公开,程序公开,审理公开,结果公开,让争议当事人双方亲眼目睹整个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全过程,扩大社会影响面,提高仲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五)夯实基础,提升服务工作水平。及时选派干部参加省市举办的业务培训活动,积极开展自学,学习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法律解释,更新知识结构,锻炼干部作风,努力提高仲裁员、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和政治理论水平,打造一支“业务娴熟、作风硬朗、公平公正”的仲裁干部队伍。积极组织法律宣讲活动,经常到企业员工中去,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将相关的法律法规、仲裁活动须知、仲裁流程等内容进行长期宣传介绍,进一步增强工作服务的透明度。二、2023年取得的主要效益(一)凝心聚力,职能职责全面完成。2023年,仲裁院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审查前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的各种资料,对属于劳动争议范围的申诉,严格按照立案流程受理,做到“有案必立、有案必审、有案必裁”,全面上线使用调解仲裁管理服务平台。截至目前,仲裁院共立案92起,结案92起,其中裁决34起,调解58起;案外调解2起,法定时效内结案率达100%、调解成功率63.8%;涉及金额200余万元。案件类型主要为确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双倍工资、养老保险及工伤保险待遇等。(二)常抓不懈,共性指标持续给力。我们扎实工作,树立“务实、廉洁、高效、创新”人社形象,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了办事效率,仲裁政务水平显著提升。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党纪党规教育,结合身边的典型案例,时刻警示自己,保持清醒的头脑,强化廉政意识。三、存在问题一是仲裁员的法律知识和办案能力仍需进一步提高。针对群众的维权意识提高和复杂案件的增多的情形,对仲裁员能力的要求越来越高,仲裁员能力与案件的匹配度不强,解决争议案件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裁审衔接工作仍是薄弱环节。相对于仲裁案件的申请、立案、审理、结案等环节,与法院的衔接仍然没有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人员调解技巧相对较差,劳动人事争议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不到位,调解仲裁工作人员3年一换装制度没有落实。四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基础比较薄弱,需要加强镇(办)调解中心和规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建设力度,持续发挥调解中心和企业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力量。采取的措施一、解释到位,预防在先。一方面通过采取法律宣传、业务培训、庭审观摩等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另一方面对于上门咨询法律、政策或案件的的群众耐心讲解,细致分析,争取化解矛盾于事发之前。 二、始终贯彻调解原则。一直以来,我院都把调解作为处理劳动争议的首选。在具体办案过程中,办案人员注重沟通思想,融通关系、变通方法,调解节奏张弛有道,调解力度有重有轻、调解的结果有数有度。 三、仲裁程序讲求效率,注重实效。在严格遵从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尽可能简化办案程序,节约办案时间,早日还当事人以公正,针对劳动争议案件中普遍存在的执行难问题,我院也积极采取措施,与当事人积极沟通,协商调解,保证当事人不仅仅得到一纸公正判决,更能得到切实的履行。五、下一步工作打算2024年,我们以二十大精神为指导,不断强化仲裁工作基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确保仲裁工作顺利开展。(一)开辟农民工工资争议“绿色通道”。在处理拖欠农民工争议案件过程中,我们将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投入使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受案范围,凡是与农民工工资争议方面的案件,我们将作为当前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首要职责,优先受理、及时开庭,快速调解和裁决,克服一切困难、排除一切干扰,积极开辟绿色通道,确保农民工劳动争议案件全面得到解决。(二)加大劳动人事争议受案力度。继续加大受案力度,严格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要求,做到“有访必接、有案必立”,完善来访登记、疏通信访渠道、规范立案流程,杜绝劳动者“状告无门”、仲裁机构“有案不立”等现象,全面维护劳动双方合法权益。(三)加大劳动争议案件调处力度。一是紧扣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坚持快立、快审、快结的办案原则,积极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将案件调解率、结案率、结案时效等刚性指标落到实处。二是改进方式,提高办案质量。积极总结经验,灵活运用调解手段,实施集体争议分案处理,按照先易后难的方法,化解纠纷、矛盾,把问题化为点来处理,力争事实认定清楚,案件处理准确。(四)加大劳动争议裁审衔接对接力度。一是建立重点案件研讨制度。针对疑难、复杂和集体等重点劳动争议案件,邀请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类案件业务能力较强的法官到仲裁院“会诊”,集思广益,对重点案件分析,确保疑难案件处理正确合理。 二是建立定期回访制度。对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起诉至法院的案件,定期回访,与办案法官沟通,了解法院的处理情况,对比相应的裁决,找出裁审不一致的问题,为下个同类案件打好基础。(五)持续推进“流动仲裁庭”活动。将继续在流动仲裁上下功夫,确保流动仲裁办案常态化,形成长效办案机制。将结合实际,到具有规模企业等用人单位的乡镇开展“流动仲裁庭”活动。此做法旨在提升服务群众水平、普及劳动法律法规、尽可能将劳动争议“化解在基层、解决在一线”。(六)建立健全仲裁员联系帮扶企业机制。扎实开展人社工作进园区暨仲裁院(员)联系服务企业活动。建立仲裁院联系服务园区机制、仲裁员联系服务企业机制,定期或不定期深入联系帮扶企业开展走访活动,宣传劳动争议相关法律法规,每季度开展一次走访活动,及时调整完善服务内容,确保活动开展扎实有效。 | |
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文件及有效期 | 无 | |
绩效和受奖惩及诉讼投诉情况 | 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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